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据说我是叶城主是个剑仙然而我只想守好白云城这一亩三分地#每天都在被迫卷入阴谋怎么办##讲道理就不能换个人邀战吗##你说谁是佳人啊!#这是一篇正经慢穿文hhhh食用说明1.阿素智商不够,如果发现BUG请不要较真2.cp和攻受属性根据文章发展而定内容标签:武侠历史剧古典...

作家 浮云素 分類 耽美 | 256萬字 | 783章
第100章
    他很敬佩朗月和岚风,因为她们是少有的,非常qiáng大,也非常自qiáng的女人。

    正如同上官飞燕虽然有点本事,但耍得都是些yīn谋诡计,打着弱者的旗号招摇撞骗,好一副狠毒心肠。

    男人保护女人,或许是天经地义的。

    但“保护”,却是一个非常神圣的字眼。

    陆小凤笑道:“好。”

    他忽然对眼前的年轻人充满了期待,他虽然年轻气盛,却很正直。

    正直的人,比不正直的人更容易有好结果。

    岚风神出鬼没地从两人身后出现道:“船只已经准备好了。”

    叶孤城也已经准备好了。

    高大的船停在港口。

    白云城的港口,是全南海最大最好的。

    就算是无名岛的港口也比不上。

    无名岛真的有港口吗?

    每当看见人头攒动的港口,以及白云城的船只,叶孤城都是骄傲的。

    他现在要做的,是将骄傲维持下去。

    叶孤城沉声道:“开船吧。”

    泛着白沫的làng花在船边翻滚,一声比一声声势浩大,哗啦啦的水深打在人的心上。

    大海的壮阔,是多么的具有魅力!

    叶城主的心中,似乎就盛有辽阔的大海。

    他遥望蓝天,bào风雨未曾来临,现在的天,清澈到透明。

    在湛蓝的天空中,不同于海鸥的灰色剪影,格外清晰。

    叶孤城已经猜到了那是什么,因为西门chuī雪的信物还在他身上。

    一个香囊。

    散发着冷梅香的香囊。

    他也闹不懂鸟类的嗅觉什么时候到了靠香囊识人的地步,或许这是武侠世界的特产?

    但西门chuī雪家的鸽子,却似乎真的能凭借这淡淡的梅花香找到人。

    西门chuī雪的鸽子就像他人,张开翅膀,不像是鸽子,倒像是猛禽,比张开翅膀的鹰还要凶猛一些。

    叶孤城忽然想到了自己养的肥肥的鸽子。

    同样是鸟,同样是剑客养的,怎么长得就这么不一样呢?

    他忽然有点嫌弃自己的鸽子。

    鸽子:呵呵。

    不是饲主胡乱喂食,他能长这么胖吗?

    别胡乱推卸责任。

    鸽子停在他的肩膀上,叶孤城瞟了一眼,发现鸽子的脚比他养的那只锐利多了,总觉得这不仅仅是鸽子,是鸽子与其他鸟类的混种。

    他熟练地从鸟腿上打开小竹筒,拿出其中的信纸。

    只有清俊的两个大字:“勿来。”

    无头无尾,没有原因,西门chuī雪很少做这样的事。

    但既然他飞鸽传书,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叶孤城的表情柔和些许,心中却悄悄摇头。

    虽然西门chuī雪让他不要来,他岂能真的不去?

    想到什么忽然又一阵悚然,对方发此信件,莫不是已经知道了罪魁祸首是谁,要帮他处理?

    以西门chuī雪的性格,很有可能啊!

    无名岛。

    宫九的脸色苍白,并非冷冰如铁的白,而是因为疼痛折磨而产生的病弱的白。

    他的脸虽然白,但眼中却有jīng光闪现。

    这疼痛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但对他来说却不是。

    叶孤城的百步穿杨,可不是那么容易好的。

    即使伤口外面恢复,却有霸道的剑气在经脉中肆nüè,不断破坏又不断修复,时时刻刻都处于疼痛的折磨中。

    宫九在享受这种折磨。

    小老头道:“我虽知道你很满意,但这剑气还是越早拔除越好。”

    宫九面无表情看他。

    小老头又道:“疼痛倒是无所谓,但是剑气肆nüè对经脉产生的损伤,会使得真气紊乱。”

    宫九练得是非常邪门的一种功夫,真气以固定路线在经脉中游走,一旦被扰乱,他则会遭受百倍千倍的反噬。

    生不如死。

    宫九的眼神终于一动,似乎是想到了真气逆流的后果。

    他还不能死,在大仇得报之前绝对不能死。

    宫九虽然喜欢疼痛,却也是个很有野心的男人。

    没什么比他的野心更重要了。

    他道:“一定要使剑者亲自拔除?”

    小老头道:“一定。”

    宫九的脸比大理石墙壁还要白,但在黑暗的房间中却显得很诡异。

    他不像是人,而像是一具雕塑。

    宫九以没有感情的声音道:“叶孤城在哪里?”

    小老头道:“叶孤城去参加武当派的群英会了。”

    话语间已将对方的行踪告知于他。

    宫九以一种古怪的语调道:“群英会?”

    隐藏在冰冷声线下的,是病态的好奇。

    叶孤城参加群英会?

    有点意思。

    第44章

    西门chuī雪永远知道玉罗刹在哪里。

    因为玉罗刹乐意让他知道。

    血缘关系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一种关系,尤其是代表着传承的父与子。

    玉罗刹一生冷心冷情,却唯独对西门chuī雪关怀备至,这便是血缘的力量。

    练无情道的西门chuī雪,又何尝不是如此?

    更何况,他还没有到未来抛弃妻子一心追求大道的无情状态,这代表他还有人的七情六欲。

    他会喜会怒会哀会乐。

    在听见金铭灭的队伍被劫,人与货物都消失不见后,他是怒的。

    因为以西门chuī雪的智慧,很容易便能猜到动手的人是谁。

    除了他闲着没事gān,又武功高深莫测的爹,还有谁会那么无聊?

    劫持叶孤城手下的队伍,这无疑是很无智的一种举动。

    绣花大盗是不会做的。

    他敢对常漫天动手,不过是因为对方仅仅是吊在江湖一流末尾的高手,又随着年纪逐年增大,手脚越发不利索。

    那八十万两银子的后台虽然qiáng硬,但也没有qiáng硬到不可推翻。

    因为那是普通人的银子。

    就算是王爷,也只是不会武的普通人。

    韩非有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人在朝廷,侠在江湖。

    这似乎是割裂的两个地方。

    江湖人对于朝廷想来缺乏敬畏之心。

    更何况,以绣花大盗与苦主南王的立场来看,这是一场贼喊捉贼的好戏。

    只不过其他江湖人不知道罢了。

    光是明面上的解释,就足以他们接受。

    柿子都捡软的捏,绣花大盗选择的柿子,还挺软的。

    但是叶孤城不一样。

    他是一个高手,而且是一个能够杀人的高手。

    叶孤城是不喜欢杀人,但万万没有被人欺负到头顶上还不还手的道理。

    死在他剑下的剑客并不少。

    因为那是他们要求的。

    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选择动叶城主的东西,因为其危险程度,不亚于拔老虎须。

    多么得不偿失的一件事,而且犯人伪装绣花大盗都很不走心,虎头蛇尾。

    如若走心点,就应该把人眼睛都戳瞎了,只留下块红衣角,像什么样子。

    谁都知道,这只是钓叶孤城出现的一个阳谋,然而这阳谋实在是用得不错,按照叶城主的性格,十有八九会往里面跳。

    没错,西门chuī雪知道,即使自己传信一封,叶孤城也不会因此留守白云城,因为他是个与自己相同却又不同的人。

    他们俩所做出的决定一样地坚定,一样地不容置疑。

    然叶孤城的道心虽寂寞,其中却不失王道的成分。

    为民。

    所以西门chuī雪要做的,是在他来之前帮忙把麻烦解决掉。

    想到这里,他周身寒气更甚,外面赶车的人甚至都哆哆嗦嗦,他仿佛感觉到了,隔着厚实门板从车厢里传来的寒气。

    陆小凤传奇是武侠小说,但其中好像总有些玄幻的成分,只要武功大成,便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玉罗刹就是一个例子。

    西门chuī雪的身上,常年有一块玉。

    并非是西方魔教的罗刹牌,而是寄托父亲对于儿子殷切希望的,养生的玉石,正面是憨态可掬的小老鼠,那是西门chuī雪的属相,反面则是笑得一脸福气的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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