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颜

注意金玉良颜目前的最新章节为分节阅读337,金玉良颜主要描写了大武朝的金家穷得只剩下钱了,对了,他们还有一层道貌岸然的厚脸皮。带着秘密重生而来,金玲珑看一眼满目的金璧辉煌,又看向自己的一双空空妙手,轻声笑道:只要是我想要的,我都能偷得到,可我偷那么多干...

作家 姚颖怡 分類 古代言情 | 179萬字 | 337章
分章完结21
    她先前在烧火间时,就听人说起过大太太是疯子,只是侍候小姐也有几天了,偶尔在院子里看到大太太,也没见她发疯,她还以为那些人都在胡说,没想到却是真的。ggdbook.com

    代婆子已经吓得缩在墙角,簌簌发抖。玲珑刚走进屋子,冯氏就冲了过来,像以前一样,掐住玲珑的脖子,哭喊着想要掐死她。

    杏雨帮着玲珑使劲掰开冯氏的手指,玲珑刚一解脱,就拽住冯氏的胳膊,手上使了几分力气。她是练家子,冯氏只是虚弱的妇人,玲珑拽得有技巧,冯氏并没觉得疼痛,可是两条胳膊却动弹不得,噗通一声摔坐在罗汉椅上,嘴里却依然发出嘶哑的叫声,对着玲珑不住谩骂,当然她骂的不是玲珑,而是冯婉容。

    见她不能动弹了,玲珑松了口气,给杏雨使个眼色,杏雨忙拿了靠枕和引枕,让冯氏舒服地靠在罗汉椅上。

    “娘亲乖啦,你看清楚,我是珑姐儿,我不是冯婉容,我是你女儿珑姐儿啊。”稚嫩的童音带着温柔,语调缓慢却又让人踏实,玲珑一边说着,一边把身体靠到冯氏身上,双手却依然拽着母亲的手臂没有松开。

    感觉到怀里那个娇小而又温暖的身子,冯氏的神经稍稍松缓,涣散的眼神看向玲珑乌黑的鬓发,呆怔怔地说道:“你是珑姐儿,你是珑姐儿,珑姐儿啊,你快走,冯婉容弄死了你弟弟,她又要来杀你了。”

    第四十五章 桑皮纸

    夏日的夜色并不孤清,就连月光也是暖融融的。玲珑松开拽着冯氏的双手,却已握住母亲的手。

    母亲的手苍白瘦削,手腕干枯,毫无光泽。玲珑记得当年的母亲,手上常戴着一对金镶玉的镯子,她丰腴艳丽,镯子里只能塞下一条帕子。

    还不到十年呢。昔日的如花似玉的美妇人就变成眼前瘦弱枯槁的疯妇。

    玲珑心里唏嘘,眼光一扫,却见代婆子还缩在墙角不敢过来,右手握成拳,指缝里似有什么东西。

    这时冯氏已经开始打瞌睡了,她就是这样,每次疯劲儿过去就如抽丝一般,整个人很快便没了精神。

    玲珑用眼角再瞟向代婆子,见她的右手已经松开,手里的东西显然扔掉了。

    “代妈妈,你来服侍大太太歇息吧,我让厨房煮了淮山粥,若是晚些时候母亲醒了,你就给她喝了,若是一直睡着,就明晨再用。”

    玲珑轻声细语地吩咐着,她一向如此,说话也是不紧不慢,看不出语音里有任何波澜。

    代婆子答应着,这才走过来,替换了玲珑,服侍着冯氏平躺在装着决明子的凤穿牡丹枕头上。

    这只枕头是玲珑亲手绣的,里面的决明子明目醒脑,也是她亲手装进去的。

    趁着代婆子服侍冯氏,玲珑朝着杏雨使个眼色,杏雨便问代婆子:“百卉香在哪儿,我来帮你点上,这屋子里待久了真是不好闻。”

    代婆子正在给冯氏盖夏被,嘴里答应道:“劳烦姑娘了,香盒子就在架子上呢。”

    杏雨假装去拿香盒子,却用身子挡住玲珑,而玲珑就趁着代婆子一转身的功夫,迅速把扔在墙角旁边脸盆架子底下的那团东西塞进衣袖,那是个纸团。

    待到代婆子把冯氏安顿好,玲珑和杏雨已经出了东厢回到她们住的西厢房。

    玲珑把揣在袖子里的纸团拿出来伸展开,原以为纸上会有字,却没想到空空如也,纸上一个字也没有。

    玲珑看着这张纸,怔了好一会儿。被代婆子握在手里的肯定就是这张纸,这张纸即使随手扔在案子上也不会引人注意,可她为何鬼鬼祟祟要藏起来呢。

    还有母亲原本好端端的,为何忽然又发作了呢?

    玲珑看着那张纸,一动不动。

    这不是普通的纸,这是桑皮纸。这种纸比宣纸更加柔韧,作画写字古意盎然。前世,玲珑跟着师傅秦玛丽学习过如何以肉眼初步鉴别古籍善本,这也是基本功夫,避免千辛万苦偷回来的古书古画是赝品。

    桑皮纸不但韧性比宣纸更强,且因为独特的原材料和制作工艺,令这种保存更持久。因此大多安经文古籍,甚至族谱都是用的这种桑皮纸。

    玲珑平日里使用的也是以宣纸为主。亦就是说,这种纸并非代婆子这样的下人能够拿到的。

    会不会是母亲看到这张纸才犯病呢?

    这里远离京城,又并非三房私产,除了代婆子,不会再有宋秀珠的人。

    要么这张纸是代婆子从京城带来的,要么就是今天有人给她的。

    会是谁呢?

    玲珑猛的想起金子烽,如果问谁手里会有桑皮纸,那最有可能的就是他。

    想到此处,玲珑的心砰砰直跳。她先前也只是怨哥哥对母亲未尽孝道,可却没有怀疑过什么。难道哥哥也像宋秀珠和她的儿女们一样,盼着母亲永远疯疯癫癫,甚至死去?

    玲珑不敢再往下想了,她使劲甩甩头,不过就是一张纸而已,还是不要想得太多。

    她把那张纸重又团起来,让杏雨从窗缝里扔进东厢房,以免被代婆子发现这纸不见了。

    杏雨扔了纸团回来,见浣翠还站在堂屋里,便没好气道:“方才五小姐险些受伤,你全都不进去帮忙,这会子伫在这里做什么,怕五小姐骂你啊!”

    浣翠红了脸,眼圈儿也红了:“杏雨姐姐,我方才给吓慌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麻烦你和五小姐说说,别因为这事就不要我了。”

    杏雨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道:“你也知道这是好差事了。”

    浣翠不住点头:“我以前是烧火丫头,原以为跟着小姐虽然风光,可也少不了受刁难。可来到这里,五小姐对人那么好,我真心不想再回烧火间了。求求你,杏雨姐姐,千万别不要我了。”

    杏雨从小在江苏老宅长大,那里并不比京城西府消停,反而也是暗潮云涌。

    “你倒是不笨,知道烧火间不能再回去了。就你这样被宋太太打了,又被五小姐收了,再回烧火间只能比以前过得更加不好。”

    其实杏雨就是不说,浣翠也想到了。她若是再给打发回去,管事妈妈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能让她在烧火间过得比以前更差。

    浣翠快要哭出来了,眼巴巴看着杏雨,杏雨这才噗哧一声笑出来:“五小姐才不是那么尖酸小气的人呢,你以后好好干,多帮衬着五小姐,说不定等到五小姐出嫁,还能让你一起跟着呢。”

    浣翠那张带了几分俊秀的脸蛋上终于露出笑意,给五小姐当陪嫁丫头呢,那可是最好最好的差事。

    “杏雨姐姐,以后五小姐让我干嘛我就干嘛,杏雨姐姐你如果有活儿就吩咐我去做,我是烧火间里干的就是劈柴的活儿,这么多人里,数我力气最大。”

    杏雨笑道:“五小姐又不用你去劈柴,你只要以后一门心思向着咱家五小姐就行了。”

    就是这么简单?浣翠不住点头:“我以后十门心思听五小姐的话。”

    十门心思……

    玲珑独自坐在绣架前给琳琅绣屏风,下午摔得她七荤八毒,这会子身上还有几处依然酸痛。

    玲珑又把杏雨叫进来,让她再帮着又抹了一遍跌打酒。

    屋子里到处都是药酒难闻的味道,玲珑顺手把湘妃竹的窗帘子向上卷起,用桃红的丝带绑住,一阵凉风立刻吹了进来。

    “小姐,一会儿蚊子就要飞进来了。”杏雨抱怨着,连忙用手里的团扇驱赶着趁机想要飞进来的小虫。

    第四十六章 小曲儿

    玲珑笑着解开丝带,重又把竹帘子放下,还是别难为丫头们赶蚊子了,她自己出去走走。

    当贼的就是这样,有些日子没有半夜出去,就总觉得这生活少了点什么。

    不是每一个偷儿都有偷窃癖,他们的最初可能都如玲珑一样,是被生活所迫,前世的玲珑偷的第一件东西是一只*的面包,在那之前她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东西。但偷着偷着,这就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看到好东西如果不偷回来,就总是替那东西难受。

    离这里最近的是安次镇,守着山村,想来也并非繁华之地。玲珑倒也没想真的到那里踩点,她只是想出去走走。

    当然,如果真有好东西,顺手牵羊也未尝不可。

    就这样想着,玲珑换上夜行衣,让杏雨做掩护,假装服侍小姐睡下了。

    庄子里的也没有什么护院,就是几个粗壮的庄户汉子轮流值夜,玲珑不费吹灰之力就从他们眼皮底下大模大样溜出了庄子,那几人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皮,哪有什么人影,分明就是真的眼花了。

    女孩子大多会有点路痴,尤其是在陌生的地方。但当小偷的就没有路痴的,否则怎么逃跑啊。别以为偷儿们只练偷东西的本事,逃生的手段他们练得更多。

    做偷儿的没有不怕死的,他们惜命如金。如果不怕死那就当杀手了,钱赚得更多。就因为他们怕死,所以无论是在哪个时空,历来只有杀手改行当小偷的,没有小偷改行做杀手的。

    事关性命,那自是不能含糊。

    因此,尽管玲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山里的路又不好走,可她还是很快就找到通往安次镇的路,提一口气,一路飞奔。

    通往镇上的路并非官道,也并不平坦,远不及他们从京城来这里的路。山路忽高忽低,月光如水银般洒下来,照在空旷的山野上,别有一番空灵韵味。

    四周无人,寂静无声,甚至听不到夜鸟的啼鸣。

    玲珑胆子不小,可十二岁的小姑娘难免会有那么一点胡思乱想。所以她跑着跑着,就觉得远处的树木就像披头散发的厉鬼,至于路边的草丛里,那一定藏着小精灵。

    为了壮胆,她唱起歌来,这歌还是在江苏老宅时,听那些绣娘们私下里唱的。

    江苏出名的是苏绣,因此大户人家都会养着绣娘。少则两三位,多则几十人。金家本就开着几间绣坊,因此老宅里的绣娘比别家都要多些。这些绣娘除了做府里的活计,也会充当师傅教小姐们刺绣,平素里也常会从绣坊里接些活计来做。

    玲珑就是跟着她们学得刺绣,祖母和婶婶们把她当丫鬟使唤,但忙里偷闲,她就会溜到绣娘住的地方,和她们学着绣东西。

    这歌儿就是绣娘们爱唱的,但也只是私底下唱来乐呵乐呵,若是管事婆子进来,立刻就止住歌声,谁也不会再唱。

    玲珑问过她们,她们告诉玲珑,说这歌儿不好,不能在大户人家唱,免得带坏了女眷。

    可玲珑还是学会了,年龄稍大,她也知道这歌儿真的不能随便唱,但这里四下无人,她便敞开喉咙唱了起来。

    “……中宵闲步到凉亭,亭前接着子个有情人。轻携玉手,心中暗惊。香腮半点,亲亲几声。姐道:郎呀,今夜相逢正是七月七,我看牵牛织女星……”

    这歌儿用吴侬软语唱出来,别有一番韵味,玲珑自己都觉得唱得好听,便唱了一遍又一遍,过足了瘾。

    唱着唱着,就听有细微的声音传来,不似马蹄声,却也像是有什么重物砸在路面上,且,那声音已离得很近很近了。

    玲珑止住歌声,回头望去,只见黑乎乎一团,一人一马已在她的身后!

    玲珑不是大惊小怪的人,可也是吃了一惊,明明是有人骑马过来,为何要到近前她才发觉?

    但就这么一惊之间,她已经认出了那匹马。

    人生何处不相逢,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山野小路上,竟然也能遇到熟人,不对,是熟马!

    那是黑子。

    只不过骑在马背上的那个人,又换了一张脸。

    “嗨,石二哥!”

    和上次一样,石二走过去,又催马折回,看到玲珑,笑道:“你是小球啊,怎么在哪儿都能遇到你。”

    玲珑心想,我还想这么说呢,你是鬼吗,怎么在哪儿都能遇到呢?

    离得很近,玲珑这才发现,黑子的四蹄都被厚布包着,难怪跑在路上都没有马蹄声。

    “你在京城都不怕,在这里反而要包住马蹄子,你怕野猪吃了你啊?”玲珑打趣道。她挺开心的,走夜路时遇到熟人真是太好了,何况这人还是行家,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能有行家带着是再好不过了。

    “刚才听到有人唱曲儿,怎么追着追着就不见人了,你见到了吗?”石二倒也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他的心思显然都在那个唱曲儿的人身上。

    玲珑翻个白眼,心想这人也真是闲得淡疼,荒山野岭的,你听到有人唱歌也不害怕,你就不怕是山鬼出来勾魂的啊。

    “那是我唱的,好听吧。”玲珑得意洋洋,无论如何,也算是遇到个知音了。

    “你唱的?小孩子别说谎,那分明是女子声音,让我猜应是扬州来的瘦马,年纪还小。”

    玲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瘦马?瘦马!

    你真能想像,就凭声音就猜出那是瘦马!

    “你怎么知道那是扬州瘦马,那分明是苏州口音,根本不是扬州话。”玲珑真的很气,你不识货就算了,还要说我是瘦马。

    石二愣了一下,他又不是江苏人,只能听出那是那一片的口音,却也分不出是哪里的。

    “原来如此,那歌声又淫又荡,又分明是个童音,我就以为是还没长成的瘦马。”

    又淫又荡!

    自从和他重逢,也不过片刻的功夫,玲珑已经生了一肚子的闷气。

    “姓石的,我再说一遍,那曲儿是小爷我唱的,你若再说些污言秽语,咱们就打一架。”

    石二脸上已不是上回的那张假脸,显然他知道被人坑了,这次换的这张脸做工明显好了许多,但仍然一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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