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不累,继续走一点吧。” “好。” …… 大约一小时十分钟之后,凌思凡便隐隐约约看见天边有一片粉。 天是蓝的,湖是粉的,湖的周围是嫩绿的草地、茂密的树林、成片成片姹紫嫣红的野花。大多数的花都是橙色或黄色,蓝、粉、绿、黄互相辉映,就好像是一大块上帝的画板。 “思凡……”庄子非小声说,“这湖是心形的……” “嗯?” “你沿着走就能发现,它不是绝对的椭圆,背后有一片凹陷的,正面又有一块凸起。” “……” “你喜欢么?” “真的好美。”凌思凡感觉到,他的生活与之前越来越不同。父母过世之后,亲戚、朋友们最常用的安慰他的话,就是“一切都会好的”,而这恰恰是他最不喜欢听的,因为他不知道如何才能变好,看起来一切都永远不会变好。然而,此时,此刻,他却是切身地感到,他的生活,的确是在变好着的。 “我问过我同事为何是这颜色。”庄子非又说道,“他告诉我,粉色的湖,一般都是因为高盐,高盐使得特殊藻类生长,它们可以释放胡萝卜素……塞内加尔的玫瑰湖就是一个例子。” “……你不要跳进去。”凌思凡只听见了“胡萝卜”三字。 “我还没有讲完……但这个湖似乎不是由于这个原因……搞不清为什么,他也没有亲自到这个峡谷来看过。” “嗯。” “思凡,我们走进看一看吧。” “好。”不答应他的话,简直惨无兔道。 两人沿着湖边地上白色的粉末慢慢走,凌思凡突然说:“子非。” “嗯?” “你……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呢?”他有什么值得庄子非这么好的人喜欢的呢。 “班芙公园时告诉过你呀,”庄子非回答道,“高中时就喜欢。你那时候那么努力地活着的样子,让我觉得着迷。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好人,从来只是自己挣扎,未曾怨恨过谁,总为别人开脱……再重逢后,你拼命创业的影子让我想起了当时的心情。” “那……”凌思凡犹豫着又问,“假若,我现在已没有那些特点了呢?”今天的他,和那时候已经不一样了,他越来越和平常人无异,虽然,他从前想要的,也无非就是和平常人无异。 “思凡,”庄子非有些好笑地问道,“你是黑猫淘气三千问吗?” “……” “我喜欢你,才会希望帮你变成现在的你。换句话说,因为我爱以前的你,所以更爱现在的你。” “好拗口……” “那你记住我永远爱你就行啦。” “……好吧。”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这边常有小动物过来的,也许我们可以看见一两只的……” “嗯?”凌思凡想了想,“我们趴在花丛里拍摄它们吧?” “咦?” “我想看看你拍照的样子。”过去,他看见的只有照片,却从未见过工作中的庄子非。 “好。”庄子非说着便打开了镜头盖,“可惜,索尼新出的镜头没货了,要等三个月才能有新的,现在只能用旧的镜头拍,效果肯定是不如新的了。” “你很喜欢索尼镜头?”上次那四十五万的,也是索尼公司产的。 “它收了蔡司嘛……” 凌思凡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问道:“索尼影像部门很赚钱吗?镜头可以卖到断货三月?” “应该是赚的吧……”庄子非其实也不太清楚,“不过,听说,索尼正在考虑拆分数码影像部门,成立新的公司。” “哦?”凌思凡来了些兴趣,“以后,说不定霄凡可以做一个评估,看看能不能投资这个新公司。” “霄凡投资它干嘛呀?” “赚钱。”凌思凡说,“另外就是,让你随时都有镜头。” “你……”庄子非被吓得呆了,“你……你……你要把索尼买下来给我?” “这样说就太夸张了……只是稍微投资一点……” “思凡……你别开玩笑了……” “哦……”冲动过后理性想想,好像确实太随便了。 在等待小动物的过程中,凌思凡便趴在庄子非旁边,时不时用手拨弄下野花,摩挲它们极柔软的花瓣,鼻端嗅着花朵们扑鼻的郁香。 趴了大约十五分钟,凌思凡突然感到脑袋上一痛:“哎!” “思凡?” “子非……”凌思凡一下都不敢动地趴在,“我脑袋上……有个东西……” “我看见了。”庄子非低笑道,“是一只傻松鼠……可能没见过人。看你一动不动,以为是什么呢。” “……”凌思凡感受着头顶上的重量,也真心地笑了。 和庄子非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渐渐想起了如何真心地笑。 没有曲意逢迎,没有虚与委蛇,就单纯地,只是因为想笑而笑。 旁边庄子非轻轻转过相机拍了张照片,傻松鼠竟还呆呆地看着庄子非的相机。 凌思凡又是忍不住扩大了他的笑意。 “思凡……”庄子非呆呆地看着凌思凡的笑脸,“你、你很开心……” “是啊。”他稍一动,傻松鼠终于离开他跑了。 “太好了……”庄子非说,“那,以后,如果,又找到了新的最美好的地方,我还会再一次带你过去看的。” “……”凌思凡呆呆地看着因为一阵微风而轻轻晃动着的野花从,过了好一会儿才再次开口道,“子非。” “嗯?怎么了?” “子非,你知道么,”凌思凡收起了云淡风轻的笑,转过头去望着对方眼睛一字一字地道,“其实,对我来说,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就是你的身边。”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还会有番外哒~~ 写这篇文的目的呢,之前有一次也讲过,就是年初时经历一些事,有点明白了什么是孤独,那阵子才意识到,几年前我写律师时,是全然不懂孤独这词的。孤独的律师,只是个人设,只是个萌点,并没能写好。为了弥补遗憾,才开了这篇文,当然现在又忘了年初的心情……导致好多东西还是浮于表面。这篇文的主题就是一开始讲过的,一个穿越了孤独的故事,一个被人拯救了的故事。兔子是猫的一道光,照亮了黑暗的角落。怎么讲呢,我在文里写了一句“与苦恼相似,一定程度的孤独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我其实真的是这样想的,也许每个人偶尔都会有这样的心情,但那是短暂哒,未来会更好哒!哒哒哒! 对啦,“明灯照空局”是一句诗啦,原句是“明灯照空局,悠然未有期(油燃未有棋)”,形容等待心爱的人,也用来指温暖的兔子和孤独的猫猫~ 第64章 番外一 一个周末,凌思凡跟着庄子非去流浪动物基地当义工。 凌思凡不爱动,就只是看着庄子非将笼子里的猫一只只抱出去逗,又是用激光笔又是用小红绳的,忙得要命。 “……”凌思凡看了一阵子,便自己出去随便逛。 他走到一大堆兔子的笼子前,低头看着那些白色灰兔黑兔,盯了一会儿猛然察觉自己竟然开始喜欢兔子了。 …… 直到午饭过后,庄子非才带着凌思凡离开流浪动物基地回到自己家中。 一进门庄子非就说:“我听其他志愿者说,有人把你认出来了。” “嗯。”被认出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对不起……” “你对不起什么?” “你陪着我到处溜达,总被人认出来,给你造成困扰了吧?” “无所谓啊,”凌思凡说,“我有朋友,也有我自己的生活。”他是个企业家,又不是个明星,不会有很多人关心他的私事。 “唔……”庄子非说,“其实有些地方,我自己去也行……” 凌思凡立刻摇摇头:“我要和你一起。子非,我说过了,我最最希望的,就是在你身边。”相比之下,被人认出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思凡……”庄子非傻傻地看着凌思凡,想了一想,说,“高一时候的我,绝对想不到未来有一天你会这么黏……” “……” “因为高一整整一年,你一句话都没说过……” 庄子非记得很清楚,刚分好座位后,他很郑重其事地介绍自己道:“你好,我庄子非,初中是四中的,你叫什么名字?初中时哪里的?”然而凌思凡连看都没有看他,只是低头自顾自低做着习题。他以为对方没听见,提高声音重复了下,谁知凌思凡依然爱答不理的。庄子非一开始以为这个同学听力上有障碍,还爱心爆棚地打算提供帮助,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不对,因为对方刷刷写字可却装作根本没发现他。 后来,知道对方叫做凌思凡后,庄子非又故意找话地问:“你叫做凌思凡是吗?”回答他的依然还是一片沉默。 read_app2("明灯照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