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据说我是叶城主是个剑仙然而我只想守好白云城这一亩三分地#每天都在被迫卷入阴谋怎么办##讲道理就不能换个人邀战吗##你说谁是佳人啊!#这是一篇正经慢穿文hhhh食用说明1.阿素智商不够,如果发现BUG请不要较真2.cp和攻受属性根据文章发展而定内容标签:武侠历史剧古典...

作家 浮云素 分類 耽美 | 256萬字 | 783章
第4章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chuī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chuī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jiāo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jiāo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jiāo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bī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rǔ,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rǔ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jīng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rǔ。

    他yīn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第4章

    京城是没有黎明的。

    宵禁结束后就是闹市,天边才有一丝蒙蒙亮的熹微探头,街上就已经满是提着水桶或者肩扛扁担的人。

    也有醉醺醺的酒鬼从街头巷尾中爬出来,左边脸上用墨汁写了“王八”,右边脸上用墨汁画了王八,醉眼朦胧,可不就是一个大王八。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jīng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jīng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jīng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chuáng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jīng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jīng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jīng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jīng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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