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寄生虫开始进化

一觉醒来,李重变成了一条寄生虫。但想象中白吃白喝,混吃等死的米虫生活并未来临。生存压力无处不在!弱肉强食,天敌环伺,死亡随时都在降临。他必须从一个宿主转移到下一个宿主,不断发育进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世界中生存。一路辗转腾挪,从最渺小的昆虫开始,终于...

第二十八章 3000万大军横扫一切
    李重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变成了一颗黄豆。

    不对,其实是一个黄豆般圆溜溜的小细胞,或者也可以说是一只单细胞的脑原虫。

    他在汹涌的血流里不断翻滚,寻找着下一个栖息地。

    很快,一個红细胞出现了。

    红细胞软软的,扁扁的,就像果冻软糖一样q弹,在血河里慢悠悠地晃动。

    时不时会承受一波血流的冲击力,然后撞在血管壁上,又迅速弹回来。

    李重眼瞅着一个红细胞被弹向自己,赶紧摆动着浑身细小的纤毛,激动地扑了上去。

    他没有扑空,下一秒就跟条八爪鱼一样紧紧攀附在红细胞的身上。

    随后,他那圆润的头部裂开了一条缝。

    几乎是一瞬间,无数分子就像子弹一样穿透红细胞的外膜,撕裂出一个小洞。

    前往红细胞内部的通道就这么顺利地打开了。

    李重却没有马上进去,而是再次喷出一团分子。

    这些分子没有离开,而是彼此衔接起来,在他四周形成了一个保护罩。

    他顶着这层薄薄的护罩,迅速钻进了洞口。

    10秒后,他的整个身体已经消失在洞内。

    红细胞那富有弹性的网状外膜,也开始恢复原状,将洞口重新封闭起来。

    一进入洞中,李重整个身体立即掉进一团软绵绵的滑腻中。

    等他扑腾几下,立即发现这是一团团云朵般的血红蛋白。

    马上就像老鼠掉进了米缸一样,惊喜地叫了出来。

    “实在是太棒了。”

    “其他细胞吃完剩一堆渣,这里居然全是食物。”

    “而且全是高蛋白,没有杂质!”

    头部的细缝再次裂开,一个椭圆形的气泡探了出来,很快就吞下一小团血红蛋白。

    气泡旋即缩回李重体内。

    血红蛋白悬浮在食物泡中,四周盘旋着一把把分子手术刀。

    只需连续几刀,血红蛋白就被切割成一块块碎片。

    再来几刀,碎块再次被切得粉碎。

    充沛的能量从断裂的化学键中流了出来,瞬间被气泡吸收,进入李重体内,给他带来一股惬意的暖流。

    此时,食物泡中的碎片都被吸收一空,只剩下最后一坨闪着电火花的铁块。

    这玩意对他来说有毒,因为上面携带的强电荷会附着在他的细胞膜上,破坏分子通道。

    李重甚至不能用身体去接触它,只能暂时先放在气泡里,再想办法处置。

    过了10秒钟,他又吐出一连串蛋白质长链,将这坨毒物牢牢捆住。

    电荷接触到长链,迅速被释放,不再有任何危害。

    一次完美的进食就此结束。

    接下来,李重将血红蛋白吞噬一空,彻底占据了红细胞的内部。

    被寄生的红细胞现在只有细胞膜还保留着原样,不停地吸入他所需的营养物质。

    至于它里面,早已被李重不断分裂的细胞所填满。

    一个小时后,红细胞已经变得鼓鼓囊囊,仅剩下最外层绷紧的外皮,彻底失去了弹性。

    到了最后,突然一声异动,脆弱的外皮再也无法维持原状,瞬间裂成了碎片。

    足足十八个李重冲了出来。

    它们欢天喜地挥舞着纤毛,一边庆祝着自己的新生,一边在血流中翻滚,再次寻觅起红细胞的踪影。

    就这样,它们不断吞噬着红细胞,完成一次又一次增殖。

    六个小时后,已经汇聚了3000万大军,浩浩荡荡地朝着肝脏涌去。

    随着血流来到肝脏,李重再次嗅到了熟悉的胆汁味道。

    其中混杂的那一抹猩甜也变得格外鲜明。

    “去吧,我的军团。”

    “去征服吧,去战斗吧,这里是你们的猎场。”

    李重一声令下,3000万细胞大军在毛细血管中穿梭,很快找到了猎物的存在。

    它们伸出纤毛,咬破血管壁,进入了肝脏。

    不远处,一座可怕的怪兽横卧在它们面前,挡住了去路。

    这就是它们的目标,肝吸虫。

    怪兽蠕动起伏间,身体表层散发出强烈的信息素。

    每个细胞都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冲动。

    眼前的怪物,似乎很诱人,散发着美味的香气。

    在引诱着它们冲上去,大快朵颐。

    细胞大军发起冲击,就像一只只蚂蚁般冲了上去,爬遍了怪兽的全身,喷吐着大量的毒液。

    一大团雾气中,一种有毒分子落在了虫体上。

    肝吸虫的肌肉一接触到这种分子,就开始一阵阵剧烈的收缩,随即身体不断抽搐,很快就全身麻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怪兽的第一层防线被攻破,变成了瘫软如泥的一团死肉,对细胞们再无威胁。

    细胞们再次裂开头部,咬开厚厚的虫体皮层,迅速钻了进去。

    皮层上掉下无数的碎屑,漂流到了肝脏细胞中,立即激发了宿主的免疫反应。

    就在细胞大军全员钻进一只肝吸虫内,尽情地吞噬着内部的美味佳肴时。

    另一只由大量嗜酸性粒细胞组成的免疫大军,声势浩大地来到了昏迷的肝吸虫面前。

    原本皮糙肉厚的寄生虫,现在表皮上全是坑坑洼洼的小洞,在免疫大军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免疫细胞们喷出大量抗体,扩大虫体的损伤,随后一拥而入。

    它们一路接连吐出各种蛋白酶和神经毒素,为这条肝吸虫的死亡补上了最后一刀。

    同样的情景接二连三地发生着,李重的细胞军团不断麻痹肝吸虫,攻入体内,导致虫体大量损伤。

    被虫体碎片所吸引的免疫大军紧跟而来,对虫体发起致命一击。

    最后,先后进入虫体的双方终于正式见面。

    对此李重早有准备,他细胞大军的每一只成员,身上都披着宿主的细胞碎片,因此很容易地就被免疫大军认成了自家人。

    双方彼此和谐共处,友好竞争,争相对剩余的虫体展开了最后的吞噬。

    免疫细胞的指责是打扫战场,把多余的虫子尸体清理掉。

    眼看有细胞大军帮着吃,解决它们的清洁需求,自然是求之不得。

    这场大战持续了两天两夜,杀了个昏天暗地,肝脏里的上百条害虫都被这波残暴的攻势一口气送走。

    宿主这下子又强势回了一波血。

    不过李重的细胞大军只是吞吃了大量的虫子,没有再增员。

    3000万大军汇聚在一起,大概有一只半蚂蚁的体量。

    对他来说,用起来已经绰绰有余。

    接下来,细胞军团将随着血液循环在宿主全身巡视,寻找其他的寄生虫。

    一旦找到,就会发起新一轮攻击。

    直到将宿主体内的所有寄生虫,全都扫荡一空,还宿主一个健康的身体为止。

    随后,大军将化整为零,一小部分回归大脑,其他的则全部安居在宿主的身体各处。

    它们将在肌肉中为自己搭建结实的包囊,通过附近的神经系统,对宿主的身体进行更精准的掌控。

    到那时,就是他掌控一切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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