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轻松+愉快+软饭硬吃+狗粮】书名又:《大明:女婿,我才刚靖难,你给我准备这么多?》、《大明:我的夫君太有趣了!》、《我靠恋爱玩转大明》——————————一场大火,燕王朱棣的长女永安郡主险死还生,却失...

第二十九章 矿山到手,准备开工!
    真是意外之喜。


    谁能想到,五十两就能买两座矿山!


    还是盐矿山!


    这尼玛太惊喜了。


    不过,李逍故作肉痛的道:“能不能少点?”


    张茂金举着拐杖的手有些颤抖,急道:“小伙子,你自个出的价格,怎么就反悔的这么快?”


    李逍念念叨叨道:“谁能想到您答应的这么痛快啊...”


    一听这话,张茂金也觉得自己大意了。


    应该先推诿一番,最后以五十两的价格成交。


    谁叫对方出的价格这么高,一时间自己也有些兴奋。


    一旁的朱高煦嚷嚷道:“什么破山,要五十两,依我看十两都嫌多。”


    朱高煦倒是说的真心话。


    因为这矿山的盐有毒,矿石也不能当石料,实在是不值一文。


    要不是相信姐夫说能有大用,白送他都不要。


    “怎么就叫破山呢?”


    张茂金皱眉道:“这可是祖上传来的家业,你们嫌贵,还请回吧。”


    同时,他的余光,一直偷偷注视在两人的身上。


    若是要走,他便松松口,便宜十两...


    毕竟他原本的心理价位,就是二十两。


    李逍也不喜欢还价,几两几两的没意思,咬了咬牙道:“行吧行吧,五十两就五十两。”


    朱高煦也是有钱的主,不在乎这些银两,挽着手没多说什么。


    “小兄弟真是慧眼如炬啊,我这盐矿山可是好山...”


    张茂金一边说着漂亮话,心里面一边想着,这两可真是两傻子,花五十两买些无用之物,真是傻子。


    那盐矿山要是真能做出盐来,我会五十两卖给你们?


    张茂金突然想到,若是这两傻子,真的用盐矿山的盐毒死了人,会不会牵连自己?让自己吃官司?


    必须要签一份协议。


    不过先要把买卖合约给签了,免得把人家吓坏了。


    想到这。


    他赶忙拿出地契和合约,道:“咱们先签合约吧,先说好了...我只要现银...”


    朱高煦掏出一袋银两拍在桌上。


    张茂金立马拿起小秤,秤了五十两没错,随后咧嘴一笑。


    “那咱们先签白契吧。”


    张茂金急忙拟契约,地契上写了坐落地点、四至边界...等等。


    很快,双方就签好了白契。


    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白契。


    还需要在县衙的户房,办理办理过户过税,登记入册,盖上印章,便成了红契,受律法保护。


    签完白契后,事情落定,张茂金又笑着拿出一张纸,道:


    “咱们私下也定个契约...丑话所在前头,盐矿山是我卖给你们的,从现在开始跟我无关了,出了事情我可不负责。”


    老头精明得很,先签契约在提此事,怕把别人吓到。


    不过李逍也不在乎,看了下契约后,觉得没问题。


    上面的内容,就是将老头撇的干净,若是做出的盐毒死了人,他不负责。


    李逍大手一挥道:“那是自然,没问题,签!”


    “爽快!”


    张茂金乐麻了。


    这五十两银子,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就如此。


    双方又去了趟县衙。


    这老头是当地的乡绅,在县衙户房有人,事情办得格外流畅。


    很快就给地契盖上了印章,落款是李逍的名字。


    “成交了!小兄弟爽快人啊,告辞啊。”


    县衙外,老头美滋滋的走了。


    “姐夫,感觉价格给高了,这破山估计他就没打算卖五十两。”


    朱高煦倒是没在意这些银两。


    只不过对方这么开心,有些令他不悦。


    “无妨,无妨。咱们可是赚了啊。”


    李逍笑道:“五十两买两座山,这买卖划算!”


    “那,接下来,咱们干什么?”


    “自然去矿山看看,那可是咱们的。”


    很快,


    两人又骑着马,来到了刚买下的矿山。


    矿山离大东庄,差不多有五里地。


    这座两座矿山连在一起,占地接近千亩。


    看样子够开采一百多年的了。


    转了一圈后,李逍心里大概有眉目了。


    李逍掏出一张纸递了过去:


    “高煦,你差人去购置这些东西,直接拉到矿山附近。”


    “另外喊一些工匠,在这个位置做一个厂房,就是这样....”


    李逍仔细的将事情安排给了朱高煦。


    有这么好的弟弟,不用白不用。


    朱高煦无官无职,闲着也是闲着。


    “这事儿就包在我的身上了。”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又问道:“那姐夫,你干什么?”


    “我先回老家一趟,矿山这边的事儿得有人盯着,我那边有个信得过的朋友,喊过来帮忙。”


    “行,那就这么办。”


    就如此。


    两人分道扬镳。


    李逍骑着马,一路奔驰,朝着老家大树口村奔去。


    直到天色黑尽,才走到家中。


    “已经有些时日没回这里了...世事无常啊...”


    李逍有些感慨。


    这些日子的变化特别大,自己从农民转眼就攀上了燕王府。


    “逍哥!天啊,这是好马啊!”


    正在村口晃荡的李雄志正准备去偷偷摸鱼。


    结果就看到了一人骑着马朝着村口走来。


    定睛一看,正是几日不见人影的李逍!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还骑着高头大马!


    这气派,啧啧啧!


    在古代,马匹可不便宜,跟汽车一样。


    特别是李逍的黑马。


    是燕王府的上等好马,妥妥的兰博基尼级别的跑车。


    “小志,真巧啊,正找你。”


    “去拿些上好的草料和黄豆来我家,帮我喂马。”


    “马儿跑了一天,饿了。”


    说着,李逍一扬马绳,马匹撕鸣一声。


    朝着自己老宅子跑去。


    看着李逍离去的背影,李雄志羡慕的不行。


    “不会...真让他娶上郡主了吧?”


    “这也...太气派了!”


    “这条大腿,我必须抱好了...”


    念及至此,李雄志也赶忙回到家中。


    弄了一些好的草料和黄豆,屁颠屁颠的去了李逍的家。


    “逍哥,你这马真好啊....”


    李雄志来到李逍门前,仔细的将草料伴着黄豆喂给马儿吃。


    “这算什么。”


    李逍笑了笑,在茅草屋里,给父母的灵牌上了柱香。


    “爹,娘,孩儿出息了。”


    “现在还有有幢大买卖,等赚了大钱,再回来看您二老...”


    李逍躬了躬身,将香火插在了香炉上。


    屋子外的李雄志耳朵一直竖着呢。


    听到有大生意,整个人都精神了。


    他毕恭毕敬的走了进来,道:


    “逍哥...那啥,有啥大买卖,带上弟弟。”


    “咱们从小玩到大的,您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啊....”


    “你不在的这段日子,有人打你田地的主意,可都被我给呵斥退了。”


    李逍略显惊讶:“你还帮了我这忙?”


    “可不是嘛!”


    李雄志义愤填膺的道:“就老李头家里的老大,田挨着你,发现你不在,想偷偷划进来几分田,被我看到了,我当场就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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