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巢之后

注意覆巢之后目前的最新章节为分节阅读78,覆巢之后主要描写了我终于又回来了,这个文在我脑子里已经一年多了,光是前三章都写了七八遍了。最近看了比较多的能干隐忍精明聪慧的穿越女的故事,虽然觉得表现比较合理合心意,但我终于厌倦了,厌倦了各种通情达理一忍再忍...

作家 葡萄 分類 古代言情 | 40萬字 | 78章
分章完结阅读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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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消息要传到陆芜菱耳朵里,也只有通过繁丝罢了,此刻陆芜菱尚未得知,她正在给自己做的清平调作最后修改。

    最后清平调作得她尚且还算满意。

    因这般歌功颂德的诗不易有新意,陆芜菱想了很久,才想到以一个天宫仙侍的口吻写,圣上是天君下凡,当年作为仙君如何英明神武,一别多少载,在天庭暗自思念仙君昔日英姿,但仙君在人间做了多少功绩,故而虽然思念,还是请仙君在人间继续造福百姓……

    虽然肉麻得很,但主要是能令圣上开怀,自古文人都认为拍拍圣上的马屁是理所当然的,故而不知多少前贤写过这样歌功颂德的东西。

    “……仙君英姿胜龙麒,日月相辉遮不得,蟠桃一熟八千岁,王母座前数第一……下凡降世虽一瞬,仙府从此总空虚,漫骑青牛桐树下,散乱书卷佛灯前……幸而万姓得甘霖,圣恩普世分浊清……仙官翘首不足归,愿以君恩慰诸黎……”

    陆芜菱自己自然不会喜欢这样的东西,不过比起一味堆砌辞藻古奥的颂诗,一向不太喜欢繁文缛节的圣上估计会比较喜欢这首。

    圣上一喜欢,也许就会大赦,自己就可能不用再为官奴。

    陆芜菱哂笑,将长诗卷起封好装匣,令人送往乐府。

    乐府第二日传来消息,对此诗击节称赞者众,并说要为之谱新曲,而上门来说此事的便是陆芜菱大姐陆芜蘅和陆芜荷的琴艺老师赵先生。

    赵先生俊美清瘦,虽然作为乐官不会像罗暮雪这般意气风发,却别有一种温润清隽之美。

    陆芜菱把他请到偏厅,毕竟是男客,不能随便入二门。

    她自己带着繁丝,目不斜视出了二门,赵先生已经在偏厅坐定,小厮奉了茶,赵先生很安静端着茶碗品尝,他这些年出入达官贵人之家,早已习惯偏厅,也早已习惯等待。

    陆芜菱向他问安,落落大方,避开上首,在他对面下首落座,开口微笑道:“赵先生,上次匆忙,未及叙旧,还请见谅。”

    赵先生上下看看她,微笑道:“二小姐比外头说的过得好,我也放心了。”

    陆芜菱一句也不问外头什么传说,只是淡淡一笑道:“丧家之人,苟延残喘而已,谈得上什么好不好。”

    赵先生有些不安,动了动身子,道:“二小姐莫作此语,您年龄尚小,正该好生保重才是。”他想了想,终究不好意思跟她说到陆芜荷如今的遭遇。

    陆芜荷小小年纪有此悲惨遭遇,实在不堪,当年跟着他学琴,虽然不及陆芜蘅琴音端正,却颇有天分,自己也是很欣赏的。

    遭遇这样的事情,可怜她一个小小的庶女,没有母族依靠,继母姐姐都不肯援手,竟至于使人给他捎信,求设法相救。

    但他只是个小小从七品乐官,对于那些贵胄豪强,朝廷大佬,比普通伶人也就是好听点而已,哪里有本事救她?

    即便想凑点钱赎她,那时候她初夜都已经被炒到如此高价,鸨母又怎肯让她轻易被赎走?

    赵先生想到这里,也是暗自叹息。

    陆芜菱没有接话,赵先生与她本就不熟,他也帮不了她,朝他诉苦无济于事,让她说自己境况好,也说不出口,便转移话题道:“先生今日来……”

    赵先生连忙将乐府中乐正所言转告,将陆芜菱夸赞了一番,又说了打算谱新曲之事。

    乐府素来守旧,谱新曲殊为难得,赵先生道:“……可以较为轻逸仙渺之乐入曲,若能溶些真切之音,就更好了。”说到他擅长的领域,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陆芜菱虽对琴乐无天赋,乐理却是通的,听他所说,点头称善。

    赵先生满意而去,路上遇到回府的罗暮雪,作揖自称“下官”,罗暮雪点头为礼,却不热络,面目冷淡。

    赵先生走过去,他依然喜怒难测。

    到底是希望陆芜菱出彩被圣上所赦,自己可以堂堂正正地娶为妻室;还是希望她不要被圣上所赦,以免一个不慎脱出了自己的手心……

    罗暮雪天人交战已久。

    因已立秋,正是秋猎之时,罗暮雪本无甚家底,但毕竟行军多年,还是宦囊颇丰,在京畿也置了一处庄子,庄子本身不过八顷好田,比起权贵们动辄几十顷的田庄不好比,好处在于连着一处小山头,山上颇多茂林山泉,秋日狍兔肥美,正是行猎时。

    罗暮雪自然是好猎之人。

    去年买时,只说今秋可与程果毅等人一共会猎,谁想到得秋天,竟能与陆芜菱一道了,是以他兴致勃勃,将程果毅等人全然置之脑后,趁着休沐时,又告得两日假,便携了陆芜菱,带着十几亲兵,骑马赶车去庄子上了。

    罗暮雪虽不甚尚奢华,却也养了不少好马,这些大都是战马中甄选而出,虽然未必每匹都卖相神骏,却都是耐跑善驰的好马。

    陆芜菱和繁丝带的随身物什,坐了两匹青马拉的马车,其余从罗暮雪到亲兵便都是干脆利落的矫健骑士,一行人直往京外去。

    陆芜菱一路颇有些好奇,从帘子缝隙里往外望,只是这次马车的马用的是战马,别的骑士们也都小跑疾行,是以选的都是人少的路,并不曾从繁华热闹的集市经过,速度也快,看几眼便有些眼晕,便专心坐车里罢了。

    以往陆府也有几个庄子,但陆芜菱从来没有去过,青山绿水,她自然是向往的。

    繁丝打从伺候罗暮雪贴身事物,就开始慢慢觉得罗暮雪好了。

    罗暮雪从来不曾真正逼她家小姐,繁丝已经人事,知道男人在这种事上头殊无自制力,不要说罗暮雪这样年纪轻轻,身强体壮的男子,就是买她那个货商,四十出头,都已经被女色掏空了,也是急色吼吼的。

    罗暮雪在这点上洁身自好得厉害,不宿柳眠花,也不让丫鬟爬墙,且他时时看着陆芜菱眼神那般热辣,连自己看了都觉得脸红,也就是小姐不懂这些,要换了略微晓事的女子,早已脸红心跳了。

    他竟能这样硬生生忍着,她曾经好几次清晨帮他铺床叠被闻到令人脸红的气味……也知道这样一个男子要这般忍得多么不易。

    只是这些话,她却没法跟小姐说。

    若是,他能痴情到不娶正妻,未尝不是良配。好在他上无高堂,亦无宗族辖制,竟是比方公子好说些……

    繁丝于是渐渐很少同陆芜菱聊起方微杜了。

    清晨起来用过早膳便出发,赶了将近两个时辰的路,终于到了。

    陆芜菱还第一次坐这么长时间马车,速度又快,真是颠得七荤八素的,下车都站不稳了。偏繁丝也没比她好多少,自顾不暇,更别说扶她。

    罗暮雪便上前来,搀住她,让她把浑身重量放在他结实有力的手臂上,一边低声道:“可要我抱你进去?”

    抱她起来不免要露出裙底双足,怕她在众人面前丢脸,所以能不抱才先不抱她。

    陆芜菱脸微红,摇了摇头,只是实在站不住,才让他扶着进去,一面低声道:“有劳。”

    罗暮雪微微一笑,道:“本待带你去西疆,你这般娇弱,却是难了。”

    陆芜菱闻言出神,她很向往大漠长河的景致,路途上受点苦倒不怕,只是若是要去,更要和罗暮雪朝夕相处……这才是她犹豫不语的缘故。

    可怜繁丝在后头,却没人搀扶,有几个罗暮雪的亲兵看不过去想去搀扶她,看她一脸坚决又不好造次,只得帮拿行李,还有一人将腰间轻剑取下给她当拐棍拄着走。

    好在主婢二人都没吐,这青山绿水,一边是白玉带一般的河,过去就是成片的农田,一望无际的碧绿,令人精神大振,缓了会也就缓过来了。

    罗暮雪的庄子上住宅不大,还是前任所留,进去庭院极大,房舍却不过两进院子,有井有花有老杏树,进去的柴扉极得陆芜菱心,配着汪汪叫着冲过来的黑狗,很有乡村野趣。

    屋子里就简陋了,没有什么好家具,罗暮雪叫人提前来收拾了,倒是挺干净的,好在罗暮雪叫她们带了被褥等物,还是很齐全。

    庄头帮请了庄子里做饭最好吃的媳妇来充当几日厨娘,饭做得虽不精细,但不知是他们一路颠簸腹饥了,还是确实野味香,大家吃得都很痛快。尤其一道狍子肉,香极了。

    罗暮雪看陆芜菱爱吃,笑道:“下午便进山给你猎,让你这几天吃个痛快。”

    山猎

    山猎比起在一片平原猎场打猎,要难得多。

    达官贵人,爱好此者并不多见。只因山路能行马者少,有时尚且要步行很远,山间多林,危险也多,而猎物却不好发现,也无法驱使一大群猎犬去把猎物都赶出来让人射。

    不过罗暮雪自然是个中高手。

    十几岁以前他都住在山里,同村中高明的猎人习得一手高超猎技,□岁以后,他母亲几乎都是靠他养活的。

    今天他打扮格外不同,里头黑色短打劲装,穿了一身皮软甲,也是黑色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皮,大量的皮系带绑在腰间大腿,越发显得腰细腿长,肩膀宽阔,比起平日黑铁甲铜甲时的冰冷肃穆,格外显得灵活而精神奕奕,背上背了他的爱弓,腰间挂了锋锐的猎刀,靴筒里插了匕首。

    身后十几亲卫穿着都大致相仿,却让人一眼只看到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罗暮雪看到陆芜菱不由自主盯着自己看,便朝她微微笑了笑。

    陆芜菱脸红,扭过了脖子去。

    庄子前空地上人声马嘶犬吠,热闹极了,因为预备狩猎,庄子里养了十几只好猎犬,庄头令人牵了出来,除了罗暮雪和他的亲兵,还有十几个庄上的庄丁猎户,步行牵着猎犬。

    这里头仅只有陆芜菱和繁丝两个女子。

    便有人偷偷瞟她们。

    繁丝也红了脸,扯扯陆芜菱衣袖道:“姑娘,咱们不去,在家等着罢。”

    山上路难走,也确实不适合陆芜菱这样的深闺娇弱女子,但罗暮雪却有个东西急欲给她看,故而听了繁丝此语,便道:“你在家等着罢,你家姑娘跟我去。”

    繁丝一听便急了,但罗暮雪没等她说话,便对陆芜菱道:“一会儿你还是与我同乘一骑,我抱着你,不用怕,若到了马儿行不得之处,”他指指后面一角,“我让人备了肩舆,庄丁带上去,若真走不得了,你就坐那个。”

    又对繁丝道:“没有多余的,你也走不得路,就不带你上去了。”

    繁丝急了,“我家姑娘自己如何放心?要不让婢子步行跟着吧。”

    陆芜菱怕罗暮雪厌她没规矩,连忙道:“繁丝,你别去。”给她使了个严厉的眼色。

    繁丝只好欲言又止地闭紧嘴,眼神显然还是表示不赞同。

    陆芜菱看看那肩舆,极为简单,就是两根木棍扎了一个藤编的,像是扶手椅又像是筐的东西,犹豫道:“要不我和繁丝在家等吧,你们早去早回?那笨重东西让人扛着实在累赘,山路本就不易行,还要抬着我……”

    旁边猎人和庄丁高声笑道:“姑娘放心,几百斤的野猪我们照旧抬下山哩。姑娘这点不重的。”

    跟罗暮雪来的亲兵便有人斥道:“拿陆姑娘跟野猪比什么?没规矩!”

    罗暮雪撑不住笑了,边笑边道:“你别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男人力气比女人大多了,他们走惯了山路,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陆芜菱实则心中也好奇,她还从没上过山,便答应了。

    场上实在太乱,繁丝着急,给陆芜菱带了汗巾手帕点心盒,又问水怎么办。

    罗暮雪他们却是有行军用的皮水囊。

    繁丝嘴上不好说,心里担心她家姑娘哪里受得了这些。

    陆芜菱却觉得很有趣。

    这时一只猎犬冲到了陆芜菱身边,那狗很大,抬头便能够到陆芜菱胸口。繁丝忍不住叫起来,罗暮雪也一惊,连忙动手赶走狗,怕陆芜菱吓得狠了。

    陆芜菱却伸手摸了摸那大狗的头,面上还带着笑容。

    罗暮雪松了口气,道:“你竟不怕狗。”

    陆芜菱道:“狗儿最是忠实,待人温柔,有甚好怕的。”她喜爱动物,原先也养过一只小狗,只那狗并非常作富贵人家宠物的叭儿狗,而是下人给她寻来的寻常柴狗,小时候极为可爱,稍大些却被贾氏使人丢出去了,嫌它丢脸不体面。

    陆芜菱哭了很久,郁郁寡欢好几个月,那时候她才六七岁,贾氏是她完全不能抗衡的存在,连父亲也说她不懂事,给他的妻子惹麻烦。

    大姐平时并不太搭理她,这件事后却让她母亲留下的陪房给她寻了一只白色叭儿狗来,也极可爱的,陆芜菱却不肯要。那时候还很小的她已经明白,什么都不能做主的时候,身边喜欢的人和事物越少越好。

    罗暮雪也很喜欢狗,原先作为一个猎户,狗是他最忠实的伙伴,所以听了陆芜菱的话,自然觉得很顺耳,不由朝她微笑,就差没摸摸头说“好孩子”了。

    他领军有道,虽然这些庄丁们未经训练,不过亲兵们是令行禁止的,很快也就调配好,准备出发了。

    在繁丝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罗暮雪一把将陆芜菱抱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一行人出发了。

    初进了山倒好,山中幽静阴凉,只有山泉潺潺,蝉鸣鸟啼,陆芜菱觉得呼吸一口都心胸畅快,同罗暮雪道:“以前听得‘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虽觉神来之笔,能想象得到,但不到如此山间,却是无法真正体会得这番感受。”

    罗暮雪正抱着她,闻得她发上丝丝馨味,怀里便是软玉温香,不免心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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