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合)渣男不渣

作家 梦若云 分類 耽美 | 7萬字 | 27章
第14章
    围着李园的人灰溜溜走了,龙啸云叹了口气。他走入李园,林诗音早已在内等候接待。她一见龙啸云,就端端正正行了个大礼:“多谢龙大哥救我们于危难之中。”她神色略带憔悴,挺着个大肚子,不施脂粉,却依然美得惊人。

    龙啸云不自在的等她施礼完毕,就立刻搀起林诗音:“弟妹还怀着孩子,快些请起,贤弟吉人自有天相,必会平安无事的归来。弟妹只需静侯待产便可!”

    “是,表哥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

    林诗音痴痴呢喃道,低头拭了拭眼角。

    唉,真是造孽啊。龙啸云心里叫苦,正绞尽脑汁想,该如何安慰她,侍女就急忙道:“李夫人,心云大师,门口来了个乞丐,坐着不肯走,看他模样,似是武林中人,这……我们怎么办啊?”口中说着怎么办,眼睛却瞥着龙啸云。

    “我去看看!弟妹在此安心等候!”

    龙啸云得了机会离开,立刻道。他朝门口奔去,果然看见一个乞丐。

    那人斜躺在李园大门口,晃悠悠翘着二郎腿,全身上下,衣衫褴褛,只带了一柄连剑也称不上的不知从哪里折下来的树枝。他懒洋洋抬起眼睛瞥了一眼龙啸云,不言不语,只冷冷地嗤笑一声:“世人都道心云佛学精深,嫉恶如仇,在我看来,也不过是个卑鄙无耻、妄图霸占兄弟财产妻子的渣滓罢了!”

    龙啸云眉头一皱,他听出了敌意,却没有感到杀意。

    “你若当真关心兄弟,为什么偏要登堂入室?在这门口难道睡不得?”

    龙啸云微微一怔,他也是关心则乱,没想到,这乞丐却眼神犀利,心思细腻。他虽然说得难听,却说出了实话,龙啸云沉吟道:“不错,我的确可以在这门口护着,不必入内。墨香!”他唤了方才那侍女的姓名,“你日后把饭菜送来这就行了!我呢,就不进去了,除非有什么要事,再告诉我。”他看了看乞丐,“把饭菜准备两份,这位兄台也是来帮贤弟的。”

    “我可没说我跟李寻欢有关!”乞丐听了立刻回嘴,“——饭菜里多放点肉!”

    龙啸云笑了,乞丐对他的敌意已然消散,这人果然是帮李寻欢的。

    他俩犹如门神一般,杵在李园门口,过往行人纷纷注目。乞丐是混不在意,龙啸云则是沉着镇定,他们虽然形貌不同,却气势如虹,让人不敢靠近半步。

    干坐着也没劲儿,他俩有一句搭一句的说起话来。

    那乞丐自称“胡疯子”,说到如何认识李寻欢时,满脸堆起嘲弄不耐,冷嘲热讽的把李寻欢笑了一顿,说有人不服他“小李飞刀”排名第二,设了个圈套,拿一个小姑娘引诱他入套。结果这傻子果不其然被骗了,结结实实挨了顿打,但却心慈手软,虽然杀了作恶那人,却没有料理那小姑娘,还给了银子,被女孩转头又卖掉,险些死了等等……

    龙啸云一听,不禁微笑起来。

    李寻欢的确是个烂好人,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邪恶,那纯粹光明的正直与善良,也会让人刺目到浑身发抖,潸然泪下。一边骂着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傻子,一边心甘情愿做他的好友,为他豁出命去……这就是李寻欢这个人的魅力所在啊。他不完美,却拥有令人颤栗的力量。

    两人聊着聊着,从白天到夜晚,已经出现了惺惺相惜的友谊。

    突然,侍女墨香跌跌撞撞跑来了。

    龙啸云目光一凌:“出什么事了!”墨香哭道:“夫人,夫人她,要生了!”

    “……???”

    两个武功高强、气势如虹、威武雄壮的男性,呆滞了。

    他们面面相觑,一阵诡异的沉默,龙啸云跳起来:“快快快,稳婆呢?热水,毛巾,还有参汤……还有医生!快点把弟妹送到床上躺好!……哎呀,我真是……胡疯子,拜托你去把西面一公里的稳婆跟一事,用最快的速度请来!”

    胡疯子一声不吭,眨眼消失了。

    龙啸云焦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一个箭步冲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夜半时分,熟睡的稳婆被人从被窝里挖出来,扛在肩上带走了。

    稳婆:“救命啊!劫色杀人啦!”

    胡疯子:“……”假装看不见稳婆年近40胖乎乎的身体。

    夜半时分,熟睡的医师被人从被窝里挖出来,夹在腋下带走了。

    医师:“啊啊啊,大,大侠饶命!”

    胡疯子:“……”把白胡子医师的身体摆正了些。

    夜色下一道身影用轻功飞窜着。

    胡疯子:tm的老子真是见了鬼了,回头非把李寻欢这傻子吃穷不可!掀桌!

    第15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015*

    林诗音挣扎了两个时辰,生下一个男孩儿。

    龙啸云跟胡疯子一听终于母子平安了,两个人虚脱般松了口气。

    他们出门等着了,林诗音在一天的昏迷后,苏醒第一件事就是向两人感激。龙啸云跟胡疯子混不在意的摆摆手,林诗音却坚持道:“既然二位兄长不愿答允,那么,就给这孩子起个名字吧。”

    胡疯子一愣:“好好好!就叫不归吧!李不归!”

    “这……”龙啸云迟疑道,“这不太好吧?”

    “我是李寻欢的妻子,我可以做主,龙大哥且放宽心。”林诗音微微一笑,比起少女时期的青涩,现在多了一分笃定的大气,“寻欢不知去向,多亏两位大哥,在危难时期救助我母子二人平安。这已足够了,寻欢若知晓,必会赞同。”

    “所以,就叫不归!”胡疯子嚷嚷到,“这名字多好啊!”

    不归…人家父亲还没有回来,你就“不归”……龙啸云无力吐槽,他直截了当的问:“胡疯子,你为什么给这孩子起个如此名字?有什么特殊寓意吗?”

    “要什么狗屁特殊寓意啊?老子的名字就叫‘不归’,他也叫有什么不好?”

    胡疯子理直气壮。原来他本名“胡不归”,因为疯疯癫癫,而起了个“疯子”的诨号。慢慢地,竟也五人知晓他本名了,都叫他“胡疯子”;他也真没辜负自己的名姓,给人家儿子起自己的名字……这也真是,独特。

    “……不如小名叫不归好了。”

    龙啸云笑的勉强。

    胡疯子不清不愿的同意了,两人又在门口守了七天。

    七天之后的一个清晨,李寻欢终于回来了。

    他肩上披着一片漫漫的霞光,虽神色憔悴却难掩微笑,尤其看见龙啸云二人时,笑容就愈发灿烂——然后胡疯子拿着自己臭烘烘的草鞋,向李寻欢丢了过去。

    “胡兄。”李寻欢苦笑着接住。

    “哼!”胡不归呸了一声,像是李寻欢欠他一般,纵身离去。

    这直来直去的性子,让龙啸云也不由得无奈。

    他看李寻欢虽然精神不佳,但面色红润,明显情况不错,顿时松了口气,嘴上却道:“你就这么大咧咧把弟妹丢下,还真是有本事。你跑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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