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杀人罪的罪名才成立。” “但是。” “如果嫌疑人是无意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 “例如出了车祸。” “司机将路人受害者撞死了。” “司机构成杀人罪吗?” 林渊用眼神一一扫视在场的众人, 大家的眼睛里都很迷惑。 “当然不构成杀人罪。” “杀人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剥夺别人生命,是刑事案件。” “但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只要司机不逃离现场,依然属于民事案件。” 原告律师赵秋霞冷冷给出答案, 然后疑惑的盯着林渊。 “林渊律师,我们本案讨论的是强奸罪的定义,你扯上杀人罪是什么意思?” 林渊笑了笑。 如果想从正面推翻马明的强奸罪名, 不太可能, 林渊只能旁敲侧击,从别的突破口杀进去达成目的。 就像是拔一棵树, 直接往上拔肯定没那么大力气, 但是给树松松土, 再摇晃摇晃, 树根就能拔出来了。 林渊提及杀人罪,就是在给马明洗脱罪名做‘松土’的工作。 现在土已经松了, 是时候摇晃一下树干了。 “既然赵律师和我达成了共识,那接下来就好办了。” “我们再回到视频开头。” “我方当事人马明向原告李慧慧提出男女行为请求。” “李慧慧口中说了‘不要’。” “所以赵律师认为女方已经表达了出了抗拒,也就是说,接下来马明如果不停止他的行为,是否就是犯罪?” 林渊嘴角勾出一抹弧度, 他这是在给赵秋霞挖坑, 但是赵秋霞却没有任何察觉, 因为她觉的, 林渊说的话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相反, 对她们原告方还很有利, 所以她抢着回答了这个问题。 “是的,如果马明继续下去,那他就是强奸行为。” 赵秋霞感觉这是一道送分题。 “但如果我说,当时我方当事人马明听到李慧慧口中所说的‘不要’,以为是‘要’的意思。” “所以才进行了下一步。” “各位审判员。” “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觉的,马明还构成强奸罪吗?” 林渊疯狂的摇晃着‘树干’, 距离目标达成越来越近了。 嘶~ 法桌上, 三名审判员都眯紧了眼睛,摸索着下巴,思考这个问题。 “嗯……” “如果真如你所说,马明将李慧慧口中的‘不要’理解成了‘要’。” “那……就和车祸致人死亡差不多。” “非主观故意行为。” “强奸罪名不成立。” 审判长冯建军思考再三, 给出了答案。 原来林渊这家伙绕来绕去, 铺垫这么多, 就是为了从这个角度给马明洗脱罪名。 不得不说, 林渊的脑子像是外星人的大脑, 他总能从刁钻的角度, 想出合乎法律又能让所有人认同的流氓结论。 但是—— 冯建军依然不看好林渊, 虽然找到了洗脱罪名的刁钻角度, 可是你又怎么证明马明当时是将‘不要’理解成了‘要’呢? 法庭上, 真凭实据永远是第一位。 主观的想法, 无法验证真伪,不能当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