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知道

·1998年,她劫后余生,逆流而上;他抛弃希望,顺流而下,与命运擦肩而过。·十年后,湄公河的渡船上,他们是世界上最普通的男人和女人,相遇在失落园。故事源起于一本《新约圣经》。他说:你的运气很差,从前遇到的,都是坏人。我也是坏人,只不过是坏人里头,肯对你...

第(4)章
    话音未落,场子里急慌慌跑来一马仔,“天哥,阿、阿嫂……来了。”

    魏邵天黑面骂了句,“真他妈的邪门。”

    林晞语踩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穿梭于夜场,长靴短裙,红唇卷发,自当是“万众瞩目”,只是不知一票小弟在看正妹还是阿嫂。

    泰安的地盘,她不是第一次来,也算熟门熟路。魏邵天也不躲她,包房的门大摇大摆的开着,倒似恭候多时。

    林晞语在长沙发落座,十几万块的鳄鱼皮包扔在一旁,瞪着一眼浓黑上扬的眼线对齐宇道:“出去,我和你们老大有话说。”

    其实她长相温柔甜美,最不适合化浓妆,只是想到今日来对质,总不能毫无准备,好歹要换个妆容才够底气。

    齐宇正要站起来,被魏邵天出声拦下。

    “坐下。”

    大哥发了话,就是现在要掏枪火拼,也得坐在沙发上。齐宇二话不说,将屁股牢牢粘了回去,无视美人怒目瞪眼。

    林晞语连开场白也不愿讲,“那些照片是你拍的,也是你派人跟踪的我。”

    魏邵天答得风轻云淡,“找人跟着你是怕你遇上仇家,真以为泰安阿嫂这么好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从一开始就在设计我!”

    眼前这个人,曾也对她蜜语甜言,有求必应。怪她痴怪她傻,鬼迷了心窍,才会两年都没识破他在做戏。这会儿脱掉了痴情的外衣,跟人渣也没分别。

    不对,他本就是人渣,人渣中最臭名昭著的渣滓,只怪她偏爱他的渣他的坏。

    “人可以乱睡,话可不能乱说。”

    魏邵天慢悠悠站起身,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占边威士忌,“忘了告诉你,我现在有律师了,随时可以告你诽谤。”

    “黑社会跟人讲法律,笑死人吗?”林晞语从包里翻出下午收到的律师函,摔在桌上,“你的律师动作倒够快!”

    他笑,“我花大价钱请的,按点钟收费,这点效率都没有怎么行?”娴熟地倒上一浅杯酒,继而冠冕堂皇道,“夫妻一场,别说我没为你考虑。我人渣一个,早没什么名声可言,你就不同了。一块地皮,换林大小姐一个清白的好名声,这笔生意就算你老爸来谈,也照样会签字同意。”

    两年来,他都好声好气对她,如今撕破了脸,他已不屑于再演好好先生,倒让她见识了他原本是什么样的人。

    “泰安账面上没钱了,要靠大哥卖身捞钱?钱不够直说,反正我一世都花不完,当养个小白脸,捎带入股——那块地值几个钱,值得你费力费神玩弄我感情?”

    女人从愤怒到哽咽,也不过顷刻,心底残留的一丝期待令她失了智,“阿天,我们怎么会走到今天……你最初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吗,难道只是为了分一笔身家?”

    林晞语永远记得那一日,他蒙头垢面地出现在澳门,渔人码头边,海风吹散他的发。

    他同她讲,他当上了坐馆,要她嫁给他。

    起初她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当然是瞧不上一个落魄古惑仔,所以最早他蒙头追求她时,她只当他少年意气,心高气傲地抛下一句,你几时能当上坐馆,我几时跟你。

    谁料不过三年时间,他便如约做到。这样的男人,不会穷追猛打,也不会附庸风雅制造些无用的浪漫,只知独行其是,用行动来证明爱意,谁又能做到不动心?而后她不顾家人反对,同他签下婚约,一时感性头脑一热也好,迷恋他身上的狠劲也罢,她到底是一心一意做了他两年的妻子。

    眼前的男人依旧慢条斯理,风度翩翩,好似与两年前也无分别,只是连眼神都吝啬再给她。

    “根本没感情,哪来玩弄一说?林家家大业大,讲究门当户对,反正也瞧不上我这种不入流的小瘪三,不如签字离婚,彼此都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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