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这个季节的木兰围场不是最佳的狩猎时间, 野兽还尚处幼崽时期,半大的个子,跑也跑不动, 射起来实在没有太大的意思。 但好在这个时令正草木疯长,山花烂漫,风吹草低, 在一大片绿油油中窥见动物也有几分乐趣。 陛下定好日子,早有管事的侍卫总领亲自挑选好了猛兽放入千里松林。 贵族们射猎要的是好彩头, 野兽们一个个沦为靶子, 早就没了什么野性,看到尖锐的箭头有的都懒得跑。 为此, 侍卫总领气急败坏, 特意从野外挑了些带有野性的动物扔了进去。 当今圣上, 为政就带着气吞山河之势, 射箭的猎物最不喜蔫不拉几的。 大燕这一代君主, 从先帝开始, 就着重降低贵族与百姓的隔阂感,为了“与民同乐”, 不再让皇室那么高高在上, 此次狩猎还有民间猎手参与,与众位王公大臣共同狩猎, 狩猎场上无贵贱之分,一切以猎物多少博赢面。 木兰围射今年搞的盛大,陛下特令太子亲自负责此事。 人一多, 就容易出事,每遇皇家大型宴会,侍卫总是要时刻待命, 皇帝来之前,还要把�有觐见与伺候的宫人的祖宗三代调查清楚。 太子刚从西北回来,整个人晒的黑得发亮,顾不得回宫休顿就又来了木兰围场。 时间紧,任务重,他在路上遇到旱灾流民又耽搁许久,等真的到了木兰围场,距离围射只还剩下三天。 还在底下的人争气,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只等他在场地巡视一通,见见被挑选出来的负责围射伺候的宫人。 太子乐得自在,本想尽快完成,但无奈身体不争气。 第一晚的昼夜温差出乎人意料的大,他穿的衣衫很薄,晚上巡视千里松林时,在马背上冻得哆哆嗦嗦。 太子随了皇后,至少这张脸并没有分得几分陛下的好颜貌,长相还可,总是算不得丑的,高高胖胖一青年,生了双细长精明的瑞凤眼,但眸里的光彩完全衬不起眼型,斜着眼睛看人的时候,总是带着一股憨憨气。 憨气中本就含着天真,生在皇家,能有这种气质,也是难得。 大概是天生富贵,正宫嫡子,生来无忧无虑,没有后顾之忧,人也变越发富态,没什么架子。 总觉得眼前的人都是好人,没有坏的,�有人的嘴巴都甜极了。 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得了老天独一份的恩赐。但老天爷总也是公平的,前半辈子越是坦荡越要小心后半辈子是不是会横出纷扰来中和。 太子鼻塞脑热在帐子里一躺就是一整天,他懒洋洋的打着哈欠,婢女簇拥,将时令瓜果切成小块喂进了他的嘴里。 自有美人小心奉上药茶,美人柔软的腰肢像水蛇,盈盈不堪一握,柔荑按在他的肩膀上,美人能有什么力气,他顺势一捉,女子娇滴滴唤了一声“殿下”,顺着她的力气跌入了他的怀里。 眼看着就差一点就要与美人的香唇相贴了,总有不长眼的过来搅乱他的好兴致。 太子斜眼看了一眼入帐的人,来人穿一件绣锦绣云纹广绣蜀锦袍,腰封上挂着芝兰玉佩,他穿红色好看,今日也是一身大红,发束成高马尾,发冠衔有南珠,一身装扮,自带巧思精细。 用太子自己的话来说,就他能穿出大红色的骚气。 太子光看这身大红,就认命的叹了口气,他挥挥手让伺候的美人退下,眼巴巴的看着美人傲人的胸·脯隐没在遮光帐子下,他赌气般的在榻上躺平。 他声音有气无力,“六弟。” 六皇子路匡稷是丽贵妃�出,他有个同父同母的姐姐,排行行三,文静贤淑,对谁都有礼,待谁都亲切,虽是女子出身,自带飒气。 太子很喜欢这个妹妹,也很宠这个妹妹,连带着对老六的态度都好了很多。 路匡稷挥开一把折扇,扇上画着山河大川,他挥动折扇时,那大川河流中星光点点,像是真的在奔腾。 太子盘腿坐起,觉得有意思,路匡稷瞧出他的喜好,便双手托着那把折扇递了过去,“就是带来给皇兄的,皇兄瞧瞧可喜欢,民间的小玩意,多有意思。” 太子对六皇子是真的没有什么偏见,哪怕丽贵妃与他母后一直水火不相容。 但老六可太会做人了,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都会给他。 他对这把折扇爱不释手,招呼着路匡稷坐。 路匡稷含笑道:“皇弟担忧皇兄病情连夜赶了过来,今日一见,看起来皇兄病好了三分,病气一去,离好就不远了。” 太子细细打量折扇上的星粉,指腹去摸凹凸面,随口回他,“还成,明儿就可以巡视围场了,要本宫说,这木兰围场太大了,完全可以缩小范围,围起栅栏,没有人真的跑那么远狩猎。” “不过,你有心了,昨个儿才从西北回来吧?” 太子探出个脑袋,像是想起什么似得,终于是从扇子上移开目光,上上下下好好打量了一番路匡稷。 路匡稷样貌也如他这身红衣裳一样,张扬且招摇。 他托着下巴瞅他,去西北呆了那么久,他都晒黑了好多,怎么这人还是白如积雪,唇红齿白的模样,说是醉玉楼的欢馆也有人信的。 他无不邪恶的想,堂堂皇子生就一副女相,也算不上好看啊,甚至还……蛮丢人的……扔到女子群里,一点都不违和。 路匡稷紧了紧发冠,对太子的打量习以为常,觉得好笑,“臣弟脸上有什么东西?” 太子将折扇揣到怀里,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什么都没有,六弟弟天生丽质,晒也不黑,本宫很是羡慕,就是……” 他顿了顿,似是难以启口般的,“就是丽贵妃祖上是不是有蒙古国血统,不然为什么你那双眼皮的褶子那么深。” 这话就严重了,丽贵妃母家强大,世代忠良,一度成为丽贵妃与六皇子最好的后盾,他一向以这样的家族为荣,太子却言语间戏弄,与蒙古国掺上关系,对于这样的宠臣世家,几朝重臣来说可以说是耻辱。 他胸膛剧烈起伏,又生生被压下去。 他生就一张小尖脸,狐狸眼,眼下一粒泪痣,眼中自带深情,看谁都深情,这样的一张脸皮笑肉不笑时,竟然还带着点美人娇嗔,“皇兄最爱开玩笑了。” 草包太子名不虚传,丝毫没有感觉到老六这波涛汹涌的暗波已经波及到了他的脚面,浪越滚越大,就差一鼓作气,拽着他的脚,狠狠地将他卷入海底,葬身鱼腹。 太子不觉如何,甚至还真的想和他讨论蒙古国长相的问题,他指着自己的眼皮子,“你看本宫的眼睛,就没那一道褶,不如你有精神。但也还成吧。” 男人嘛,小眼睛更有韵味。 他小小得瑟的动作,真的很有小人得志的意味。 路匡稷挑了挑眉,眼底满是讥讽,不怪母妃从来没将皇后放在眼里过,就这草包样子,他赌父皇绝对不会将皇位交给他。 纵观诸位皇子,非他莫属。 但一日坐不上这位子,他就睡不安稳,与其等草包自己落马,不如他推波助澜一通。 他靠着椅背坐好,身子斜斜的依靠着,他快马加鞭才赶到木兰围场,也累的很,但看着这已经进洞的兔子精神百倍,全程含笑陪太子说完这个话题,翘起的二郎腿晃晃悠悠,红色的衣袍烈如火,与灰色的篷帐交相辉映出诡异的色泽,就在结束时,陡然话锋一转,“既如此,皇兄不想试试蒙古女人吗?听说又劲儿又有味道。” 人之本性,乃爱色。 太子已经有了太子妃,年后过门,听说那姑娘剽悍如老虎,管的严,将自家的哥哥弟弟管的服服帖帖,他敬爱女子,因为母亲是正房的原因,对正房妻子自带敬重,他并不打算有了正房之后还在外面处处留情,但他又好色,�以着急忙赶慌想在大婚前玩他个痛快。 六弟弟这一句话简直是让他乐开怀。 他一拍大腿,抚掌,正要应了,脑子里的一根筋猛地一跳,他“啧”了一大声,抱着脑袋哀嚎,“不行啊,明个儿总得把该干的活干了,父皇不日就要来热河行宫,出了什么事,本宫这脑袋还要不要了。” 路匡稷指尖叩着扶手,睫毛煽动几下间,红唇扬起,“这么多年,哪里真的出过事呢。” 太子还是有点怂,“万一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路匡稷伸长了细腿,露出藏在衣袍里的小短红靴,靴面上竟然还坠着一个雪白的小毛球,晃晃悠悠的,想只小奶猫儿。 太子惊愕,成功被这两个小玩意调离了注意力。 有一说一,他早就想养猫了,但自家母后不喜他男孩子家家跟个姑娘似的,对这种小玩意欢喜。 他无不感慨道,六弟弟这什么狗东西,还绑毛球,为什么绒绒的这么可爱。 他是真的想不通,为什么六弟弟总有这么多新奇的玩意儿。 路匡稷轻声道,循循渐进的引诱着:“皇兄何必畏首畏尾,大燕海宴河清,时和气清,百姓感恩戴德,哪会有什么刺客呢?” “昏君才怕,父皇是明君。” 太子这人,一旦被什么吸引住注意力,耳朵就像是被堵住一样,耳根子软的很。 但这件事还是有点大,他还是没立刻应。 眼里看着毛绒绒,心里细细想。 “那这样,明日皇兄陪弟弟我去玩玩,后日臣弟陪皇兄行巡视之责。” 太子当然满意,但还是佯装着推卸,“六弟你也累了,不用啦不用啦。” “皇兄是日后的天子,臣弟为臣,天子面前哪敢言谈辛苦,臣弟心疼殿下风寒,总得出出汗,才好的快。” 言语之间隐晦的色意慢慢发酵,太子彻底沦陷。 路匡稷临走前,特意许下明日给皇兄献上一双一摸一样的短靴。 太子醉生梦死过了一日,在美女的簇拥下,的确是出了一身又一身的汗,风寒不用药直接好了。 深夜,他推开身上的美女,和被睡了,想着明天最后一天努力巡视。 乐极生悲,这一睡,可就睡了太久。 再睁开眼看到的太阳都发着光晕,照的他脑子发昏,他揉揉眼睛,不慌不忙穿衣衫,还嘱咐侍从叫六皇子起床,与自己巡视。 结果就见侍从一脸视死如归,“您睡的太沉了,怎么都叫不醒,陛下……陛下圣驾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到木兰围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拖延症?小东西爱好者=草包太子 爱色?怕老婆=草包太子 兄友弟恭六弟弟 大家还记得咱小十七吗感谢在2021-01-13 18:47:37~2021-01-13 23:52: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abwj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