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惟清看了眼阿榆的动作,方上前向黑衣人一礼,“阁下,多谢相救!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与阿榆怎么称呼?”凌岳冷冷道:“我叫什么不重要,我跟小娘子也没什么关系,只是欠了她的情,不想她出事而已。”他显然不欲跟沈惟清多说,只忧心地看了眼阿榆,又换回了柔缓的口吻,诱哄般轻声道:“小娘子,我送你回城休息?”阿榆道:“不用,我不碍事。凌叔你先回去吧,这边应该很快会有人过来帮忙。”凌岳低声道:“也好,你留意休养,别跟人打打杀杀的。若有这等事,唤我便是。”阿榆垂头看着自己膝盖,有气无力道:“我也不想啊。谁知道京城的人,比那些山匪还凶猛!”“京城,诚然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凌岳顺着阿榆的口吻温柔哄着,转头看向沈惟清时,目光却又凌厉了,“当然,沈郎君大义,想来会照顾好小娘子?”他的言辞像在询问,但神色间完全不容反驳。沈惟清真敢说个不字,只怕他那柄杀人的剑随手就能挥过来。哪怕冲着他和阿榆明显不一般的关系,沈惟清都不敢轻忽这位,当即郑重一揖,答道:“秦家、沈家既有婚约,惟清自当尽心竭力,照顾好阿榆。”凌岳闻言,眼神不由诡异,看看阿榆漫不经心的模样,再看看沈惟清,慢慢道:“那就好,那就好。”他的语调不似先前冷淡,甚至有几分像是硬挤出来的温和。隐听得远处有人声传来,凌岳不再耽搁,跃身飞起,很快消失在林间。沈惟清只觉凌岳最后看自己的那眼神,不像信任,也不像亲近,莫名地像是……某种同情?同情什么?他有什么需要同情的吗?此时他也顾不上细想,只走向阿榆,看向她的腿,“你怎样了?腿怎么回事?是刚伤到了吗?”阿榆道:“应该……应该是打斗时磕到了吧?”沈惟清便无奈了,“我想听你说实话。”阿榆愣住,一时也有些抓狂。她明明已经表现得无懈可击,为何沈惟清总能一眼看出她在撒谎?之前人人都能将她视作纯良无辜小厨娘,此刻她刚跟人打斗完毕,说磕到更是顺理成章,为何在他那里就成了理所当然的谎话?她顿了下,咬咬牙道:“当年在山野里挖野菜时,曾摔断过腿,恢复后还是有些病根,一个不慎就可能引出旧伤。但也没有大碍的,休息两日便行了。”沈惟清目注着她,忽问道:“这位黑袍高手呢?也是你挖野菜时偶尔结识的?”阿榆弯弯嘴角,笑容无邪,一脸真诚地答道:“沈郎君真是聪明人,一猜便中!”沈惟清皱眉,蹲身为阿榆揉着右膝,低声道:“阿榆,下次撒谎别这么敷衍。”阿榆笑容一凝,便彻底无语了。这般“真诚”的笑容下,连凌岳都能信她,为何沈惟清还是认定她在撒谎?至于沈惟清为她揉膝盖之事,她倒没放在心上。旧伤发作不是一次两次了,疼痛之际,要么她自己忍着,要么凌岳或秦藜发现了,也会给她揉揉。如今换了沈惟清,似乎也没什么不对。毕竟她刚救了他一命,凌岳及时赶来,也算救了他一命。于是,郦母带着钱界和王四赶来时,便见到素日矜贵的沈惟清半跪于地,耐心地为阿榆捏腿。他的衣衫后背裂了一道,肩袖裂了一道,先前长身玉立时尚有沉稳风姿压着,并不觉得轻浮。但此时姿势露出了他半个后背和肩臂,颇是有碍观瞻,加上他目光专注,令林中莫名有种暧昧情愫流转。王四觉得自己太紧张,生了幻觉,或眼睛出了问题,抬手用力地揉眼,揉眼,再揉眼。钱界眼观鼻,鼻观心,神色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在凶残得不正常的小娘子身边,发生任何不正常的事,都是正常的。郦母却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在看到这一幕前,她踢到了一名杀手的脑袋,沾了满脚的鲜血,吓得又一次晕倒在地。这一次,她身边的人,既不是有君子之风的沈惟清,也不是同为女子的阿榆,钱界、王四不过看了她一眼,便无动于衷地转过脸,收敛了各自心思,齐齐向沈惟清、阿榆见礼。阿榆一脸痛苦,不满道:“小钱儿,我不是让你在这里等我至少一个时辰的吗?难不成这个山洞是神仙洞府,里面一刻钟,外面一个时辰?”小钱儿……钱界哭笑不得,却不敢争执,忙道:“小娘子有所不知,您二位进去未久,便有人前来袭杀,一击不中后逃离,小人想擒其问明底细,所以追了过去。”沈惟清见他们过来,也已收手站起,看向王四,“你呢?也跟着追过去了?”王四面露尴尬,嗫嚅道:“我、我怕钱兄弟失手……”王四本是底层摸打滚爬多年钻营上来的,心思最是玲珑。眼见那山洞如无底洞般,吞了段郎君,又吞了秦小娘子,还有杀手莫名其妙地袭来,他本能地选择最安全的做法,——跟着钱界打酱油。事实证明,他的选择十分正确。虽则那杀手还是跑了,但他二人的命都保住了,折返途中又遇到郦母,便是之前所为有所不妥,这一条也算是功过相抵了。若他留在此处,随后赶至的三名杀手能将他五马分尸。沈惟清也知其中道理,懒得与他计较,只道:“我等救人出来时遭遇杀手袭击,不得已将其斩杀。通知审刑院带人过来,查验这三具尸体的身份。”王四忙应道:“是,小人这就去安排。”阿榆也恹恹地开口道:“钱界,去给我找顶肩舆。我被杀手打伤了腿,没法走路了!”杀手伤了她的腿?然后被齐刷刷砍了脑袋?钱界也不敢质疑,只道:“是。”沈惟清便道:“雇两顶罢。郦氏应该也走不了路。”钱界道:“好,二位请稍候。”一时林中再次寂静下来,除了两具无头尸,便是两名伤员,一个晕倒的郦母。阿榆瘸着腿,上前去扶郦母。沈惟清知她怕地上寒凉,令郦母病上加病,忙上前搭手将郦母扶起,靠在一处山石上。阿榆想了想,又将自己外衫解下,披到郦母身上。沈惟清看她里面不过薄薄一层中单,被穿林而过的风一吹,更显得纤质弱骨。哪怕他已知晓这小狐狸绝非弱不禁风的小娘子,此时也不由皱眉道:“阿榆,天冷得很,你又有伤在身,不宜受寒。”阿榆道:“这世间女子本就比男子活得艰难,同为女子,我自当多照应些。”沈惟清听她口吻,倒似有责备他不愿救助之意。可他的衣袍破损,何况男女有别,他怎能将袍子解与郦母?眼见阿榆瘸着腿犹不可安生,正往竹子深处寻觅着什么,沈惟清忙追了过去。阿榆颇为吃力地蹲了身,用剔骨刀去挖着什么。沈惟清只看了一眼,便被这小娘子气得眼晕。他问:“你挖竹笋做什么?”阿榆理所当然地道:“回去做菜啊,现在的笋虽不如早笋鲜脆,但若处理得当,红烧或炖汤也能很味美。”因为右膝疼痛,她不得不将右腿略往外伸展着,以很别扭的姿势蹲着,真的在挖笋。为了几根竹笋,不准备要她的腿了吗?沈惟清有种将她揪起来丢到一边的冲动。他终究只是一把握住了阿榆的手,夺过她手中的剔骨刀,说道:“一边坐着去,我来吧。”阿榆看着自己空空的手,愕然,“你?”沈惟清闷声道:“这世间女子本就比男子活得艰难,身为男子,自当多照应你一些。”阿榆听这话倒也顺耳,便坦然坐到一边,边揉腿边看沈惟清挖笋。裂开的衫袍在他干活时依然显得有些可笑,但他笨拙却认真挖笋的动作却让他素来端静的神色显出几分可爱。若是秦藜在此处,一个挖笋,一个提篮,大约会是更和谐的画面。想想近来从沈惟清、韩平北和钱界那里搜刮来的钱财也有好些了,或许得空该去瞧瞧秦藜。若能在她醒来前搞定她和沈惟清的婚约,令她前程无忧,自然更好。阿榆盘算着,眉眼间不由溢出盈盈笑意。于是,沈惟清挖笋间隙,偶尔瞥向阿榆时,便见她痴痴看着自己,双眸清澄含情,既媚且娇,如春水深深,叫人一眼看得沉醉,难以自持。他耳根一烫,竟不敢再看她,垂头专心挖笋。此处近水且阴凉,真是好多笋……于是,钱界、王四带人回转时,便看到了阿榆衣衫洁白地玩着自己的纤纤手指,沈惟清却一身脏破衣衫,努力地挖着笋。这也没多长时间,他竟挖了不只半筐笋,王四不得不又去找来只箩筐,才能把笋背出去。王四叹为观止,忍不住一拉钱界,悄声道:“沈郎君待秦小娘子真好。不过小娘子温柔善良,重情重义,的确该好好宠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