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自序:世界上最美的三個字 寫下這本書第一行字的時候,我坐在北京五道口一家咖啡店的二樓。也許是因為外面在下雨,所以店裡暖氣開得很足,客人卻不多。這裡是韓國人聚集地,滿耳聽到的交談聲全是韓語和英語,因為聽不懂,我也就不覺得嘈雜,更無須戴上耳機。 我的位置靠著窗戶,可以看到遠處高聳入雲的大樓和人潮洶湧的地鐵站。我時而看看窗外,時而對著電腦敲下幾句話,靈感也是斷斷續續的,讓人欲罷不能,卻又無法盡興。 就在我考慮要不要叫住在附近的朋友一起過來聊聊的時候,身後來了一桌客人。聽聲音是一對情侶,我沒有回頭看,因為他們是用漢語交流,說什麽我都聽得明白。 先是一陣子翻書的聲音,讓我覺得很親切。他們聊著最近的天氣和供暖問題,我猜想他們多半是在附近讀書的大學生,跟我一樣因為公寓還沒有供暖,所以到咖啡店打發時光來了。 我不想過多地聽他們的交談,那樣很不禮貌。可就在我戴上耳機要打開音樂播放器的時候,男生說的一句話吸引了我,他問女生:“你知道世界上最美的三個字是什麽嗎?” “討厭,你想說你說,我可不在公共場合說這個。” “你說說看嘛,未必是你想的那樣。” “難道還有別的答案?” “先說你的答案嘛!” “肯定是‘我愛你’啊。哼,你就是想讓我說出這三個字!” “錯了,世界上最美的三個字,是你的名字。” 像是融化了心裡的一扇冰封已久的大門,突然之間,我想起了很多過去的事情。關於愛情,關於名字,關於投身寫作的初衷。 那時候我還在念書,因為沉迷於搖滾樂和象棋,學習成績一團糟,家人卻死活不同意我退學。 我的旁邊坐著一個女生,她有一個上了鎖的日記本,課余時間,總是看到她在上面寫寫畫畫。我跟她關系還算好,但她從來不讓我看她寫了什麽。 我那時候一心想退學去樂隊玩搖滾,做一個酷炫樂手,所以對身邊人的小秘密並沒有什麽好奇心。不像現在,因為要寫很多很多的故事,一聽到有與眾不同的東西,我就總忍不住要豎著耳朵聽一聽,很讓人害臊。 後來我還沒有退學,她卻因為身體原因被迫休學了,臨走時她送了一些學習資料給我,連同日記本也夾在那一摞資料裡。 我向她表示感謝,因為她的資料很全,送了我之後,我就不用買了。而那個日記本,剛拿到手的時候我也沒當回事,直接放進抽屜裡就跟同學去打籃球了。 現在我已經想不起跟我同桌的那個女生的模樣了,但那個日記本,卻一直藏在我的腦海深處,揮之不去。 那個日記本是藍色的,需要用一把非常細小的銀色鑰匙才能打開,當然用蠻力的話這樣的小鎖也能被硬生生扯下來。我第一次打開它的時候,是在一節政治課上,因為聽不進老師的話,我就在抽屜裡亂翻,本想翻那本沒看完的武俠小說,結果卻先翻到了她留給我的日記本。 打開我就愣住了——上面寫滿了我和她的名字,每一頁都是。 在本子的最後一頁,還有一行小字:想你的時候,我就寫寫我們的名字,看著我們的名字在一起了,就像我們在一起了一樣。 我滿臉通紅,嚇了一跳,抬頭去看,幸好老師和同學都沒注意到我。我把日記本塞進學習資料裡,放學之後帶回了家。 晚上我又拿出來看了一遍,然後就準備燒掉。 生命中第一次發現被人喜歡,我的感覺是莫名的驚奇與害怕。 我是個膽子非常非常小的人,小時候身體過於虛弱,遇到一點點驚嚇,就會精神恍惚魂不附體,媽媽就要請人來給我“叫魂”。那些可怕的“叫魂”的人會把我的名字寫在紙上讓我吃下去,然後再讓媽媽不斷在我耳邊呼喚我的名字。 被“叫魂”的時候,我能感受到周圍人的一舉一動,但我卻無法動彈,睜不開眼,說不了話,像被什麽看不見的東西壓在了床上一般。 長大後我身體結實了,這種事情就沒有了,但“叫魂”還是給我留下了很大的心理創傷。比如很怕別人寫我的名字,很怕別人叫我的名字。 後來選擇從事寫作這一行,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可以用筆名在幕後寫。迄今為止都很少有人知道我的真名叫什麽,在日常交往的朋友圈裡大家也都用筆名稱呼我。 所以,看到日記本上密密麻麻寫滿我和她的名字的時候,我首先感到的是害怕,握著那個日記本,像握著一項戀愛的罪證,而我必須要快速銷毀這項罪證。 但害怕過後,又有一絲喜悅的感覺在我心裡跳躍。原來我也是會被人喜歡的?原來身邊這個在我上課睡覺胳膊伸過界時就會用書本打醒我的女生,竟然喜歡我?可是仔細想想,害怕還是多過喜悅,所以我最終還是把日記本燒掉了。 雖然現在已經想不起那女生的樣子了,但她的舉動帶給我的感覺勢必要影響我一生。即便被我塵封了,但就像聞到一些味道就會想到童年一樣,有些記憶一有風吹草動就會現出原形。 坐在我旁邊的女生休學後,又陸續寄了兩次東西給我。 一次是沒有上鎖的日記本,上面只寫了我的名字,尾頁上寫的是:我們可能沒法在一起了,但我還是會想你。 因為上一本日記本燒毀的時候有很大味道,被媽媽發現了罵了我一頓,所以這一本我就直接吃掉了——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一頁一頁地。紙是軟軟的,墨是澀澀的,一開始還好,吃到最後沒有口水了,我根本咽不下去,就隻好嚼爛了吐掉。現在回想起來,喉嚨裡還有堵堵的感覺。 還有一次,她寄了一個大大的瓶子給我,裡面裝滿了折得很精致的紙鶴。那時候我還沒有聽過關於紙鶴的傳說——只要一天折一隻紙鶴,折滿一千天,就可以給喜歡的人帶去好運。 那時候我只是覺得她有些煩,還沒完沒了。再說,要寄禮物也給我寄點“打口”唱片或者我喜歡看的書之類的啊,寄寫滿名字的日記本和裝滿紙鶴的瓶子這種危險品,只會讓我苦惱,這哪兒是喜歡我啊,分明是給我添堵。 於是,我就把裝紙鶴的瓶子丟進了學校廁所後面的小河裡。丟了紙鶴沒多久,我就去藝術學校學吉他了,再也沒收到過她的禮物或者關於她的消息。 直到很多年後,我放棄了音樂夢想,開始寫作了之後,有一次回家遇到早年的同學,聊到當年的事情,他說我的同桌後來又給我寄了一些信,因為我不在,同學們就拆開看,當眾誦讀恥笑她和我。 後來消息傳到我同桌的耳朵裡,本就病重的她,很快就去世了,死的時候還未滿二十歲。同學們都覺得很愧疚,去參加她的葬禮的時候很多人都哭了。 而我聽完同學的講述,回到家也哭了。雖然不知道為什麽,我很朦朧,甚至已經忘記她的模樣,可聽到她去世了,我心裡就像堵了塊大石頭,覺得很對不起她。 從那以後,我每每想到她,就會想到死亡、哭泣、名字等讓人心情不好的存在。我寫的愛情故事裡,也大都是以悲傷為結局——創造一種美好的存在,然後再親手殘忍地毀掉這份美好。 又過了一些年後,我已經成了小有名氣的作者,有了很多身處不同地方的讀者。有一次,我又收到了一份關於名字的禮物。 那是一個北方的女生寄來的。她報考了三亞的大學,三亞有個天涯海角,那裡有兩塊分別刻著“天涯”和“海角”的大石頭。入學時那個北方的女生在海邊抱著那塊刻著“天涯”的大石頭合了張影,然後她發照片給我看,還說:“我來這裡讀書,就是因為在這裡可以經常看到你的名字。抱著這塊刻著你筆名的大石頭,就像把你抱在了懷裡。” 收到這份禮物的時候,我已經徹底長大成熟,不怕別人跟我表白,不怕爸媽發現了追問我女孩的情況。但關於名字,仍舊是我的一塊兒心病。雖然三亞那塊大石頭上刻的只是我筆名之一,但我還是有銷毀它的衝動。我幻想有一天,海水漫上來,把那塊大石頭卷進海裡去,幻想了很多年。 我不知道如何好好地接受一份愛,也不知道如何去跟人表達我的愛。我的愛情好像在萌芽狀態就被扼殺了。 時至今日,我對愛情仍有抵觸情緒。像得了一種無藥可治的感情疾病,只要有人跟我表白,我的第一反應永遠是拒絕或是躲得遠遠的裝作沒看到。 後來我發現把這種對愛的恐懼和矛盾寫下來的時候,心裡會好受一些,就好像我把恐懼寫在了紙上,故事裡的人就可以幫我承擔這種恐懼了一樣。 迄今為止我已經寫了十多本書,但我對愛的恐懼依舊沒有消減。但每當我想到愛情,就會想起很多歷史上不幸的愛情故事,我始終覺得,每個人都只是孤獨的個體,再相愛,也無法真正感同身受。 也正是因為有著這樣的執念,我才寫了這本書——關於閨蜜之間的愛與恨,其中也有類似留日記本給我的那種默默去愛的女同學,也有一生隻愛一個人的執著男。 人生百變,最易變的不過人心,最難堅守的便是初衷。就像那句詩“等閑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故事裡眾人的結局,都是擁有愛時不懂愛,領悟愛時人不在。 我就不過多劇透了,希望你讀完這本書之後,能更加珍惜身邊的人。而我也將試著漸漸忘掉童年時關於名字的陰影,忘掉年少時關於愛的恐懼,讓未來的生活裡,多一些風花雪月,少一些顛沛流離。 話說回來,我在聽到身後的男生對女生說世界上最美的三個字不是我愛你而是女生的名字的時候,對名字的恐怖的執念已經被衝淡了不少。在看到他們握著彼此的手,不說話,單是看著對方就已經心滿意足心花怒放的時候,我對愛情又有了新的理解。 如果不是怕被打,我真想轉過身去對這對情侶說,世界上最美的三個字,不是“我愛你”,也不僅僅是你喜歡的人的名字,應該是這兩者的疊加,將一往情深變成兩情相悅,就會有那三個閃耀著無限溫情的字——“在一起”。 是為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