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看了一阵,走到船舷边,伸出手去。 海风吹过,他手里的相片跟着剧烈摆动,像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 “再见了,LEE。”他说。 “再见了……” “再……” “我干吗要搞得这么悲情?”他摸摸下巴,“谁说我输了,切,我还会回来的!”说着,又把那张相片揣到兜里,吹起口哨离开了。 另一边 几个在夏天还不得不穿西装戴墨镜的高大男人站在某个房间门口,努力克制着不让脸部发生抽搐。 “啊。”长发中国风的美男子手里拿着个勺。 “凌……凌夏,我自己来就可以……” “我叫你‘啊’!” “啊……” 2010年,世界人口已超65.8亿,男女比例还是1∶1,其中,同性恋比例仍在5%徘徊,离婚率继续直线攀升。 这还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人脆弱的年代,但就算有99.9999%不幸的概率,总还是有人能找到那0.0001%的幸福,并且,紧紧握在手中! <全文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二十时零五分 番外之 夏天的早晨 夏天的早晨,人容易早醒,但是对被年轻又精力旺盛并且永远似乎X求不满的爱人折腾了大半宿的中年男人来说,就没那么容易。所以当门铃被按到第四十遍的时候,李莫延才悠悠醒转过来。 “早,莫延。”年轻的恋人笑眯眯地说着,轻轻地在男人的唇上小鸟样地啄了一口,“怎么不多睡会。” 男人嘟哝着,迷糊的样子很可爱,所以年轻的恋人忍不住又啄了一口,然后兴致上来了似的,眼睛,鼻子,嘴唇的一点点啄过去。男人被弄得痒痒得不行,伸手迷迷糊糊地来推:“门口好像有人……” 年轻恋人的眼睛闪了闪:“没有,你听错了。” 叮咚叮咚叮咚 谎言不攻自破。 男人推了推年轻的恋人:“你去开门,看看是谁。” 年轻恋人失望地“啊”了一声,又亲了一口男人的嘴唇,才爬下床去。 打开门,门外是一个高大英俊的混血男人,穿得跟埃及回来的考古工作者一样,风尘仆仆,一手捧着一束五彩缤纷的花叫:“surprise!” “嘭——”门关上了。 “是……是谁?”才一会儿的功夫,男人已经又有些困了。 真是的,完全不知节制的纵欲,这样是会折寿的啊,可是对着绵羊一样可怜兮兮望着自己的爱人,他是一点免疫力都没有,真是厌恶这样被吃得死死的自己,偏偏在外面见客的时候,总有人说,LEE,你可不要对你的小朋友太过分哦,或者你那个小朋友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乖乖牌,玩得太厉害,小孩子可是会哭哟~年轻的恋人那个时候就会用指关节抵一下额头,白皙的脸蛋泛出红晕来。一副害羞得不行的样子。 但,其实,在下面的明明是他! 每次被弄哭的也是他! 被弄到不行了,求恋人放过自己的时候,还是说着,再一下就好了,忍耐一下,莫延,我们一起的,还是他! MD!扮猪吃老虎! 明明跟所有人说过了,这根本不是头纯良的绵羊,是头怪兽,还是头暗黑怪兽,为什么就没人相信呢! 而且那家伙,自从坦白了自己不是个乖乖牌后,或许是觉得反正已经被知道了也没什么所谓,一面在家里越发无法无天,一面在外面却更加会装。 “腹黑!”李莫延磨着牙,低声骂道。 “什么?”恋人的手又伸了过来,毫不犹疑地就从衣服底下穿了进去,“我刚刚好像听到,莫延你在说我呢……” “没……没有……你听错了。” “要怎么办呢?莫延说我的话,我好伤心的,那么还是惩罚一下你吧。” “柯……柯……啊……啊……” 夏天的早晨,也总有起不来的人啊。 番外之 拉尔夫的时间 他出生在墨西哥一个正统的黑手党家庭,父亲是党内的高级干部,母亲却是一名教师,姐姐在十八岁那年已经是圈内闻名的顶尖杀手,而他,什么都是,什么也都不是。 他从小就比同龄人聪明,甚至超过一些年长者。打球、学习、搏击、射击、骑术,一切东西在他眼里都是简单的,就算最开始需要上手的时间,他也很快就能找到窍门。 他可以是一名学者,也可以是一名鞋匠,或者厨师,或者运动员……任何身份对他来说都不难扮演,所以,也都没有挑战性。 最开始也许会雄心勃勃,一旦发现很容易,就会变得懒散。 他生而为挑战! 父亲对他的游手好闲并没有横加干涉,姐姐也只关注自己的人生与冒险,只有母亲偶尔会要求他看清自己的方向,她说:“Marcus(拉丁语:战争之神),战神也不会每天打仗,你应该找到那个属于你的城池,然后打胜唯一一场对你来说最最重要的战役!” 他却对母亲摊手,懒洋洋地笑:“Mom,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母亲只是笑笑:“或早或晚,你会找到。” 二十岁那年,他已经是圈内出了名的顶尖间谍。这一行风险大,变化多,刺激,有趣,拥有许多可能性,他也觉得这份职业至少可以满足他几年。 他在地球上来来去去,从这个国家到那个国家,每天扮演不同的角色,用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职业,见不同的人,瓦解人们的防备,进入人们的内心深处,然后笑眯眯地功成身退。有时候午夜梦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艳遇自然是不缺乏的。 在他身上天生有一种讨好人的特质,无论男女老少,都很容易被他所吸引。 他一直是一个好情人,但永远只会是一个好情人,还是一个“短暂”的好情人! 二十五岁那年,他在耶鲁执行一项工作,身份是法律系的研究生。 二十五岁那年,他在耶鲁遇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在讲堂上侃侃而谈,面对几百号人,毫无畏色,而他只是因为在讲堂附近的树上睡午觉被掌声吵醒,所以才往窗户里看了几眼。 说不上为什么,看了一眼以后又看了一眼。 那是一个东方血统的男人,虽然看起来岁数很小,但依照他的眼力也能看出至少应该在二十五岁以上。东方人容易显年轻,何况这个男人看来地位不低、保养得当并且正值冉冉上升之机。 他于是坐在树杈上啃了一个苹果,听了一会男人的演讲。 他用一个字来形容那个男人的演讲内容:“奸。”但是“奸”得左右逢源,理直气壮,并且,讨人喜欢。 那是一个奇怪的男人,但是,有些意思,他这么觉得。 演讲完毕,掌声响了很久,男人被一群男女包围簇拥而出,很有礼貌但并不见得乐意的签名握手,然后离开。于是他跳下树杈,就趿拉着一双破球鞋,走过去。他那时候弄乱七八糟的发型,戴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衣服落伍多时,是那种古板讨人厌的学究形象,他装作在演算的样子,走过去,与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轻微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