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的挽歌

在蒸汽机械的滚滚浪潮中,科学与神秘共存,信仰与誓言交织,理性之光照耀着徘徊的灵魂。追寻真理,渴求鲜血,进化是最终的宿命。旧日的残骸腐烂成灰,孕育出绝望的土壤,群星闪耀,黑夜即将到来。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书中的年代与知识点会根据背景做相...

作家 快晕了 分類 二次元 | 141萬字 | 436章
第46章 血字的研究
    "为什么,要小心我?“埃文斯微微愕然,难怪柯南道尔能迅速识破他的谎言,叫出了他的名字,原来中间还隔着这层原因?“不清楚,他只告诉了我这一 点.”道尔先生脸上的表情也有些疑惑,“从这两天的观察来看, 我认为你的行为不像是值得特别堤防的犯罪者,所以我才愿意与你交谈。当然,如果没有被发现的话,我还想再观察几天, 确定这个法。““你也不清楚吗?”埃文斯有点搞不懂为什么柯顿警长要防着他,他与对方一 直都没出什么问题,彼此默契度很,结果而半天就是他自己- 厢情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是我,是我先,明明是我先来的,第一 -次有 了能一起合作破案的搭档,有了能够做一辈子朋友的人,两件快乐的事情重合在一 起,本该是梦境一 般的幸福时间,但是为.么...算了我编不下去了。“你来这里是准备调查血字案吗?”毕竟唯一知道原因的当事 人还躺在病床上,道尔先生便撇开刚才那个没有结果的话题,询问起正事.“你知道血字案?“是的。 ”道尔先生面色凝重的点头, “从第一 起案件发生后,我与柯顿都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的点,但现场痕迹被破坏的很厉害, 发现者没有第一 现场保护意识,大量围观者进入房间, 最关键的线索都彼破坏了,最后只能变成头悬案,没想到在一 段时间后又陆陆续续的发生了-系列的案件,被最近高频率的流浪汉失踪案搞的焦头烂额的警署险些遗漏了重要的线索。

    敌人, 他为什么没有做好提前准备?哦对,跟这种怪物交手,再多的准备也不够用。柯南.道尔知道的线索应该不多,埃文斯便顺着他的话往下讲:“实不相瞒, 我也受到了柯顿警长的委托,帮调查悬而未决的血字案,只是没想到刚刚收到委托后警长先生就遇袭了,我怀疑与案件有关, 就来这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反正当事人柯顿:卡文迪许躺在病床上还没醒过来,按他的伤势就算治急了也得躺个一年两年的,没法在短时间内过来揭穿他的谎言, 怎么说都是死无对证。

    “你不也是?”埃文斯毫不客气的反驳道。两个为生活而奔波忙碌的男人默默对视了长达一秒,然后埃文斯主动伸手拍了拍道尔先生的肩膀:“好兄弟, 下次有病人一定介绍给你。

    重重点头,两个男人的关系从跟踪者与被跟踪者瞬间变成了有着坚固革命发谊的难兄难弟, -切尽在不言中.

    “不如接下来-起去查案如何?”埃文斯主动开口道,他知道真正的神探不是福尔摩斯,而是阿瑟柯南道尔这位医生对破案一事简直研究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只可惜人生前半段不得赏识,郁郁寡欢。i“那就一起。”道尔先生作势便要带头,血字案的第一个被害者现场他当然已经去过了,可以说是熟门熟路。“等等。”埃文斯喊住了他,心中恶趣味再次萌发,“以我们的真实 身份出面调查说不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建议我们每个人都设定一个虚假的身份,专门用来调查案件,如何?“有道理。”道尔先生对此表示同意, 接着恍然大悟道,“所f以你就 用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来探案吗?不..."是的,我是名字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职业是自由侦探,擅长医学与心理学分析。” 为了防止对方快速想出一个备用的名字, 埃文斯连忙说道, “不如你叫约翰华生,是从战场退役的军医,现在是我的助手,与我一起接受官方委托前去探案.埃文斯首先确定了自己在破案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如果是普通案件,他当然不介意让这位大作家来出力, 但涉及到神秘事件,他必须要对这些普通人负起责任来,万- -后世读者没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怕不是要穿越回来活活手

    “约翰华生吗.....这名字不错,那就这么定了.道尔先生对助手的身份并不抗拒,他本就不是喜欢显摆自己的人,作为助手查案更便于隐藏自身,更何况这个名

    能不深得你心0吗,这就是未来你笔下写出的角色.“那就这么定了,事不宜迟,我们走吧。”埃文斯松开手,以手权点地,与柯南道尔并肩而行,很快便离开了这道小巷。

    埃文斯前面下车的位置距离资料中的罗德尼炼钢厂不远,两人很快来到了门O,理论上说这种工厂的管理秩序都乱,外人很容易就能混进去,但或许是因为出了一件影响较大的命案,或许是因为埃文斯与柯南道尔两人的穿着完全就不像是会出现在Ir里的人,所i以看守很快就注意到了他们俩.探案这种借口估计是行不通的,不论是真是假,没人希望侦探这种人跑到自己的工厂转一圈.万一被窃取了商业机密怎么办?随便一-张进货单流出去都可能会对整个工厂的生意造成影响, 如果被老板知道自己乱放人进来,守卫的工作肯定是没了。埃文斯就伪装成考察工厂生产的投资商,毕竟他这套行头确实足够唬人,一般商人都未必负担得起,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得出, 可惜守卫说老板不在,要么你们改天再来,今天估摸着是不行了,那家伙看着浓眉大眼的不像什么好人结果还挺较真,死活不让埃文斯跟柯南道尔两人进去,任他磨破嘴皮都不行。

    双方拉据战持续了差不多十分钟,道尔先生可能是看不下去了.拍了拍埃文斯的肩膀,从口袋里掏出一先令印有维多利亚女王头像的硬币, 上前一步塞到守卫手里,两分钟后,他们进入到了工厂内部的员工宿舍,那间发生命案的

    “老兄,你对于底层人民还是缺乏了解。“道尔拍了拍埃文斯的肩膀,以示安慰, “一位合格的侦探要学很多,只把目光聚焦在案件上很容易受认知局限的影响。

    被大侦探夸奖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埃文斯只是苦笑一声, 旋即把目光放在了这间命案发生现场的小屋里,和想象中的一样, 这里已经被打扫干净了, 神经病才会把命案现场永远保留下来。不过奇怪的是,这间屋子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使用了,简陋的钢丝床上落满了灰尘。埃文斯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痕迹,便出声问身后的道尔:‘ 你有什么 发现吗?“没有, 和上次一样。”已经调查这里的道尔对此并不奇怪,‘ ’我还以为你会有什么新发现, 看来这里被打扫的很干净,作为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源头,这个现场一定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我们去问问这里的工人吧,或许会有新的收获。

    “等等。“埃文斯察觉到一-丝异常, 竖起手掌示意道尔稍等片刻,“ 你看过卷宗吗?我想推测一下案发当时的情

    “看过. ”

    破发现的时候尸体就倒在这里,背对门0.面朝地,喉管彼巨大的力量勒断, 这是致命原因,除去致命伤以外,他的后背上还留有多处打击创伤, 似乎在死亡后还遭受了报复性的毒打,后背几乎烂成了一片,血肉模糊,脊柱、骨盆胫骨有多处断裂,而完好的胸腹部分则证明了他是背后受袭的。“背后受袭勒断喉管,死者面朝下到底,这说明犯人与死者很大概率是认识的,才会放任对方站在自己的背后,再加上这么明显的报复性殴打,确定凶手范围不是很简单?“埃文斯有点惊讶。“理论. 上是这样,刚开始接手的警长也是这么想的,问题是这人性格很差,几乎跟整个工厂的工人都发生过争执所以嫌疑范围很大,但经过排查后,有动机的人都缺乏作案时间,P所i以- 时间陷入了僵局,本来警力资源就不足,这个案子看上去也不算太奇怪, 就暂时放着没管了。"血字在什么位置?”埃文斯问,他很快把视线放在了其他的位置。“不在房间里。”道尔将手中的小木棍指向窗外传来机械轰鸣声的工厂厂 区,‘"这是这个案子 最奇怪的地方,理ie上说一切连环杀人案的第-宗案件都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但这宗案子不同,被害者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而血字却出现在Ir工作区的灰墙上.埃文斯点点头,陷入了沉思:“从杀人手法上来看, 动机很清晰,那就是复仇,但理论上,如果是一 帕以复仇为

    动机的连环杀人案,留下记号多半是为了发泄情绪,这个记号也通常会与杀人原因产生一定的联系,将血字留在工作区的外墙上有什么意义?难道是警告这家工的所有者?而且在杀人案的一开始就留下了血字,这是否意味着动手之前他就已经想好了-系列的计划?不对:如果想好计划就不会做出这么莽撞的行为,杀人过程中央杂着太多无意义的细节,中途被其他人发现的概率很大,为什么要冒着风险这么做?”就是因为矛盾的疑点太多,所r以这个案子反而不好查了,我的推测是这个凶手故意用-系列破绽百出的线索误导侦查方向, 为接下来的多次方案制造机会.柯南道尔的推理与埃文斯刚开始想到的有点相似,凶手如果抱着连环作案的想法,那么第一-次杀人就显得极为重要了,通过这种笨拙的方式故意将现场伪装成一种报复性杀人的景象,首先能起到一一个严重的误导作用,警员探案都有人力和物力的限制, -桩简单的命案不可能把伦敦所有的警力都投入进去,这种程度的误导会在很大程度上浪费警方的调查时间,而且容易将探案者的思维引入一个误区,以一个定式思维去判断后续案件中收集到的线索,等于是在错误的轨道上渐行渐远.简单的计划,包含的却是对警方行动模式极其熟悉的深层考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事情就很廂烦了。但他很快根据自己的专业推测出了另-一个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埃文斯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犯案者在杀人时受到了刺激, 精神状态很差,他可能根本就没想过这些,急匆匆的完成杀人后, 在离去时才想到需要留下血字, 又不方便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再回到杀人现场所以只能在工作区留下.他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因为他事先得知了凶手是受到感染的怪物,受感染的判断条件是什么?用诺恩室西尔,或者说皇家研究院的话来说,被污染者的思维模式是疯狂的,这与埃文斯的猜想不谋而合,但他依然用了“可能”这个词,并不是说不信任柯南道尔,而是他无法确定聚会给出的信息就一 定是正确的。警方一般不会将连环杀人案的细节公之于众,那种做法或许能收到更多线索,但模仿犯也会随之浮现,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破案计划,更别说中间可能会存在各种人为的失误,只有自己的眼睛才是最正确的。“你认为杀人不是目的,血字才是?”道尔问, 他并不觉得在杀人过程中发疯是多奇怪的事,相反,这才是绝大部分正常人该有的状态,冷血杀手终究是少数, 杀人后因为慌慌张张而留下无数线索,这才是常态。“这是一个猜测,你忘了血字的内容是什么0?第一位受害者留下的血字是嫉妒,这与他的性格相似,犯人在七宗罪的基础上制定连环杀人案,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 血字很可能比杀人更加重要, 警方的目光集中在死者身上,调查方向可能从一开始就偏离了原有的轨道。一切都是可能,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经过刚才-番探讨,柯南道尔与埃文斯康纳已经完全进入了互相配合的状态,他们的探案之旅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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