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和我探讨过生孩子的理由:“就是要有一个小孩,然后我告诉他耳屎是香的,鼻屎是可以吃的,裤子可以反着穿,家里可以随便画,让他做一个天马行空无所畏惧的人,代替老子嚣张地去做他老子以前想做都做不到的事!”我不知道这位精神错乱的朋友现在一偿夙愿没有。我只记得,我小的时候总是被期盼成为“和别的小朋友一样”的孩子。我小的时候是个左撇子,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是用右手写字的。”我改了。我小的时候喜欢下雨天不打伞踩水玩,我妈:“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打着伞呢。别的小朋友裤子都没有像你一样弄那么湿!”我改了。我小的时候贪靓偷偷留长发上学,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把头发剪成那样。”我改了。我花了二十多年努力改变我的人生,成为和其他人一样的人。却突然发现,原来艺术家都有点精神不正常,企业家都有点偏执狂,很多成功的人都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的地方。我妈现在说:“你看,隔壁的王××工作找得好,长得又漂亮,嫁得好,生了一对双胞胎,就是不一样。”我说:“啊?我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长成这样,你又要让我变回去,您耍我玩呢?”后来,我想我并不想要变成一个多成功的人,我只想要有一个人在冥冥众生中将我打捞起,怜我爱我,带我回家。我只做他一个人眼中唯一的和其他人不一样的人,足矣。周二的一天,我经过销魂的周末(忘了说了,家里的水管总算修好了),夺命的周一,总算迎来了不上不下有点寡淡的周二。公司里季度盘点,我奉命和老马去仓库点货,机器“哔哔”扫描,着实闹心,这一件件的意大利大牌在我眼里都快看成破布了。老马指挥我:“亲,轻点,那是一万的皮裤,小心,那件大衣领子是水貂皮的!”要不是在EL Boutique打工,我真不知道本城有那么多有钱人。我指指那鲜红皮裤:“这货一万真能卖出去?”老马说:“卖得可好了!”我咋舌:“这些任性的有钱人都在想什么啊?”老马说:“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啊,所有死命用名牌装点自己的女人都是她husband在床上没有work hard enough!所以要寻求物质安慰。”我说老马:“你一定要说得那么赤裸裸?咱们都是靠女人的钱养活的小白脸,干活吧!”下了班,被仓库的灰尘弄得蓬头垢面,给我一个碗就可以上街卖艺为生了,正想回家洗澡,结果余云升的电话来了,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家的派对,他朋友也来:“快来,赶紧来”。余设计师怎么着都算是我现任男友,双边关系良好,虽然距我上次落荒而逃有些时日了,但我自认还算是称职的女朋友,女友的基本素质是在男友需要你陪客的时候还是要陪的。我洗了把脸,决定去了。结果,一进门,我就悔了。余云升这厮说朋友也来,结果不仅是朋友也来,连朋友的女朋友也来了,连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都来了。一屋子的男女,男的暂且不提,女的都短裙高跟,再看看我,为了今天去仓库理货方便牛仔裤加运动鞋,头发既然扎起来就不能再放下来了。这时候,给我一个全家桶我就是送KFC的!余云升倒还好,神情自若地把我介绍给众人,我收到有些来自女性的打量,微微扬了扬下巴。万分庆幸受了林燕妮女神“永远随身带一个小化妆包”的知识普及,去洗手间简单上了点妆,虽然只能有40%的改善,但心情指数上升80%。偷偷数落余小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么多人?我好有准备。”看看人家多会说话,他在我脸颊Kiss一记:“你什么时候都很好。”神啊,给我一万年我都不能习惯这样在众人面前秀恩爱,强忍住擦脸的冲动,保持微笑,保持微笑。我默默观察,发现余小资真的是特别会讨人欢心的人,虽然算不上帅得惊天动地,但让周围的人都喜欢他也很不容易。他在那边给朋友示范新买的价值一条皮裤的德国Thermomix料理机,就有女生撒娇:“余总,做杯果汁给咱们试试。”他欠身说:“为美女们服务没问题。”就开始捣腾水果。中途又有女生说:“余总,纸巾用完了,你们家纸巾在哪?”他又出来找纸巾。她们喊他“余总”拖老长的音,没有敬畏却是昵称,全场几乎就没有和他说不上话的人。我坐在一旁喝第一杯爱心果汁,旁边的女生和我搭话:“你是南京人吗?”我说:“不是,我在南京工作就留下来了。”我还是努力地融入集体的。另一个女生说:“一定是因为余总在才留下来的!”我想说真不是,这年头大家怎么就故事感那么强呢!另一个女生说:“我是厦门的,也是因为男朋友在就过来了,南京冬天那么冷真不习惯,没办法,他在这儿啊!我理解你,为一个男人背井离乡,朋友家人都不在身边,只认识他一个人,你认识的朋友也都是他的朋友……我特别理解你!”我想说你真不理解我!刚才问我是南京人的女生又说:“真羡慕你,我和余总是同学,一起长大的,他成绩好,出生好,现在混得也好,你有余总那么好的男朋友真幸运!”我说:“呵呵,谢谢,其实,我也是很好的,你没看出来?”我一直很羡慕周围有很多闺密的女生,成群结队地出去玩耍,我也有过这样的岁月,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老了,我觉得结识一群新的朋友很累,费心机恭维,互相比较,笑来笑去就是不走心啊!现在的我宁可不洗头不洗脸在家和燕妮苏眉喝啤酒都不想花心思打扮得胜人一筹然后一群人出去泡吧了。不洗头之交,一两个,足矣。可惜,还是需要应酬的。说说笑笑,一群人出门吃晚饭。我站在门口等余小资穿鞋,他真是个穿衣服永远不会出错的男人,麦昆的骷髅破洞T配浅灰休闲西装,米色七分裤,我看他的帆布鞋有点脏了,就随口说:“这鞋子要洗一洗了。”余云升没说话。身后那个刚说过羡慕我的女生捂嘴笑起来:“这鞋子本来就是这样的,现在就流行做旧风格,意大利的名牌Golden Goose五千多一双呢,你不会认为是脏了的匡威吧?”余云升饭后送我回家,看我闷声不说话,就说:“你不要在意,虽然我希望你能和我朋友玩在一起,但如果你不喜欢人多可以不用勉强的!”看看,他都说“虽然我希望”了哪还有什么但是?我唱:“大象,大象,你的鼻子为什么那么长?妈妈说鼻子长也是漂亮!”他愣。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甩?”(PS不熟悉我的朋友:我对彦小明解释过,甩是南京话,意思是二。)他愣,点头。我说:“其实我喜欢人多,大学的时候也一群女生聚在一起,我们宿舍经常在熄灯后打闹唱这首歌,只是现在我都快记不得怎么唱了。看,一个人唱只会被认为是个傻逼。”我以前和何佳和舍友做过更傻逼的事情,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傻。一个人再多傻逼的时光也比不上一起傻逼的岁月。他皱眉:“你到底在说什么?”我问他:“你到底喜欢我什么?”他捂额:“你是认为我对你还不够好吗?我理解你。”他伸手握住我的手,“是不是工作太辛苦?你看起来很累,我上次和你说的是真心的,你不用那么辛苦的,搬过来让我照顾你。”我幻想过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能对我说这样的话,我幻想过我一定很激动,然而我发现并没有。我放开他握住的我的手,他的手被轻轻拂在刹车上。“谢谢,其实你并不理解我,我想我有自闭症,只是针对不喜欢的人发病。你看,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我无法做到你一样长袖善舞。”我打开车门下车,回头对他说:“虽然我以前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现在我也学会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我一直以为好朋友之间是以“我靠”开始“尼玛”结束。我一直相信亲近的人不用客套。但有一天,学不会的终将学会。我回到家,苏眉在打毛衣。她永远像个温暖的大姐姐,我靠着她说:“我想分手了。”她准备帮我去煮碗面,问我:“为什么?”我表示煮面我也不能好了,我说:“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分手理由叫性格不合?”她讶异:“那不是借口吗?”我说:“我也以为那是借口,但我和余云升真叫性格不合,我觉得配不上他,不是一个星球的!”苏眉给我说了个故事:“有一个家里条件很好的女生爱上了大学里的穷学长,她家人想他们分手,却又很聪明的知道这年代已经不流行什么活活拆散的肥皂剧了,于是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女生的父母带女生去香港买了个十几万的包,回去后又给她买了辆保时捷。”我:“真聪明,那穷学长肯定忍不了,压力太大了。”苏眉说:“那女生把包收起来还是继续买她的淘宝,挤公交约会,最后她和那男生结婚了,婚礼父母没来,因为没钱办,她没有穿婚纱,就请大家吃了顿饭,为了这顿饭夫妻俩都是借的钱拿份子钱补上的。”我问:“最后呢?”她说:“离婚了。她父母说得对,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勉强来终没有好结果。”她眼里有泪光闪烁,我没有问:“那个女生是你吗?”我已知道答案。苏眉拍拍我的肩:“觉得不合适的时候就不要勉强自己。”我看她正在看的电视剧,最近真的很流行屌丝文化,各种积极向上,各种被拯救。我说:“我小时候很崇拜灰姑娘的故事,长大却发现王子都和公主在一起,灰姑娘还没和王子见面都已经被折磨成了黄脸婆了。我小时候很羡慕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却忘记了丑小鸭本来就是天鹅蛋来的,鸭子是永远不可能变天鹅的。”但是还是要有这类鼓舞人心的童话存在的,因为人要有点信仰去努力啊!我说:“灰姑娘要想脱离,只有自己变成王子。”谁都无法拯救谁,我想做一个人眼里的唯一,却发现这世上除了我自己不可能是任何人的唯一。然后报应就来了,心灵上的疾病直接导致身残,秋风那么一刮,我感冒了。感冒了班还是要上的,我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在仓库和老马点库存。看,最后真正能被我折磨的也只有我自己。这个世界,你要认真那就输了。我的人生导师燕妮打电话来,我以为她要慰问我身残志坚带病养家,谁知她在电话那端咆哮:“向暖你疯了,分手这东西是咱二十八岁的老姑娘玩得起的吗?他这样子分明就是想养你,我是你早就高枕无忧做少奶奶去了,条件那么好的人,你到底在想什么?”我纠正她:“二十七,我还有三个月生日!我并没有那么爱他啊,我怕接受了这一切后被困住,被房子车子票子困住,离了这个男人就被一无所有。”我说,“姑奶奶我每天工作得像条狗,就是为了有一天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要勉强自己,能够毅然绝然,毫无瓜葛地转身就走。”燕妮在电话那端沉默了。我想起她那不需要她上班的有钱男友赶紧说:“我和你情况不一样,你爱Jason愿意为他牺牲啊。”半晌,她疑惑的声音传来:“我觉得你就是个疯子,你都快三十了,好好的对象明明什么都没发生却想要分手。因为不爱而分手?也没有爱的人!这完全不符合故事逻辑啊。那男主角呢?”我也在想,对啊,故事的男主角呢?林燕妮说:“你到底是勇敢呢还是傻缺呢?”周五的下午,我捂着鼻子回来的时候遇到好久没见的彦小明,真诚邀请他周末和谢南枝一起共进晚餐。我问他:“您这是要出去哪?”彦小明扬扬手上的文件说:“嗯,给难吃送个合同,就去西大隐蔽。你说你们这个地名取的真是奇怪,西大隐蔽,你们也没有西南大学啊!还有,都隐蔽起来了,还去哪儿找啊!幸好我有志玲姐姐的手机导航。”我着实想扶墙,咬牙忍住:“是有西大影壁和东大影壁,东南大学的东大和东大影壁没关系!它就是个卖电脑的地方!还有,是电影的影,墙壁的壁!”我发现彦小明这个香蕉人比我还耿直,居然念叨:“电影的影墙壁的壁纸,那也没有露天电影啊!”我吸吸鼻子觉得感冒又加重了,扶墙:“你还是去问你的志玲姐姐吧!”周六的下午,如果一定要我写作文,我会写:今天天气晴朗,我的小伙伴小明和难吃要来我家吃饭。因为我三分钟消耗一张餐巾纸的鼻涕量,苏眉坚决不能忍受我烧饭,中国好室友接过掌勺大任,而林燕妮色心不改一听到消息也要来蹭饭。当看到餐桌上摆着蟹黄汤包,水晶虾仁,炒蟹……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燕妮说:“谁要是娶了你,谁就有福了!”当然她说的“你”不是我。我说:“这……这是过年吗?你这汤包是哪变出来的?”我有了苏眉还过什么今天面条水饺明天水饺面条的日子啊,我顿时有种守着金矿还跑出去捡破烂的感觉。“我前夫是北方人,之前学过面点,”苏眉皱眉说着,她实在是不愿意说她那倒霉前夫了,“请客就要有请客的样子,快让大家吃饭吧。”各位就坐,因为是家里吃饭,谢南枝和彦小明穿得随意,彦小明是一身图案T加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头随意的卷毛像个美剧里走出来的混血大男孩,谢南枝是黑色衬衫配黑色长裤,这人常年在外都一身“死神来了”的打扮,不过身材好的人穿什么都让人嫉妒!我看了谢南枝带来的看一眼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红酒,十分庆幸家里有玻璃酒杯,不然拿马克杯喝不知道谢男神会不会气抽过去。我吸吸鼻子正准备捏造点什么举杯同庆欢乐今宵的时候,彦小明说:等等,我要去拿个东西。还好他只是要去隔壁拿个东西,两分钟就回来了,一看他手上拿的东西,我欢乐了——两瓶青岛啤酒。自从第一次谢南枝把可乐换成青岛啤酒抛给我,和后来在他家冰箱里看到青岛啤酒,我一直觉得此人的酒品位非常奇葩,对红酒那么挑剔的人居然爱喝青岛啤酒,现在我悟了。我问彦小明:“原来是你爱喝青岛啤酒啊!”他闪着一口白牙告诉我:“你不觉得很好喝吗?而且它和你们的国家领导人一个名字!”我为了不表现我的愚昧无知,决定悄声问他:“哪位领导人?”他边夹了一个蟹黄汤包咽下去露出无比陶醉的表情边回答我:“就是之前的主席啊,叫什么景涛来着!”我捂着头,只觉得感冒这辈子都好不了了,我说:“这个是QING DAO,那个是JING TAO,大哥,你有没有和别人讨论过这个话题?”他继续奋战小笼包告诉我:“没有啊,我以为是一样的音啊。不是一样的吗?”他又说:“向卵,你再教我点南京话。”我严肃地告诉他中文不要乱学,学不好要被拉出去枪毙的!重感冒的人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我兴致缺缺地每盘夹一点就放下筷子了,然后我发现谢南枝也是这样,吃什么都只吃一点。我是对什么都没有要求造成没需求,他估计是对什么都要求太高免得失望干脆也没需求。然后我看燕妮向谢南枝举起酒杯,我实在来不及阻拦,只有望天,希望老天赶紧来收了这个妖孽。果然不出我所料,燕妮开口:“向暖老向我提起你这个跑友,她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谢谢你对咱们暖的照顾。来,敬你!”顿时,全场寂静。谢南枝那双好看的眼睛,没有看燕妮,而是转头向右手的我看来。我对面只有彦小明一人还在奋战螃蟹,不过是“跑”还是“炮”对他都没有区别。对我来说,那简直就是冤枉!我:“呵呵,跑友,跑友,一起跑步的朋友!”谢南枝才悠悠举起酒杯,挑了挑眉扬了扬嘴角,七分认真三分戏谑,他偏了头一笑问我:“照顾?是吗?”都是群妖孽!我想我错了,老天应该来把我收走的。自从我把燕妮引荐给彦小明,这两人感觉就像找到了失落在地球上的兄妹,基本上就没有我老板Elena的什么事了。彦小明和南京话鼻祖林燕妮讨论得热火朝天。我看到混血吸血鬼彦小明一脸兴致地问燕妮:“南京话的骂人怎么说?”不忍直视。我起身够餐巾纸,想起我大学里认识德国的一个留学生向我讨教中文也先问中文的脏话怎么骂。文化果然相通,全世界人民学一门语言都先喜欢从问候你妈妈开始学起,脏话果然是文明的起源!谢南枝把身边的纸盒递给我,我看他没怎么吃饭,就问:“你是不是胃口不好,我帮你热点粥?”我这厢才说完,彦小明那厢就道:“作死啊你!”我差点就趴下了,谢南枝皱眉。彦小明赶紧摆手:“Excuseus,我只是学学而已。Sorry,难吃。”然后又和我说,“向卵,难吃中午去了酒会,他胃不大好,而且他最喜欢喝稀饭,你给他粥最好了!Thank You.”我对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的能力着实佩服,想笑又只好忍着,我看谢南枝抬手压了压额头。我问谢南枝:“你如果不介意是剩饭,我帮你热点粥。”他想了想说:“不介意。”只听燕妮在和小明说:“不对,声音一定要清脆,明快,干净利落,你再说一遍!”小明:“作死啊你!”……要不是亲眼看着谢南枝慢条斯理地拿着汤勺喝着我喝剩下来的白粥,我简直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居然最喜欢喝稀饭!现在总裁都怎么了,一个喜欢喝稀饭,一个喜欢喝青岛啤酒!还让不让老百姓赚钱了?我看他拿着我惯用的一对花底白瓷勺的另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指都赶上白瓷勺的勺柄了,轻启薄唇吹了吹即将入口的粥,热腾腾的白粥把他的嘴唇熏得红得娇艳欲滴。明明是黑衣黑裤扣子扣得好好的笔直坐那的人,喝一碗白粥都喝得那么让人浮想联翩!他的确是喜欢喝粥的,一碗都喝完了。酒足饭饱散场。彦小明还在一遍一遍地和燕妮潜心学习。我把谢南枝送到门口。他说:“我周六傍晚有个空当。”我说:“啊?”他说:“你和我去玄武湖。”我说:“啊?”这是要约我的节奏?我心脏不好,不要吓我。他又露出那种“南枝”式勾唇要笑不笑的笑容:“不是跑友吗?易感冒这种体质,加强锻炼就好了。”他一字一顿特别强调了“跑友”两字,我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来不及思考愣了下。这么一安静下来,彦小明的练习声就放得很大,他说:“看你那个吊样!”然后,全场从头到尾都很少讲话的苏眉对彦小明说了唯一一句话:“你这甩子,表逼我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