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

疯狂暴乱,血腥屠城,恐怖虐杀,三百幕惨烈;大炮怒吼,铁骑凛冽,军号凄凉,一万里烽烟;登莱南满,人为鱼鳖;中原糜烂,金瓯难瓦全。一人起,匹马跃,风雷动,天地惊;三十铁匕,刺得女真叛酋鸡飞狗跳;八百步枪,扫断东亚诸族凶悍旗帜;现代舰队,逐灭欧美国家精锐...

二章,击毙敌将李永芳
    “行!”

    毛仲在这一刻,已经决定了下一步的行动,既然敌军主将这样胆大包天,他就要加以利用。在两军将领对话的时候,干掉他!

    于是,蓝序为全军统帅,乘坐一艘大船,向前突出,船上,护卫着七十余名官兵,用盾牌遮掩着南面的船栏,直到一箭之地,和金军统帅的船相对,才停止了下来。

    “天朝上国之飞豹军参军将军毛仲!”蓝序一拱手,冒充了毛仲,爽朗地答道。

    “哦,原来是明国新近提拔的骁勇将军毛仲啊,哈哈哈哈!”金国船上,在无数士兵的护卫下,一个身材不高的老将,得意洋洋地笑着:“看来,明国真正无人了,”

    “你是何人?”蓝序显然很恼火。

    “本将是大金国的现任水师提督,一等额驸李永芳!”

    “你是李永芳?”

    “正是本督!”

    在蓝序的身边,因为士兵盾牌的遮掩,毛仲悄悄地隐蔽着:“谁是李永芳?”

    毛仲作为特种兵,虽然格外出色,可是,对于历史知识,要差得多了。怎么会?明明是金国女真族的舰队,怎么冒出了一个汉人呢?怎么不是四大贝勒或者哪一个八旗的旗主?到现在为止,毛仲对女真金国的核心集团的认识,也没有进展多少。

    蓝序对着李永芳点头:“李永芳,战就战了,罗嗦什么?”

    这期间,他悄悄地对毛仲讲了几句,顿时叫毛仲心里激动起来:“麻辣隔壁,他是第一个大汉奸?还是努尔哈赤的闺女女婿?现任的金贼海军司令?”

    毛仲终于将对面的鸟人和香桂等人讲述的事情对接了印象。

    李永芳,汉族将领,原大明朝抚顺关的游击将军,镇守抚顺,当努尔哈赤率领贼军进攻的时候,他带领一干明军官员,跪在道旁投降了!于是,喜出望外的努尔哈赤,将自己的小闺女,年仅十二岁的某某格格,嫁给了已经五十岁的李永芳玩,还将其提升为金国的汉军总兵。说来,李永芳是明朝对金国叛军第一个投降的高级将领。

    “嗯?”蓝序对毛仲的词汇,实在难以理解。

    不过,这一切已经不需要了,因为,毛仲从士兵和盾牌之间,偷偷地撞开了一个缝隙,将步枪伸了出去,瞄准三百米外的金贼船上的敌将,在其眼睛和眉心间犹豫了下,扣动了扳机。

    从伸枪瞄准到击发,毛仲速度极快,仅仅用了三四秒钟而已。

    砰!

    对面的李永芳正在说话:“哈哈,毛仲,你真是胆小如鼠!明明一个大麻子,却派遣一个小子来冒充,真是可笑至极。。。。。。”

    嘎然而止,李永芳在枪声中猝然向着前面载倒。

    “哼!”毛仲站了起来,他确信子弹击中了大汉奸的要害,虽然这种半手工制作的子弹威力并不满意,可是,要砸开贼人的眉心,还是轻易的,那里,毛仲眼睁睁看着他飞溅起了一簇血花。

    金军中没有任何响动,就是敌人的第一艘战船上,也没有想象里的大乱,有人搀扶了李永芳。

    “进攻!”毛仲一声令下,身边隐藏的军号手就鼓足腮帮子,猛烈地吹了起来。

    进攻的信号,让明军舰队骤然反应,各舰船上,都响起了纷乱的呼喊,接着,桨手们奋力地划水,使船向前缓慢前进。

    毛仲所在的战船,则停留了下来,等待其他舰船赶上来。

    金军的第一艘战舰,缓慢地撤退了。

    毛仲暗暗赞叹金贼军的军纪严明,士兵威严如山。

    明军舰队渐渐逼迫上来,金军舰队则保持了基本阵势。

    从武器装备上看,毛仲绝对有信心,因为,金军的战船上,并没有几门火炮,其士兵手里不是盾牌就是砍刀,弓弩之类,甚至连铜铳都很少配备,不由得想到了近代,清军装备落后的情景,看来,金贼军特别强调士兵的勇敢精神,不屑于,甚至反感武器的先进性。

    毛仲暗暗高兴。

    不料,正在明军紧逼,双方战舰就要接近到合适的距离,明军就要使用火炮轰击几下,以壮声威的时候,在金贼军的舰队上,忽然亮起了斗大的一面面旗帜,上面有的是金,有的是李字,尤其是在敌人战舰的中央,有一座舰,赫然亮着李的大旗。

    “糟糕,李贼还活着!”蓝序惊呼。

    “什么?”毛仲吃了一惊。“不可能!”

    “那不?肯定是李贼!”蓝序指着那敌人:“李贼狡诈,一定使用了替身!”

    “替身?”毛仲稍加思考就相信了,在古代,如果主将被击毙,其后果是异常严重的。“麻辣隔壁,跟老子躲猫猫使诈?”毛仲气坏了。

    “我军进还是退?”蓝序显然对战胜敌军抱有恐惧。

    “前进!用旗帜告诉后面的步枪军,瞄准敌人,在适当的时候射击。”

    战舰上,马上有人向着后面打出了信号旗,发出了指令,而明军舰队,则整齐有序地前进,向着金贼军逼近。其意图是海上舰队决战,先歼灭了敌军舰队,然后再攻击岛屿。

    明军官兵的士气,明显比蓝序这样的将领要高,思想也很简单,为了不影响舰队的指挥,才没有发出怒吼声,保持了平静。只是,一排排的长枪竖立在船头,盾牌和铜铳,也是坚决的象征。

    轰!轰轰!

    从北岛的树林里,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轰响,接着,尖锐而凄凉的呼啸声中,一颗颗乌黑的弹丸从天而降,砸到了明军舰队群中,虽然敌军的火炮是随意地打击的,毕竟明军舰队密集,居然连连击中舰船,实心弹丸之重,将一艘舰船打坏,数名士兵连同船板一起横飞。

    一群士兵在炮弹的冲击下,哗一声,十几个人都被砸到了海里。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挣扎。

    “继续前进!”对于敌人的火炮,明军是有准备的,虽然有了死伤,官兵们也没有撤退,毕竟在这乱战时刻,就是你退,也不能保证安全,很多人在心里暗暗祈祷上天。

    划桨手们继续前进。

    金贼军的岸基火炮并不多,第一轮轰击之后,很快就陷入了沉寂,接着,敌舰队呼啸一声,向着前面冲来。

    明军并不惧怕金贼军的水师,毕竟,他们多是由汉人组成的,不是金贼军的精锐部队,所以,明军官兵也大声地开始了呼喊,将船逼近了敌人,在船边缘的官兵摇晃着盾牌和长枪,有的已经开始了射箭。

    舰队接近了!

    毛仲所在的战舰,依然在最前列,曾经的一颗敌人炮弹,就砸在船的前面不到五米的海里,将所有的官兵都吓了一跳,现在,敌人的炮弹不再有了,人人都感到了安全。那种根本无法判断的危险,实在让人太揪心了,现在,看着敌人逼近,反倒是一种幸福。

    毛仲的眼睛,牢牢地套着敌人舰队的中央那艘大座舰上,那是敌人的中军指挥舰,敌人的军号和战鼓,就是从那里发出了指令的。现在,还有几个将领,得意洋洋地站在其中,指点江山,牛皮叉叉地小谈着。

    金贼军的舰队规模明显大,估计有百十号战舰,人数能有两千五百到三千,比明军多两三成,如果有敌人从岛上赶来增援的话,总该还有千把人。

    平日平静而空旷寂寞的辽东海面,现在成为紧张的主战场!

    终于,明军舰队和金贼军的舰队接近了,更多的箭弩从金贼军的舰队上飞了出来,一群群恶魔般飞向了明军船上,其威力之猛,让毛仲都叹为观止。看来,金贼军的训练重心是箭弩,其士兵的这方面素养是相当强悍的。有好几个明军士兵,居然连着盾牌都被金贼军的弓弩手射穿,惨叫着载倒了。

    终于,在锣鼓喧天,沸腾的舰队上,毛仲也听到了自己方面发出的声音,有的是铜铳,有的是件弩,有的则是清脆的枪声!

    毛仲的步枪,则牢牢地瞄准着敌人的旗舰上。终于,他把握到了时机,在敌人的旗帜错落,士兵往来遮掩的时候,看到了那个狡诈的金贼军现任海军的司令官大人!

    “老子看你还有几个替身!”毛仲一枪抠动,立刻压入了新的子弹,瞄准了另外一个军官。

    步枪作战的关键是,猎杀敌人的军官,使敌人失去有效的指挥系统,最终达到崩溃的目标,而要普遍地杀伤敌人,则有新的武器来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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