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恢复血圣兽的模样,杜随觉得自己双手搂住的腰渐渐变粗,长出毛来,眼前红光漫天,等她醒悟过来时,自己正骑在完全形态的血圣兽身上,连忙搂住它的脖子。kunlunoils.com 看来血圣兽也发现对方是生平强敌,恢复成适合战斗的样子了。 没等杜随反应过来,血圣兽已如箭一般朝龙头部飞过去。杜随心中害怕,抱紧它的脖子,把头埋在它鬓毛里,一动不动。 变成血圣兽的金墨在龙鼻子前停了下来,龙还是一动不动,它的头就比血圣兽整个身体大,每个鼻孔有水盆大小,近看真是颇为可怖。 杜随抬起了身子,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大家伙,“它是活的吗?” 血圣兽没回答她,从它身上射出一团碗口大的红光,停在龙的额上,明灭不定,好像在和龙交流。 过了半晌,血圣兽收回了红光,忽然大吼一声,周围的水开始波动起来,这波动越来越厉害,简直像要发生海底地震或是海底火山爆发引起的海啸一样。 杜随双手紧紧揪住金墨的鬃毛,但是此举甚属多余,他们的结界几乎完全没受影响。 这时奇妙的事发生了,面前笼罩住龙的碧光变得模糊不清,渐渐看不清龙的轮廓了,而且光的范围越变越小,几分钟内凝缩得快要和血圣兽差不多大。 莫非,杜随想,龙也要变成人形吗?这条银色的神骏的龙,会变成一个怎样的大帅哥呢? 碧光渐渐更小,已经比人形还小了,杜随皱起了眉:难道这是一条未成年龙,要变成个小孩吗? 不对,更小了,小孩也不止这么大呀? 杜随看看胯下的血圣兽,它一直庄严挺胸傲然而立,长长的红色漂亮鬓毛无风飘扬,金黄色的眼眸凝视着那团绿光,模样儿好像第一次遇见庞培的凯撒。 碧光变成比鹅蛋略大时,停止了缩小,然后碧光渐渐减弱,朝他们飞过来,停在了杜随胸前,杜随不自觉地伸手去接,然后绿光完全消退,杜随手里剩下了一枚白色的卵。 杜随还来不及惊讶,血圣兽已经驮着她飞快地往海面升去。 他们终于在沙滩上站立时,衣裳连一滴水也没沾上,海面没有受到深海处的影响,依旧平静不起波澜。 “这是什么?龙蛋吗?”杜随急不可待向正在恢复人形的金墨问道。 金墨的爪子变成了手,整了整衬衫洁白好像浆过般挺硬的领口上深浅棕色带赭色花纹的丝织领巾,说:“嗯。” “什么?”杜随惊讶得不行了,“刚才的龙变成一颗蛋了吗?这……这算什么现象?返祖也没有这样返法的……就是凤凰涅磐重生,也不会变成蛋吧?” 金墨不以为然地说:“你想到哪里去了,龙可没有这样的能力。这是刚才那条龙下的蛋。” 原来刚才那是条雌龙,失敬,倒是没看出来。 “可是,龙是这么产卵的么?……原先那条龙又去了哪里?”杜随实在有一肚子不解。 金墨举步向木屋走了过去,一边漠然不耐地说:“快回屋吧,你一会儿又要感冒……那龙死了。” 回到温暖的室内,坐在熊熊的壁炉前,金墨才开始解释刚才的情况。 “龙是与我同源,力量相当的东西,创世之初,我掌大地,它控制海洋。凤凰地位有点尴尬,因为我与龙都能飞行,凤凰的武力又稍弱,就沦为我的附庸了。 龙一直深潜海底,不怎么惹事,倒不像我招人忌。所以我死了之后,它还活了许多年。 这世上只有一只血圣兽,我本应是不死不灭的,没有族群,也不能繁殖。所以我死之后,世上就此没了血圣兽。凤凰则有一对,麒麟也一样。本来它们和我一样,也是不死身,不能繁殖。但是那次大战我是死了,凤凰也死了,他们投靠天界,又得到火中重生的能力。麒麟垂死,被我封印在蓬莱,是没什么灵力了。 龙则不同,龙没有雌雄,但能繁衍,有寿数,能活三万六千年。年数到了就要死,死时身体里一直孕育的卵就出世。然后取代原先的龙统治那片海域,世上一共有七条龙,分别统治七海。” “咦,”杜随说:“那这就是地中海的未来主人了?……龙的繁殖方法完全是克隆嘛,这样不会影响种族基因吗?……嗯,有七条龙,那发生海陆大战你不是稳输了?” 金墨颇为骄傲的说:“我一人可以应付四条龙,凤凰麒麟也足以对付其余三条了……说起来陆地实力还略占上风……虽然有叛变使我们力量削弱,但是龙也互相征战不休,从来没合力同心过。刚才那条龙就是与北海的龙征战受了致命伤害,要不然还没到死的时候,它苦苦支撑了三百年,终于还是撑不下去了。” 原来如此。“我们还赶得真巧。”杜随说。 “我们要是今天没去,它还能再撑一百年。它的卵还没到孵化的时候,离开母体不能自保,这事比性命攸关还厉害,它不能放心死了。” 杜随恍然大悟:“原来是看到你去,放心托孤,撒手归西了。” 看来龙也热衷于这种武侠小说情节。 金墨心情不坏地点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办呢?”杜随拿着那白色的卵皱眉说。 “你随时带在身边吧,它得到你的体温会尽快孵化的。” 听起来和鸡鸭孵蛋没什么两样。自己要权充鸡妈妈了。 “要多久?” “不知道。” “那岂非很不便?” “噢,不用怕碎,能打碎龙蛋的东西这世上还没有。” “生出来又怎样?你要我养着一条龙吗?” 金墨微笑了一下:“生出来我就吃掉,等大了想吃就不那么容易了。龙是最难得的食物,吃下去可以大有补益。” 杜随瞪目看着他的笑容,觉得自己身上发冷了。 托斯卡纳 第二十二章 托斯卡纳 在尼斯的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他们坐船去意大利,杜随预定从比萨港下船,到佛洛伦萨,然后到罗马,有时间的话去一次威尼斯,打算在意大利停留两个星期。 地中海一碧千里,平静无波,景致极佳,杜随依在船舷,颇觉心旷神怡。 金墨从船舱施施然走出来,走到杜随身边站立,迎着海风,长发披拂。 “龙蛋呢?”他因为前几天的意外大收获一直心情很好。 杜随拍拍手提袋。 关于龙蛋的孵化工作在杜随的坚持下达成了妥协,既然这是金墨的食物,他就不能要求杜随来孵化它。最终决定是两人每星期轮换一次。 “你要是把它吃了,地中海就没有主人了。会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事?”杜随其实觉得有条小龙做宠物也挺好,作为食物总是有点浪费,但是又不知道好不好养,也不知道这条龙孵出来后会不会讨自己喜欢。 金墨神色间有点讽意,“我死的几万年大地还不是好好的,我们这样的东西存在还不如不存在呢。” 杜随一哂,没想到一直以天经地义的傲慢姿态生存并且直线思维的血圣兽大人会说出这样明理的话来,连连点头。 金墨见她满脸赞许之色,不由恼了,俊脸一沉。 杜随连忙说;“别这么说,我一向最拥护物种多样化的,少了你天地间实在无趣良多。” 原来作用和熊猫仿佛,也可以做活化石。金墨一时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脸上神色有点怪异,瞥了她一眼,淡淡说:“我最近太惯着你了。” 又来了,总要敲几句,威胁一下来显示他老兄的地位,莫非这就是所有阿尔法雄性的固有特征? 杜随叹口气说:“兄台,你怎么说表面上才十五岁,是一个少年,近来言行举止可偏离太远了。” 这么一说的时候,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金墨已经长高了不少,自己只及他肩膀了,容貌神情也成熟了不少,迥非自己当初初见他时的模样。 “算了,”杜随微微一笑,“十四五岁正发育的少年一两个月不见就认不得也是常情,想必周围的人不会太怀疑。” 金墨微微抬起下颌看着天空海洋,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大有人家怀不怀疑我才不管的架势。 两人一个俊美冷冽,一个妩媚优雅,在船舷海风中并肩而立,喁喁私语,宛若神仙眷侣,在甲板上的乘客纷纷投以羡慕目光,自是想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的。 到了比萨港之后,还没去见斜塔,两人已经爆发了一次罕见的争执。 本来两个人相处是很容易有意见不合的,但是金墨和杜随之间却甚少有这种情况,一方面金墨对于去哪里,怎么安排,做什么都没什么意见,连陪杜随逛一天街都无所谓;另一方面杜随对金墨颇为忌惮,他要偶尔说做什么也不敢不应。但是这一次情况却很特殊。 金墨觉得罗马是教廷所在,没什么黑暗生物,也抓不到什么妖魔来果腹,就不想去罗马,连带佛罗伦萨也不想去,而威尼斯确实是有很多传说的地方,可能有魔物聚集,便要直接去威尼斯。杜随却非要去罗马和佛罗伦萨不可,这两个城市是她至爱,也是此次度假的重点期盼,决不肯放弃。 两人倒也没争几句,就决定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杜随出国前给金墨申请了一张副卡,这下派上用场了。 金墨当天就离开了比萨,杜随也去了近在咫尺的佛罗伦萨,在她看来,整个托斯卡纳都是一种天堂,虽然是第二次来,却也不能掩饰心中的欣喜。 三个月来第一次和金墨分开行动,感觉又是另一番滋味,一时竟不知是抢先去看她久违的“日,暮,晨,昏”,是品尝来之不易的短暂自由,还是趁此机会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和金墨的关系,确定未来战略走向。 不过稍微一冷静,还是知道她要做的事:来此的主要目的,想法子和乞丐道人联系,趁着现在金墨不在,要赶紧行动。 杜随在佛罗伦萨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秀丽的小旅馆住下时,天已经快要黑了。这家旅馆杜随并不陌生,两年前第一次来就住这里,两年以来连装饰都没有少变,胖胖的老板娘还是一样笑眯眯的,英语和法语说得一样蹩脚。 杜随推开窗,外面是狭窄的街道,有一家宠物澡堂门口一溜小狗在等着主人接它们回家;人声有点喧哗,充满生活气息;鼻子里充满底下小摊上飘出的华夫饼的暖暖甜香。 杜随在窗前写字台前坐下,桌子和高背椅都很简单破旧,黑色,应该是榉木制的,感觉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但是没有任何雕饰和花纹。这家旅馆提供的便签纸是一种羊皮纸的仿制品,笔是货真价实的羽毛笔,杜随拿起笔来,洋洋洒洒,情意殷殷,诚诚恳恳地写了一封信给乞丐道人,说明这几个月的情形,强调血圣兽此次复出无意于天下,也不想祸乱苍生,请他从中斡旋。又仿佛不经意地提了金墨的强大恐怖的实力,加上一句“以我愚见,实无必要作此不必要之牺牲,使我道已经式微之力量蒙受毁灭性打击”。此后又用了两页纸赞扬程氏兄妹,说他们不愧是峨嵋培育出的精英,然后对他们的双剑被毁表示惋惜,如有可能,自己愿意私下以一些东西补偿。 当然,这补偿还是着落在金墨身上,比如说,下次再有什么猎物献的内丹,或是体内的异珍,好像这头龙孵出来,不妨把它的角呀,牙呀,皮呀之类的送点给他们。总之不使金墨知道就是了。 信写好之后,杜随画起当初乞丐道人最后教给她的一道传行符,用来跟他联系,但是此符只能用三次,乞丐道人曾嘱她慎用,至今一次也没用过,都有些忘了。 有人说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博物馆,这话真是一点不差。在街上漫步,五步之内必有值得一看的古迹,这样一个小小的城市,在文艺复兴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才,除了得天独厚,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解释这种人类历史上仅见的奇迹。 如果要说的话,历史除了有其偶然性,自然也有必然,那就是佛罗伦萨当年突出的富庶和依靠银行业起家的美第奇家族相对开明的统治,这个家族有极其显著的对文化艺术的热情,自第一代起就是著名的文艺赞助和保护人,也有着高度的审美传统,最著名的圣洛伦佐.美第奇则是杰出的政治家,诗人,演说家,审美学家和作家,拉菲尔,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是在他或他的前后任手下混饭吃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艺术与文明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鼓励和最有力的条件来发展。 杜随来到佛罗伦萨可谓是如鱼得水,她每天倘徉街头,累了就坐在街边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上,看着来来往往五颜六色的行人,心里羡慕着从小出生和生长在这里的人,浑不觉时间飞快过去。 她本来从小最羡慕的是罗马,古希腊古罗马艺术的白色大理石般庄严雄伟的对称的美,如同《飘》里两个男主角都说过的“古老的瓷器上的釉”一样的光芒,曾经号称统治全世界(他们没征服的地方统称蛮族,不算在全世界范围之内,这一点和我国古代那些威名显赫的帝国们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古罗马的赫赫战功和远胜后世的高度文明都曾深深吸引过她,对不仅仅是伟大统帅和政治家,还有着文学艺术体育科学等诸多才能的凯撒是崇拜不已。 人总在慢慢长大,渐渐知道建功立业的虚妄,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世界的中心,也没有了要经天纬地的豪情,开始更加尊重个体生命,也就不再认为个人崇拜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审美也在随之变化,从喜欢李白的疏狂风流到欣赏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