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在一本年代文小说里,陆志城是个存在感只有两集的炮灰,替弟弟顶锅进了人保组之后,他的知青对象也变成了男主的对象。然而这一回,在救了某县长的娇女儿后,他换了个芯。他要娶大人物的女儿?还要受她的脾气?他取下眼镜擦了擦,微笑看着对面的娇小姐指手画脚,淡定道...

第(46)章
    陆志城,“所以我才说你列个条子给我,我记得十岁以后我就能自己赚工分了,一天两三个工分,也能养活我自己,对了,我在一年级读了半学期,学费好像一块五,这样算下来,我好像也没怎么用钱是吧?五百块钱,人娇小姐还嫌少呢。”

    他们要装傻,陆志城偏恶趣味地将事情摆到明面上来。

    这一回,算是真正撕破脸了。

    孙荷花破坏他门的那一天,他就想撕破脸了,他憋了有一会了。正好趁着结婚这事撕开。撕完他就离开。

    陆红兵手一抖,胸口重重起伏着。算得这么清楚,明显是不能再退一步了。

    按照他的算法,是他陆红兵赚了,五百块钱,他们还非得拿了!

    陆红兵后悔坐在这听他说结婚的事了,悔得肠子都青了。

    孙荷花哽着脖子,说嚎就嚎,“不行就是不行!你是不是想要我的命啊!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她骂来骂去就这么几句,连带着宋明宝,陆红兵装耳聋,就希望老二被她骂走!正好,婚也别结了。

    隔壁的正在墙角扇炉子烧火,老早就听到他们在喊啥五百块钱,孙月娟叫她儿子过来看着活,屁颠屁颠出了大门趴在陆家门前偷听。

    刚一蹲下,孙月娟身后响起脚步声,她一回头,嗬,原来看热闹的不止她一个。

    她们默契地弯着腰贴着墙壁。

    “我只要五百块钱,多余就算你们养我的恩情。”陆志城伸出手指晃了晃。

    “不行!除非我死了!”孙荷花骂。

    陆志城看向装傻的人,“大伯?”

    陆红兵脸色青白,“老二,我们是一家人。你结个婚,我们作长辈的多少会拿点,但你一张口就五百……”

    所以啊,一家人之间不能计较,不能算来算去,不然就是没良心!

    陆志城挑眉,“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大伯。”

    看来是说不通了,陆红兵气得想一巴掌拍死他,眼眸深沉,“你就一定要是不是?也不顾亲情了??”

    陆志城,“我拿回属于我的钱,怎么就不顾亲情了?大伯,这是人之常情啊,况且我又不是全拿走了!”

    不说全拿走,那就是一分钱,陆红兵都不愿意,那是他们的钱,他瞎掺和啥?

    一个压抑着即将暴怒,一个情绪平和。他们深深对视着。

    陆志城挑眉,“大伯?”

    陆红兵发现无论是威胁还是装穷,老二都不应和,他干脆装傻。

    陆志城忽地轻笑一声,“那我去找队长说一下。”

    陆红兵倏地瞪着眼睛,手上青筋暴起,“老二!这是家事!”

    这些年谁都不知道老四的补贴有多少,他们这些年占了便宜又从小对陆家老二不好,就算有话说,那也是不晓得他们是拿了大份的钱抚养这个孩子的,拿钱不尽心和拿了钱不尽心,完全是不一样的概念。

    陆红兵弟弟老四是烈士,烈士是值得尊重的。

    如果让人得知他陆红兵拿了一千左右的补贴,还不好好对待英雄的孩子,他能被口水唾沫淹死。

    他陆红兵还是要面子的!

    陆红兵气得脸色发黑,看着老二的眼神犹如在看一个仇人。

    他不断地想要张口骂他,到了嘴边又骂不出来。

    陆志城面容温和,“那五百块钱?”

    “哎呦!这么多钱啊!”

    孙月娟一不小心喊了出来。

    几个扒在那的妇女顿时就暴露了。

    陆红兵的脸色又红又青又白,像个调色盘样变幻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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