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成了不留姓名的大佬

一扇门,两个世界。这是一个白嫖怪的现代青年,在异世界旅行时,**忽悠了太多人的故事。……本书又名《他只想做一个混子》《人与人之间的阅读理解能力不可一概而论》《你永远不知道别人眼中的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形象》《总是被误解成大佬的人生,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体...

第27章
    随后飒然一笑,推开了界门。

    刹那间,光芒隐没了人影。

    【坐标:金陵城,玲珑小筑】

    第35节 第三十五章 杏花香

    推开房门,吱呀一声轻响。

    白泷已经回到了异界。

    望着熟悉的院落,他眼中流露出些许的温煦,举手伸了个懒腰。

    此时已经是入夜时分,但月光洒落在庭院当中,丝毫不显得黯淡。

    这里是他自己的院落,原本也是个闹鬼的宅子,但居于此地的厉鬼已经被白泷送了往生,作为话疗的感谢,他也顺利拿到了这儿的地契。

    玲珑小筑的不算很宽阔,占地面积不到三百平方米,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他若不出远门,便会居住在这里,但很少久居于此,因此院子里少了点人气。

    虽少点烟火人气,但房子院落中灵气十足。

    庭院正中有一颗杏树,杏树至少也有三十年月,每一片叶子都诉说着年岁悠悠。

    月光落在杏树上,仿佛每一片叶子都流动着晶莹的光亮,空气中满是清澈的灵气。

    它的每一次呼吸,都在吞吐着月华。

    万物有灵,山木成精。

    白泷第一次到来时,就注意到了这颗杏树的特殊之处。

    按照常理来说,在怨气滋生的阴地,生机难存,若是槐树这类鬼木,或许能和鬼神共生,但杏树不同。

    自古以来,杏林都是代指医生,杏子亦可入药,乃良木灵树,很难在这种夏日冰寒的阴地长存。

    可它固执的在这里扎根生存了三十年之久。

    后来白泷才知道,当初这个院落的主人是在这棵杏树下自刎,怨气渗入了根茎,血气环绕,它要么被怨恨血气污浊,要么就此生机断绝,可这枚杏树不仅没有死去,反而吞入怨气,散为无害的灵气,足足消解了三十多年的怨气,硬生没有让厉鬼化作鬼神,也没有让灾害进一步扩大。

    虽然并未完成生出灵智,但也不枉称之为一颗灵树。

    白泷也没打算把它给砍了,反而把它养了起来,也修建过树枝,上过除虫药。

    他长期出门,对这个院落也颇为喜欢,但因为是鬼宅的缘故,四周无人,也没有邻里代为照看屋子。

    养宠物看家,还需要拆迁人来照料,所以这颗杏树反而适合留在这里,哪怕长期不回来,它也能活,养的好了,甚至能把自己给送走。

    白泷刚刚半只脚踏入了庭院之中,杏树便传来莎莎声响,树枝摇曳,空气中弥漫起了一层清香。

    灵气之香,亦是杏花香。

    白泷走到杏树之前,看着树干上系着一根又一根的绳子,上面挂着十多个各式各样的物件,不禁有些怀念。

    自从白泷将一枚偶手得来的通灵宝玉挂在它的枝干上后,每次拿到了一些自觉无用的道具,就给它挂上。

    时间久了,这里也挂上了各式各样的物件。

    譬如通灵宝玉,譬如青木护符,譬如洛水河石。

    通灵宝玉可令人孕养灵智,对万物之灵长的人族来说,作用太小;

    青木护符本就是用于促进植物生长用,这东西卖给谁都不好使,难道要给植物人挂上;

    洛水河石,是原本用来镇压水位的一块石头,并且只是数百块石头中的一块,浸了水泽之力,可令水汽下沉,丰润大地,滋养一方土地水脉。

    虽说都是些好东西,但对白泷来说作用不大,也不知道卖给谁……并且它们看上去也和普通物品没有区别,卖不出太高的价钱,就自己留着,给杏树挂上了。

    白泷在杏树旁侧的石凳上坐下,托着腮帮,望着杏树感叹。

    “快大半个月了啊。”

    “折腾一圈总算是回来了。”

    “这是给你带的礼物,上次忘记了,这次带来了。”

    白泷从背包里拾了一瓶果酒,太好的酒他买不起,但普通的酒还是有的买的。

    现代文明的酿酒工艺自然比过去更加先进,品种也是五花八门。

    这颗老杏树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饮酒。

    自从白泷不小心打翻了大半坛的千年火酒酿之后,就发现了它是真的好这口。

    并且它不是很挑剔口味,并不是非琼浆玉液不可下口,普普通通的花雕酒也能酣饮,对于雪花、青岛啤酒也来者不拒。

    所以白泷隔段时间就会带瓶酒给它灌溉一下土壤。

    白泷给自己倒了半杯果酒,剩下的洒在树下的土壤里。

    端起杯子,和一颗树木酣畅对饮,态度怡然且放松。

    不同于需要隐藏身份的现代社会,在异界中,他无需隐藏也不需要约束,想笑便笑,哪怕疯魔一场酒中仙。

    他一边说着这些天来的烦心事,一边谈笑着,借着酒劲,吐露许多繁琐小事。

    杏树也是不是晃动一下树枝,它的回应白泷大致能听懂,也就两种回答。

    摇动树枝代表是,吹起清风代表不是。

    就这样谈论了好一会儿,直至月色渐晚,有打更人敲锣路过。

    白泷这停下了牢骚,打了哈欠,把背包往身下一垫。

    因为屋子半个月没打扫,大概都是灰尘,他打算待在枣树下睡一晚上了。

    这里灵气十足,睡的未必不比房里踏实。

    “帮我调节一下温度,别太冷了。”

    白泷提醒了一下杏树一句,随后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杏树缓缓晃动枝丫,在月光下呼吸,银色的辉光微微黯淡,但悄然之间,树枝上已长出了花骨朵儿,盛放时期的杏花,娇艳朵朵,繁花丽色,占尽春风,但随着时间推移,杏花会逐渐又浓转为淡色,从鲜艳化作纯白,谢落之前便是一片雪白无暇。

    杏花初开,花香清淡,花越纯白,花香轻远益清。

    这一片无人靠近的街坊巷道已被盈盈清香所覆盖,沁人心脾,却鲜为人知。

    ……

    时至清晨,朝露待日晞。

    一名披着白色大衣的女子抵达了金陵城前。

    衣着上沾染着露水痕迹,鞋子上是泥泞,她手中没有行囊,只是背着一把剑。

    精致的五官尚且有些稚嫩,但那双眸子中满是清冷与傲然。

    “金陵……”

    兰香雪望着城楼上的硕大古篆,眼中流露出些许怅然。

    一路上为了躲避血衣楼的鹰犬追踪,浪费了些许时间。

    她几乎日夜不休的赶路,终于是来到了金陵。

    时隔两日,不知公子是否还好,不知他现在身在何处。

    她不敢责问为何公子会不辞而别,只是很想见到他,希望能常伴公子左右。

    兰香雪轻轻按着胸口,这张信笺是她找到公子的唯一方式。

    信封上所指向的地址是金陵烟云府。

    烟云府,曾经的侯爵豪门,但因为上一代家主是个死玻璃而导致家道中落,留下的唯一血脉只有一名女子,但因为女子无法继承爵位,必须择选旁系入赘。

    之后原配夫人病死,家产家业落入十三岁女孩之手,因此烟云府足足乱了六年。

    这名大小姐也的确算是有本事的人,虽然无法继承爵位,却死死的守住了家业,并且弃戎从商,反而在金陵的商界占据了一席之地。

    大约在小半年前,血衣楼中也出现过关于这个府邸里的任务,目标是刺杀烟云府里的唯一一名嫡系,最终血衣楼放弃了这个任务,因为当时接取了任务的刺客组织超过三个。

    除了血衣楼之外,还有刺血盟、不老庄等等……太多刺客出手,导致局势复杂,最终血衣楼放弃。

    事实证明,这也是正确的选择。

    从踏入了烟云府的那一刻,这群人就已经被打上了死亡标记。

    刺杀任务执行当夜,一十七名刺客全部横死,包括两位先天在内,全部离奇暴毙。

    并且事情发展并未就此结束。

    半个月后,不老庄在江湖上除名,六处基地被连根拔除。

    刺血盟也因此这件事而销声匿迹至今,不再敢接取任何生意。

    血衣楼则是趁机扩大了影响力,之后便是自己……

    这件事不提也罢。

    兰香雪不清楚公子和烟云府有何关系。

    但若是烟云府的背后之人是公子,倒是可以说得通了。

    和公子相比较,做人命买卖的刺客组织根本不值一提。

    第36节 第三十六章 烟云府

    天知道,在兰香雪的心中,白泷到底被提升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用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绝世高人来评价他,只怕兰香雪都认为不够。

    在旁人眼中看来……不,在白泷自己眼中看来,他也不过只是帮了兰香雪一些小忙。

    给她一杯热水,止疼药和消炎药,再加上一杯八宝粥,借给她一把剑,教她一招剑法。

    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忙。

    寻常江湖中人不会帮,要么是力有未逮,要么是自身难保。

    白泷是个善良人,乐善好施,平日做做好事,和气生财,没什么大不了。

    但古代人的思维和现代人的思维是不同的。

    兰香雪的企业级理解过于超前,思维方式已经逐渐朝着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

    待到朝阳升起,清晨薄雾散去。

    兰香雪停驻步伐,眼前便是烟云府的正门。

    府邸大门有些古朴但仍然气势十足,雕栏画栋,朱门红锁。

    曾经的侯爵,在金陵一地,也称得上是一方豪门,百年世家,兴衰一旦。

    曾经的兰香雪从不会驻足于此,她是不能生活在阳光之下的杀手,很少会去思考和理解这些豪门世家,因为大多情况下,一旦她注意到了谁,对方都会成为她的剑下亡魂。

    过去不会有这一刻的心情,是因为过去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人,不需要惧怕再失去什么。

    但现在,反而产生了些许的忐忑,因为她担心被拒绝。

    兰香雪还是选择了迈进,她敲了敲大门,叩响的声音传开。

    少顷,房门被拉开,里面走出一名沉默寡言的高大男子,他的个头巨大,如同一尊小巨人,样貌有些吓人,长得孔武有力,却有点显得呆板。

    兰香雪并无惧色,平静说道:“我来请见烟云府的大小姐。”

    高大的男子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为难的看了看,张了张口,却没有说话。

    这时,一名侍女走来替他解围,模样清秀穿着鹅黄罗裙的少女看上去也才十六七岁。

    她来到门前,轻声问:“请问,有什么事吗?”

    兰香雪拿出怀中的信封:“我是来送信的。”

    侍女眨了眨眼睛,望着白色的信封,很自然的伸出手:“那你把信拿来吧,我呈给我家小姐。”

    兰香雪脸色微微变化,她摇头说:“可否让我和你家大小姐见一面?”

    “这位姑娘,我等素味平生,大小姐也不会轻易见一名外人的,你手中的书信也不知真假,况且姑娘的身份也尚未可知。”侍女眼中微微流露出些许锐利与审视之色:“姑娘这样年纪便行走于江湖……清晨送书信于此,还执意要见我家小姐,这恐怕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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