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凱恆的畫風並不是特別的詳細,都是大的色塊衝擊著人的眼球。 衛依看了看旁邊幾幅顏料都沒有完全乾透的畫作。 有血色的蝴蝶,有正在播放MV的電視,還有幽藍色的燈光。 她隨便找旁邊的警察問了一句。 “這幾幅畫作,有人拍下來嗎?” “沒有,這幾幅畫作和這畫家的畫風沒有什麽出入,應該是前幾天剛畫的,怎麽,和案子有關系嗎?” 其實不怪這些工作人員。 如果不是衛依和慕蝶相處了許久,她也認不出來,這個身子是黑的,頭髮是卷的人是慕蝶。 頭髮是卷的。 衛依腦海中靈光一閃,忽然想到了什麽。 她忽略了一個關鍵性的證據!- 半個小時後,衛依從周凱恆的公寓趕回了警局,天已經逐漸地黑了下來,星星還沒有出來,天際完全地陷入了黑暗中,月亮也不知道躲到了哪個角落。 警局的門前有明亮的路燈,衛依看到有一個熟悉的身影,從警局裡面走了出來。 男人穿著白色的大褂,好似從醫院剛剛趕過來的,在夜色下,有他走過,警局門口有兩個年輕的姑娘在探頭探腦,看著男人離開的背影。 池懷淵為什麽會出現在警局裡面? 衛依瞥了他一眼,男人好似有所感應一樣,轉頭看她。 池懷淵只看到了衛依的側臉,她穿著製服,急匆匆地向著警局裡面走去,有夜風輕輕地將她臉頰邊的碎發撩起,彎成了月牙的弧度。 衛依走到了警局門口,看見兩個年輕的小警官都抻著脖子在看遠處的池懷淵。 “你們認識他?” “當然,他每個月都要來找盛隊長的。” 其中一個年輕的警官有些八卦地說道。 “聽說池醫生特別厲害,一手醫術在國際上都特別出名,我感覺和盛隊長真的挺配的。” 有光灑在衛依的睫毛上,灑上了一層金色。 “衛警官,你是不是也這樣認為啊?” 衛依露出了個笑容來,真誠地說道:“當然。” 進了警局,衛依來到了盛凌凡的辦公室。 盛凌凡正在整理一個文件夾,看見衛依進來了,便將文件夾反扣下放在了一旁。 “你剛才說有些線索,是什麽?” 衛依將手機裡的照片遞給了盛凌凡。 盛凌凡看過那一幅奇怪的畫作之後,說道:“你可以去再次審問周凱恆。” “謝謝盛隊長。” 衛依轉身離開。 池懷淵究竟喜歡誰,和她又有什麽關系。 總歸是人家的事情,何苦讓自己難受。 衛依走向了審訊室的方向,每一步都走得愈發地堅定。 盛凌凡的辦公室裡面,盛凌凡拿起剛剛的文件夾,只見文件夾的封面上寫了幾個大字。 東洲市重點觀察嫌疑人。 她將其中的一張紙抽了出來。 姓名,池懷淵。性別,男。 盛凌凡在這個月的評語下面寫道。 【已確認無犯罪傾向。】- 審訊室裡面,衛依坐在周凱恆的對面,周凱恆仍然是那副無精打采的樣子,眼眶凹陷得好像更多了。 聽說在被拘留的時間裡,周凱恆的獨癮發作了一次,首次戒獨挺辛苦的,他變得憔悴了許多。 “你還記得,在你剛進包廂的時候,慕蝶的頭髮是盤起來的還是披在肩膀上的?” 周凱恆無精打采地看了衛依一眼。 “我不知道,應該是披在肩膀上的吧。” 這段時間,周凱恆沒少回想那天的經過,然而自己當時確實不在狀態,能想起來的東西實在是有限。 “你能確定嗎?” “.應該是披在肩膀上的,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當時慕蝶坐在很暗的地方,我看不清她究竟在做什麽,只是聽到她叫了我一聲。” 衛依點了點頭,將面前周凱恆放在公寓裡面的幾張畫作都遞給了他。 “周凱恆,這幾張畫作是你畫的吧。” 周凱恆看了照片一眼,點了點頭。 “你之前是不是說過,之前那個蝴蝶是你在嗨了之後看到的東西,畫出來的,那是不是這些場景,也是你在嗨了之後看到的?” 周凱恆緩緩地點了點頭。 “當然。” “那這個人是誰?” 衛依的手指落在了畫作中,指向了那個在慕蝶身下出現的“人”。 只有一個人的輪廓,看不出究竟是男人還是女人,用的也不是肉色,而是一抹偏粉的肉色。 “我不知道,我什麽都沒有看清。” “警官,您應該知道,在嗨了之後看到的畫面,大多數都是幻想出來的。” 周凱恆給衛依解釋道。 “謝謝你的合作。” “沒事的,警官,我只希望這樣配合,能讓我少坐兩年牢。” 衛依叫人將周凱恆帶回拘留所去,就在周凱恆隨著警衛往外面走的時候,衛依忽然說了一句。 “你從案發現場帶沒帶走一支筆,或者說,你見沒見過一支筆?” “筆?沒有。” 周凱恆不知道衛依為何會這麽問,疑惑地搖了搖頭後,便隨著警衛離開了。 衛依暫時沒有離開審訊室,提筆畫下了她記憶中,慕蝶插在發間的那支筆的樣式。 走出審訊室,她將畫的東西,交給了盛凌凡。 盛凌凡低頭看了一眼,有些疑惑地問道。 “這是什麽?” “這是慕蝶一直會插在頭髮裡面的一支筆,她用這支筆固定她的長發,一直是這支筆,從來沒有變過,而且隨身攜帶,之前有一次找不到了,還特意翻了每個賣酒女的櫃子,最終在櫃子底下找到了,她還給了我們每人五十塊錢作為麻煩費。” “就是這麽一支重要的筆,在犯罪現場沒有找到。我們現在知道,慕蝶有勒索的習慣,能不能她的證據,都在這一支筆裡面,我記得那支筆比正常的筆要粗一圈。” “像是.” 衛依還沒有說完,盛凌凡便說了句。 “錄音筆。” “對的,錄音筆,那種特別輕便便攜的。” 盛凌凡轉身將紙張遞還給了衛依。 “去打印二十份,分發給搜查科那邊,讓他們找一找周凱恆的家裡面有沒有這樣的東西,會所裡面也記得找一找。” “我馬上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