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寄生虫开始进化

一觉醒来,李重变成了一条寄生虫。但想象中白吃白喝,混吃等死的米虫生活并未来临。生存压力无处不在!弱肉强食,天敌环伺,死亡随时都在降临。他必须从一个宿主转移到下一个宿主,不断发育进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世界中生存。一路辗转腾挪,从最渺小的昆虫开始,终于...

第二十七章 上了车先焊车门
    当一位新居民跋山涉水来到应许之地,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自然是建房子了。

    建房子的地方也很有讲究,到底是修一片平房,还是建一座大城堡,可谓至关重要。

    假如贴近血管,长得又太大,有可能会堵塞血流,导致组织坏死。

    假如在大脑内被免疫系统攻击,就会诱发炎症,导致宿主癫痫。

    发作个一两次,宿主就会给捕食者主动送上外卖。

    假如选择了一个更安稳的地点,分散成一個小区,又精通伪装技巧,免疫系统可能会对它视而不见。

    因此李重爬入宿主大脑后,立即开始分兵。

    他鼻涕虫一般的身体立即分裂为数段,分别钻入大脑皮层,来到了感觉区,视觉区,听觉区,味觉区,以及躯体运动区。

    在这里,十万细胞开始啃食一部分大脑组织,很快就挖出了一个小洞。

    随后,它们像蜘蛛吐丝一样吐出蛋白质,在小洞里形成了一个包囊,搭建起了舒适温暖的新家。

    那些被扯碎的神经细胞碎片,则被当成装饰物,镶嵌在包囊的外壳上,把房子伪装成了一个个神经节。

    通过这种方式,它们完美融入宿主大脑,变成了其中的一部分,从而躲过来自宿主免疫系统的攻击。

    细胞们在包囊内继续活动,向外面的神经细胞传输电信号,囊壁上则排列着细密的小孔,收缩之间,会吸收血液中的糖分,氨基酸等营养物质。

    就这样,它们获得了跟宿主大脑一样的待遇,开始迅速分裂,短短几个小时内,就膨胀了好几倍的数量。

    包囊很有弹性,当细胞越来越多,它会缓缓向外膨胀。

    实在无法容纳时,里面的细胞会分出一只小分队,在包囊隔壁继续开洞,然后复制这一过程。

    如此不间断下去,李重的新房子就能连绵成一片,最终建立起自己的超级蚁巢。

    就这样不断发育壮大,逐渐接管宿主的大脑,掌控宿主的身体活动。

    整个过程中,他扮演着建筑师的角色,施展生物化学的咒语,把宿主的细胞变成他想要的形状,一点一点地搭建起一座血肉铸就的宫殿。

    当然,修好房子后,他还有另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先打预防针。

    宿主现在体内已经有肝吸虫,食脑虫,也就是他,鬼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寄生虫。

    这个地盘对他来说,已经有些过于拥挤了。

    作为极度排外的虫子,他的地盘上可容不下那么多寄生虫,而且这些家伙进来净惹事,像他一样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的简直屈指可数。

    对寄生虫来说,宿主是块沃土,但不能过度开发,要保护生态环境,要可持续发展。

    决不能像人类一样,不停地过度开发地球。

    要论格局,寄生虫可比人类要大得多。

    所以虫子一旦多了,尤其是混进了肝吸虫这种只顾眼前利益的混蛋,这要是让宿主被吃空,大家都得完蛋。

    所以,一定要排外,狠狠地排外。

    宿主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大家不维护,只能靠我来。

    既然已经上了宿主的车,那他就一定要把大门焊死,绝对不能让后来者再出现。

    要对付细菌和寄生虫这种外来物种,没有什么比宿主的免疫系统更好使了。

    脊椎动物在数千万年的演变中,进化出了无比强大,自适性极高的免疫系统,对任何心怀不轨的外来物种,都有一套完整的死法伺候。

    当然侵略者也都非常狡猾,会使用各种瞒天过海的手段,逃避免疫系统的追捕杀。

    不过有他的监督,一定要对方来一个死一个,来一群死全家。

    说到做到,李重立即让大脑中的包囊释放出一种分子,流入血液之中。

    当宿主体内检测到寄生幼虫,巨噬细胞就会接收到信号,大量分泌另一种小分子物质。

    这种分子能扩张静脉血管,吸引更多免疫细胞到来,从而引起炎症。

    如果说平时免疫细胞聚集的速度就像在高速上开车,那有了这种分子开辟的通道,免疫细胞飞速赶来的速度就像坐飞机一样快。

    当免疫大军赶到后,就会聚集在一起,像蚁群一样扑上去,喷射出各种毒素,试图杀死入侵的寄生幼虫。

    这些化学物质对刚入侵的幼虫来说,往往是致命一击。

    因为这时候它们才刚进门,还没适应环境,也没机会建立起防线,个子还特别小,就像一根脆弱的嫩豆芽,马上就一脸懵逼地被团灭了。

    李重释放的这种分子,就像给免疫细胞打了个狂暴buff,能让它们全程高速输出,最快速度消灭入侵物种。

    要没有这个狂暴buff,等免疫细胞们慢腾腾坐车过来,狡猾的幼虫早就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幼虫的生长速度可是很快的,随便往哪一躲,等到发育成成虫了再冒头,就有各种手段对付免疫系统。

    到时候免疫细胞就无能为力了。

    李重使出这一招后,才放下心来。

    门窗都焊死了,车里除了他,谁也跑不了。

    接下来,他要全力对付肝吸虫这位好邻居。

    不过这个对手是个硬骨头,有点难啃,他得好好研究一下对策。

    “如果按照蚂蚁的思路来,该怎么啃下肝吸虫这块肥肉呢?”

    “爆兵,爆兵,除了爆兵,就只有爆兵!”

    李重心里恶狠狠地想着,看来要出大招了。

    他现在脑子里已经攒了一百万兵,但是还远远不够。

    因为他不能把宿主整个大脑都给啃了,甚至都不能吃得太多。

    只能在关键部位吃一点,然后靠着毛细血管里提供的营养过活。

    大脑组织会慢慢修复,所以对宿主的影响不大。

    顶多就是笨一点,这对一头野生鹿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但这样的话,就没法在大脑爆兵了。

    可以说,为了大脑的可持续发展,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妥协。

    “那就只能去其他地方爆兵了。”

    “该去哪里好呢?”

    李重冥思苦想起来,肌肉的话倒是好选择,但是来去不够灵活。

    内脏的话也可以,但是会不会害宿主生病?

    要不然,就去血液系统里大吃特吃吧。

    那里的细胞都是消耗品,就跟工厂自动流水线一样,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货提供。

    就算一时吃多了,影响也不大。

    反正第二天又备好货了。

    “就这么决定了。”

    “血液里含量最多的就是红细胞。”

    “吃再多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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