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犬与美人

:(一)沈至欢的美勾魂摄魄。传闻她性情孤傲,对谁都不假辞色,喜欢她的人从天潢贵胄到寒门书生比比皆是,但她只觉得无趣。直到最近,府里新进了一批奴才。其中有一个,相貌英俊,身材精悍,连头发丝都符合她的喜好。他看她的目光总是夹杂贪念与疯狂,浑身上下都写着...

第14章
    沈至欢揉了揉眉心,道:“听说昨日李氏又来要钱了?”

    刘管事面色发苦,道:“回小姐,夫人昨日的确来了,说是西苑蚊虫多,要在中堂附近再建一个院子。”

    “……”

    沈至欢道:“她属实也是敢提,这院子说建就建。父亲一年正俸才二百二十两银子,她一要就要两百两。”

    候府除了沈长鹭在朝中的俸禄外,还在京城有十几家铺子和几百亩田地,足够养活这一大家子,沈家又是功勋世家,自然不会过于拮据。

    但李艳芬从上个月起就多了好几笔大额支出,沈至欢也能猜的出来,无非是李书锦要回来了,她得给李书锦排面。

    对此沈至欢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还要重新再建个院子就过于夸张了些。

    好在帐是沈至欢和李艳芬一起管的,过于大额的支出,如果沈至欢不应允,她就拿不到钱。

    刘管事道:“小姐放心,奴才昨日已经回绝夫人了。”

    刘管事是府里的老人,李艳芬虽独揽中馈那么多年,但他心里像是向着本家小姐的。

    沈至欢点点头,道:“倘若她今日再来,你就说是我不同意。”

    刘管事点了点头,道:“老奴明白了。”

    沈至欢合上账本,道:“府里这个月要缩减开支了,你看着控制一些。”

    “那夫人那边要是问起……”

    “你就说是我吩咐的。”

    “是。”

    又jiāo代了些杂七杂八的别的事之后,沈至欢站起身来走出了账房。

    外面蝉声阵阵,灼热的日光透过树缝打下斑驳的yīn影,账房离轩月阁不远,府里的帐大多都是刘管事在记,但沈至欢每隔十天都会查一查帐。

    主要还是防着李艳芬那个女人又拿着候府的钱挥霍无度,如今她的父兄皆不在京城,家里唯一能制住李艳芬也就剩她一个。

    李艳芬对李书锦就像对亲生女儿一样,供菩萨一样供着她,花在李书锦身上的银子比沈至欢这个嫡女都多。

    李书锦虽然说来是候府的表小姐,但是在外名声却一点不比沈至欢差到哪去。

    毕竟见过沈至欢的人还是少数,相比于沈至欢这种好像已经美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众人还是更喜欢安静贤惠,温柔小意的李书锦。

    背景不似沈至欢那般显赫,娶回家来也不必担心外家的压制,更不必捧着供着生怕惹她不高兴。

    同沈至欢这个空有绝世美貌却要被迫进宫伺候皇帝的人来说,不知幸运了多少。

    而可笑的是,她沈至欢是候府嫡女,而李书锦只是个连庶女都算不上的,来自小山村的农家女。

    走过垂花门,沈至欢便远远的看见一个穿鹅huáng色衣裙的女子站在她的院门口。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沁兰提醒道:“小姐,是表小姐。”

    沈至欢嗯了一声,脚步没停,略微走近了些,李书锦便朝沈至欢扬起个温柔笑容,道:“表姐!”

    沈至欢的态度显得有些冷淡,她睨了她一眼,随口道:“有事说吧。”

    李书锦闻言忙将手里的食盒抬了上来,笑意盈盈道:“表姐,这个是我亲手做的板栗糕,姑姑说很好吃,我就想着拿来给表姐你尝尝。”

    沈至欢看了一眼李书锦手里的红木食盒,道:“一直在这等我?”

    李书锦低下头,默认了这点:“也没有等多久的。”

    沈至欢抬头看了看正盛的太阳,又注意到李书锦泛红的额头上细密的薄汗,唇角扬起了笑,她示意沁兰接过李书锦手里的食盒,道:

    “接了,可以回去了。”

    炎炎夏日,一个娇小姐在她门口等了那么久,她竟也不请人进入喝口凉茶,就让人灰头土脸的回去,好像只当李书锦是个来送东西的小丫鬟。

    前头说人家连狗都不如,后头又不给一点面子的拿人当丫鬟,妥妥的是欺负人了。

    李书锦亦有些难以置信,她微微睁大了眼睛,一双眸子像含了水一般,委屈的看着沈至欢。

    沈至欢丝毫不为所动

    沁兰拿了食盒,沈至欢同李书锦擦身走过,真的不打算管她。

    李书锦略有些僵硬的站在原地,这处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她在这站了有一会儿,丫鬟婆子们该看的都看到了,出去乱说是一定的,属实是有些láng狈。

    沈至欢不在乎那点欺负人的名声,但李书锦这般被传出去定然是要被取笑的。

    才走出去没几步,忽而听后面一声惊呼:“表小姐!”

    沈至欢回过头,看见身形瘦弱的李书锦正歪着身子被一名女使扶着,面色发红,额上泛着细汗。

    女使道:“小姐,表小姐好像中暑了!”

    李书锦半阖着眼神情虚弱,气若游丝道:“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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