華生曰:一日,福爾摩斯又自室中爐端架上(西人室中,火爐之上,恆有一架,用以置常用零物者)取一藥水之瓶,複自一軟革小篋中,出一精製之皮膚注射器。乃以其瘦白之指,插器瓶中,吸水使滿。然後卷其左臂之袖,注目於肘腕之間,徐徐注射之。及上臂已刺有細孔無數,水漬淋漓,始收針棄管,投身於一天鵝絨安樂椅中,默坐以籲,若甚自快意者。 福之為此,日必三次。數月來,余已司空見慣。福雖自以為得,余固期期不敢讚同也。故日複一日,每睹此象,心中必為之焦悚。夜寢而思之,亦以為苟不加以峻阻,則此心終不能自安。 顧余雖數數自誓,言脫能語之以傷生之理,動之以誠,事當無有不濟,然而終不敢一發問者,何也?則以福之為人,性既嚴冷,自信複堅,為其友者,少有所近,彼輒以為不可矧。其雄毅之力,審事之效,在在可以使人景仰。余雖欲有言,轉覺自慚淺陋,望面卻步矣。 是日午後,見福注射既竟,自覺無可再忍,猝爾問曰:“君所注者,馬非也?抑哥家因耶?”此一問題,余他日所不敢問,而是日卒出諸口者,其獲以膳時進酒,膽為之壯。或以心中所蓄過多,不能複容,則亦末由自解。 此時,福方手舊書一卷,且讀且語余曰:“哥家因耳。此為百分之七之溶液,君盡試之。” 余曰:“否,此惡可試者!余體尚健,用之不當,適足自害。” 福曰:“君言亦良信。固知藥性過克,用之滋病,但以體既羸瘦,非此殆不能振刷神緒。用之既久,遂忘其害,正如飲鴆自甘爾。” 余正容告之曰:“雖然,君當自思,當嚴計其得失之所償。君用此,以其能助腦耳,不知所以能助者,第在於攪。腦質甚弱,一時被攪,故覺神志稍清。然旦旦而攪之,腦之組織既傷,則日後腦力之弱,正不可說。君胡不一計將來之厄運,而徒取一時之快,甘此如飴耶?當知吾之所以阻君者,乃一略解醫理之人,深愛其友,不顧其昂藏七尺,付諸戕賊,故不惜苦口勸之,自非通常友朋敷衍酬酢之辭所可倫比,君其記取。” 福聞之,無違色,但倚其兩肘於椅背,撥弄指甲,若深味余言之當否者。已而,曰:“余心好動,使予我以問題,予我以工作,予我以至幻之隱秘,予我以至雜之辨析,則余心反覺處於常境,得一一以意匠鉤索其玄奧。設使飽食終日,放心不用,乃大非所適。故寧從事於心理之探索。當擇業之始,即具有隱衷,且為此業者,直可謂自我作古。環顧寰宇,類我者有幾人耶?” 余曰:“君何自負,豈世界之大,私家偵探顧君一人耶?” 福曰:“然,余實為唯一之私家偵探。(案:官家偵探有捕人之權。私家偵探僅有討論案情之資格,破獲凶犯後,須先向官廳領得拘票,或經官吏允許,帶同巡警,始可捕人。故通人恆稱之為議探。)即謂為偵探界中最高最後之控訴,所亦非自詡。彼格萊格遜、萊斯屈萊特、愛生爾內·瓊司之流,屍位素食,所事恆不能愜人意,抑且自視為故常。然當其紛結不解之時,但求諸我,我以練達之姿,按圖索驥,所見恆出人意表,事無有不立解者。然我之趣旨,既不欲藉以漁利,而新聞紙中,亦無有刊我福某之名者。則我之所欲,果何在耶?夫人人引為至難,而我乃能洞而燭之,一事既竟,可以慰己,亦可驕人,其所以償我之心勞力竭者,蓋亦厚且至矣。君達人,於傑茀遜·賀泊(Jefferson Hope)一案,躬歷其境,觀厥成功,以證我言,或亦許為不謬。” 余曰:“然哉。余畢生之所見,事之奇者,以此為最。業已書其顛末,成一小冊子,錫以奇幻之名,曰‘血書’。(即本書第一案。)竊恐天下讀者,不以為信史,而以說部目之也。” 福搖首曰:“余亦觀之審矣。君此舉,實不敢苟同。當知偵探為實學之一,萬不宜處之以冷漠。君果以說部視之者,其結果與執一幾何定理而欲演為言情小說,或舉以為雄辯之論題者,正複相同。” 余曰:“情節既奇,事實乃轉覺不可征信。余但見其為說部耳。” 福曰:“事實說部,究宜加以明辨。即或偶似,亦宜分別而比例之。凡百事實,必有其事理。偵探之學,乃本乎事實之果,而勾求其因,但得事理之見解不謬,因固未有不能得者。吾每有所事,輒告成功,要著即在乎此。” 華生曰:方余之著是書也,意固欲有以娛福,乃不意其加以一冷刻之批評。余心滋悶。然福之為人,自負實甚,果余以稿本就正者,度非逐行改竄不可也。余與福合居培克街者有年矣,嘗陰察福之舉動,密靜之中,乃不免略寓驕偽,故居恆靜坐,養吾足傷,雅不願有所建議。吾足曾為彈丸所洞,雖未廢行,而每值天氣變更,骨節陰痛,殊苦也。 談次,福實煙於鬥,且吸且語曰:“余探事之心得,近且及於歐洲大陸矣。前一星期,有法人曰維拉德者,就教於余。其人,君或亦識之。在法國偵探界中,可稱後起之秀。資質既佳,識力亦殊不薄弱,惜乎所造者淺,毎遇難案,恆苦無實學以濟之。爾時,彼所就教於余者,乃一遺囑案,饒有興趣。余告以類似之案二,一為千八百五十七年,余在立加所探者;一則千八百七十一年,在聖路易司所探者。一經解析,彼之疑竇頓消,案情真相,遂瞭如指掌矣。今晨,余得一函,乃余之助探授余者,君可觀之。”因以一外國式之信紙授余。 余閱其梗概,見書系法文,中多景仰恭維之語。Magnifiques、coup-de-matres、tours-de-force等字,凡再三見閱,竟笑曰:“此殆如學僮之諛頌其老師矣。” 福曰:“誠然,諛我過甚。彼之探力雖未達爐火純青之候,而偵探所需者,已得其三之二。有探索力,有識力;所缺者,學力耳。然使求學心切,學力之來,固非難事。彼今正從事迻譯,欲以拙作譯為法文也。” 余曰:“何者?尊撰耶?” 福笑曰:“然。豈君亦不之知耶?此書所載,不事臆測,專尚實事。例如‘煙灰辨識’一節,言煙草之多,合雪茄、紙煙、鬥煙三者,為類凡百有四十,灰色各異,各繪彩圖,系以精釋。當探事時,一煙灰之微,亦往往可視為全案導線。譬如一殺人之凶犯,倘能決其煙灰為印度煙,則追蹤之時,范圍減縮,較之茫無端緒者,難易不可同日語矣。且煙灰之辨識,為事亦易。富於閱歷者,見屈律金諾波雷煙之黑灰,與鳥眼煙之白灰,正如蔬菜之與馬鈴薯,望而可知,不必假以思索也。” 余曰:“君所賦異人,故精審若是。” 福曰:“關系既重,實不得不爾。吾書中又言足印之辨別法,但足印易沒,故並言其石膏保存法。余如手指之印,雖模跡至小,而石工、水手、木匠、礦工之輩,職業既異,所印亦各各不同。故圖其形而詳論之,使操探業者有所遵循。而於無名屍體之審辨,與夫探察罪犯之先蹤,尤至有裨益也。雖然,余瑣瑣為君道此,君得毋倦聽?” 余曰:“不唯不倦,抑且大娛我意。以此證諸君往時探案之事實,而我又得躬逢其盛,以觀其成,寧得謂非天幸。但君所言之識力與探案力,兩事范圍或不免混淆而互及?” 福曰:“否。”言時,穩倚其背於椅背,力吸煙鬥,濃煙縷縷自鬥出,高出額際。隨曰:“姑以足下為近例。以識力言,我知今日上午,君必往維格摩亞街之郵電局。以探索力言,我知君必在彼處發一電信也。” 余曰:“然哉,兩事均確合無誤。然我固未嘗語人也。” 福曰:“君未語人,事體乃能語我。此事至簡,而解釋冗繁。然解之,實足以明定識力與探索力之界范。識力告我,言君之履端,漬有赤土少許。以余所知,維格摩亞街郵電局門外,今方修築道路,其自地中掘出之赤土,即堆積局門之前。往來此局者,偶不措意,即蹈泥穢,而其泥色又與習見者迥別。今日上午,君既未遠出,而近處各街,更無有類此之赤土者。則識力固已明明告我以君之必往郵電局矣。” 余曰:“然。彼探索力又何以語君,使君能決我必發一電信耶?” 福曰:“此亦甚易了解。余與君對宇而居,竟午未見君作信,而君之案頭,郵片、郵花亦未嘗少動。君苟不發電,又何事而躬詣郵電局耶?凡事當探索之時,去其不可必者,則可必者自見矣。” 余略自思索,即曰:“此事情節誠如君言,然簡而易透。使余更予君以一較難之試驗,君亦頗怒其妄肆否?” 福曰:“恣言之,或且反足以阻我為第二次之哥加因注射。凡君所問,余殆無不樂為解析者。” 余曰:“嘗聞君言,凡人日用之物,閱時既久,其上必印有其人之特志。精探事者,可即物知人,如讀書然。今余有一表,蓋新得者,然表固舊矣,君能讀其特志,而知其舊主之為人乎?”言時,以表授福,陰念福固以傲然獨斷為樂者,今乃以一不能為力之試驗窘之,則不禁竊笑。 福得表,初則置掌中衡其重量,繼乃細審表面,又啟其後蓋,密察內部之機括,旋複自囊中出透鏡精辨之。余見其面色時時變化,終乃沮喪不語,幾至失笑。 已而,福以表納我手中,搖首曰:“此事大難,幾無端緒之可索。蓋此表近已加以修潔,紋跡盡去,又惡可措手者。” 余曰:“然。人固先加以修潔,而後以此表畀我者。”言時,私意此亦福欲自飾其敗,故為此道歉之辭以塞責。使果予以一未加修潔之表,所得或亦不過爾爾。 反顧福,則方仰首注視承塵,悠然作冥想,徐曰:“雖所知未能滿意,然亦幸未全敗,今姑言之,就正於君。余意,此物必出自乃兄之手,而乃兄乃又得自父傳者。” 余曰:“此蓋由表背H.W.二字而知之乎?” 福曰:“誠然。W一字,顯系君姓。(W為華生Watson之略文。)而表中所鑄製造時日,去今已可五十年。歷時既久,則其為先人之遺物可知。且揆諸故事,凡金玉珠寶之屬,以傳諸長子者為多,而長子之名,又往往酷似其父。果余所測不謬者,君父固已棄養多年矣。吾故可決言此表必落於乃兄之手也。” 余曰:“然。猶有他說乎?” 福曰:“乃兄行事狂放無度,喜揮霍,不能事生產,雖藉有厚資,而不久即罄。以故,恆處窘鄉。後卒以耽於麴糵,昧昧以死。吾所知者,盡於此矣。” 余聞其言,頓觸舊感,離座起,怒謂之曰:“福爾摩斯!君何為者!對人之弟,而暴其死兄之惡,禮乎?且君所言者,亦未必出於探索,恐預識我兄之慘史,而藉以欺我耳。果爾者,君殆欲自貶其價值耶?” 福溫言慰余曰:“華生醫士,恕吾無狀。吾探索既久,偶有所得,便直言無諱,初不意遽傷君懷。但謂我預識乃兄之慘史,則不敢自承。蓋余未見此表時,直不知足下有兄也。” 余曰:“然則君何由知其行事,而所知又何以確鑿乃爾?” 福曰:“信乎?僥幸甚矣。吾僅度其大概如是,初未敢斷言事事切中也。” 余曰:“然則君所見者,亦得非僅憑臆測乎?” 福曰:“否,否。余決不以臆測為能。凡事必有其理,僅憑臆測,每易失實而致敗。君聞余言而驚者,蓋尚未知余能就細微之事以知其大。苟能循余之理想而索之,事無有不立解者。今請道其故。余首言乃兄為人不謹,試觀此表,不特下沿有癟痕二處,且四周有傷跡無數,是顯系與金錢、鑰匙等堅物同置一囊者。此表之值可五十其尼(英古幣名,每其尼合一磅又一先令),而任意亂置,不知珍惜,則其為人之不謹可知。且家傳之物,僅此一表之微,已貴重至此,而謂他種遺產之不豐且厚者,無此理也。” 余頷之。福複曰:“英倫質肆常例,每質一表,必以針尖刺質券之號數於表之內部,藉免混淆遺誤之弊。今用透鏡窺之,見此種號數,先後凡四見,是可知乃兄必常在窘鄉。以千金之子而猶不免常在窘鄉者,苟非揮霍無度,不事生產,其何以致此?更觀表之內蓋,其鑰孔四周創痕幾可以千計,縱橫交錯,不可名狀,此必嗜飲之人,醉後開表,心神恍惚,手腕顫動所致。吾故決言其耽於麴糵也。” 余曰:“神哉君技!此事一經解釋,隱秘遂如盡暴於白日之中,無所遁跡。頃間唐突,尚望曲恕。自是而後,信托於君者,將益複誠摯。但余當問君,君勞心竭慮,樂此不疲,得勿傷生耶?” 福曰:“否。有哥加因在,余非用腦,殆無以度日。且用腦而外,將何以為活耶?試立此窗畔,睹彼屋外昏沉之黃霧,濛濛然,街市為迷,舍宇為隱,亦昏悶極矣。人苟飽食終日,而不思所以自解悶,得勿頹阻以死?矧乎,既有所長,不善用之,又何用乎其有此長耶?夫人之作奸犯科,常事耳。我以渺乎一身,存於斯世,亦常事耳。以此渺乎一身之常事而終無益於世,不亦悖乎?” 福津津作長談。余方欲啟齒答之,忽門際有剝啄聲。居停主婦以銅盤盛一名刺入,語福曰:“先生,一少婦見訪。” 福讀其刺曰:“瑪麗·毛斯頓姑娘?余乃勿識是人。赫德生夫人(居停主婦名),可延此少婦登樓。華生君,汝亦勿去,留此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