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冷着脸提醒:“陆珩。” 他不说,易书月还真没想起来。 她和陆珩是大学同学,两个人外貌条件和家境都很不错,追求者众多。问题是易书月不想谈恋爱,陆珩心里有个白月光,两人不胜其烦,最后一拍即合,对外谎称他们两在谈恋爱。 还真的起了效果,至少换来了清静。就这么从大一一直伪装到大四,陆珩的白月光回到京城后,他第一时间和易书月开诚布公,谈了这件事,易书月表示理解,他的白月光甚至还和她成了好姐妹。 易书月怎么都想不到宋琛说的是这个。 他大学又不在京城,怎么会知道他们学校的流言? “你听我解释——” “好,你解释。”宋琛往后靠了靠,整个人松散下来,摆出洗耳恭听的样子,“挑我爱听的说,这会决定你今晚几点睡觉。” 易书月:“……” 易书月是真的不懂,宋琛是怎么做到一本正经地说出这种虎狼之词的。 她没来由地想到以前在某不知名论坛看到过的一个帖子,叫“原来不止弃猫效应,也有弃狗效应啊”。 大意是博主养了一只狗,对那只狗百般爱护,称得上是百依百顺,那只狗每天早上把她叫起来喂饭,打翻粮食碗,挠沙发,甚至不怎么搭理她也不在乎,她只是想有个活物陪在身边。 可后来家里经济出了问题,她连温饱都困难,迫不得已只好把它送给一个家里养狗的朋友。 过了很多年,她经济周转过来了,忽然想看看那只被她送人的狗,现在长成什么样了,会不会已经不认识她了。 她联系了那个朋友,那个朋友很爽快地同意了她想看小狗一眼的请求。 朋友住得是别墅,家里有个小院子,博主到的时候,那只狗正懒洋洋地趴在院子里晒太阳。 那只狗比她送人时更大了些,尽管它趴在地上,体积也已经超过了她的小腿,毛茸茸的,闭着眼,应该是在睡觉。 博主还附了张照片,是只很可爱的萨摩耶,雪白雪白的,看得出来被打理得很好。 她朋友笑着说:“它完全没你说得那么叛逆啊,可听话了。刚被送过来的时候天天趴在门口,估计是在等你把它接回去,过了大概一个月吧,突然不见了,我找了好久,也不敢告诉你,结果第二天自已回来了。这几年都没叫过几声,饭也乖乖吃的,也不拆家,就像这样趴在院子里,比我家几只可爱多了。” 易书月还记得,那个博主的原话是:【当时我听了还挺不高兴的。我养的时候它根本没这么乖,三天两头惹我生气,我好几次想送走,一直没舍得,结果它在别人家这么乖,真的会气死。】 【看它在睡觉我就没打扰它,可能我确实不太适合养狗吧。我就过去摸了摸它的头,它的毛真的好舒服,让人很想埋进去睡觉,但我也知道它已经不是我的东西了,所以我摸了两下就打算回去了。】 【它下意识拿脑袋蹭我,然后突然醒了,看到我还愣了会儿,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就这么盯着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它好像快哭了,我狠心站起身,才发现它死死咬住我的裤脚,不让我走。】 【我试了好几下都没挣脱,我朋友忽然笑了,让我把它领回去,它待在这儿也不开心。我这几年也挺想它,就把它领回去了,它现在在家里特别乖,特别喜欢趴在我脚边,我感觉它和以前不一样了,说不上来好还是坏,但我可能更喜欢以前的它。】 最后,博主说她发这个帖子只是想感慨一下,并不支持网友模仿这种行为,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是一直陪在宠物身边比较好。 当时的易书月看完这个帖子,想起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宋琛,又用力摇了摇头。 不像心理年龄最多六七岁的小狗,宋琛是人,还是比她智商高得多,几乎全能,生来就站在顶端的人。 没了她,他的身边还有那么多莺莺燕燕,比她漂亮,比她有趣,还比她有才能的人比比皆是,她何德何能成为他的念念不忘。 他们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关系了。 …… 宋琛自然不是真心想听易书月的解释。 换言之,不论易书月说些什么,他都会做自已想做的事。 隔日,易书月被宋琛喊起来吃早饭时,还睡得发懵。 她有些分不清高中和现在,听到熟悉的声音,还以为是之前热恋那会儿。她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圈,滚到远离他的另一侧,蹬着腿撒娇:“让我再睡会儿嘛。” 她撒起娇来嗓音会软好几个度,软绵绵的,像只喵喵叫的小奶猫,勾得人拿她没办法,心甘情愿掉进她的陷阱里,满足她的任何要求。 久违的嗓音,令宋琛恍惚一瞬,回想起以前的事。 第四章她真像她 第四章她真像她 第四章她真像她 易书月是美术生,文化课成绩差得一塌糊涂,缠着宋琛给她补习,宋琛花了两个晚上,给她制定好学习计划,她才执行了三天就撂担子不干了。 说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