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卫谚

凌霄死了,作为一个警官,她死在了井坑里。死的如此悲催也就算了,没想到,她竟还穿越到了一个身材肥硕的农村恶妇身上。相公厌恶,婆婆不喜,邻里视她为老虎。家徒四壁,地无半亩,日子难过。凌霄只想发家致富,把日子过好。凌霄的致富理念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作家 月荼 分類 古代言情 | 116萬字 | 871章
第74章
    第74章

    前些年,村里的一个孩子,便是元宵节的时候,随父母去镇上看灯会,被拐子给拐走了。孩子被拐之后,那孩子的娘天天以泪洗面,半年之后便思子成疾死了。后来那孩子被人在邻镇发现找了回来,可是那孩子,已经被拐子折磨成了双腿残废,口不能言的废人。而拐子故意把孩子折磨成那样,只是为了让孩子在乞讨的时候,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

    那孩子的爹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变成了这样,便说那不是他的孩子,又把孩子给送走了。再后来,那孩子的爹,受不了村民对他指指点点说他狠心,便留下了年迈的爹娘,离开了村子,再也未曾回来过。

    所以,孩子被拐了,毁掉的并不是一个人,还有可能是一整个家庭。

    “嗯”凌霄十分认同的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民警察,她对拐子这种存在是深恶痛绝,恨不能将他们抓个干净,好让天下无拐。

    “对了......”凌霄忽然想起了,她给婆婆买的梅花木簪,便站了起来快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不一会儿,她便拿着木簪从房里走了出来。

    “今日在街上,我瞧着这木簪好看便买了,婆婆你看看喜不喜欢?”她说着把簪子递给了冯氏。

    冯氏未接,十分意外的看着凌霄,指了指她手中的木簪道:“这、这是给我的?“

    质朴的木簪,看着虽然并不贵重,但是却十分精致漂亮,特别是那栩栩如生的梅花,看着便让人喜欢。

    凌霄点了点头,伸长手臂,把簪子插到了冯氏的发鬓上。

    “果然,这梅花木簪和婆婆十分相配。”虽然只是一个并不贵重的梅花木簪,但是却给她婆婆增色不少。

    冯氏伸出手,摸了摸发鬓上的簪子,她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往头上戴过这样精致的簪子了。但凡是女人,那个不爱美?虽然只是收到了一只木簪,她却如同收到了绝世珍宝那般高兴。

    “初柳,谢谢你,我很喜欢。”冯氏轻轻拍了拍,凌霄放在桌子上的手。

    凌霄笑了笑,只觉得她婆婆这声初柳,比儿媳妇儿好听多了,便道:“婆婆,你以后别叫我儿媳妇儿,就叫我初柳呗!”

    冯氏点着头道:“好,我以后就叫你初柳。”其实,她也觉得这初柳比儿媳妇儿喊着好听些。

    这时,出去消食的卫谚进了屋,见着屋里这和谐的一幕,微微愣了一下。

    “谚儿回来了啊!”冯氏见卫谚回来了,便忙侧过头,给他看自己头上的木簪。:“谚儿,你瞧瞧,这是初柳给娘买的木簪,好不好看?”

    “好、好看!”卫谚有些生硬的点了点头。说起来,他有许多年未曾见他娘的头上戴这样的簪子了,也有许多年未曾见他娘像今日这般高兴了。

    “是吧!娘也觉得好看,初柳的眼光很好呢!”冯氏笑着说道,又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发鬓上的簪子。可见,她对着簪子是喜欢得很。

    卫谚看着,笑着看着他娘的凌霄,心想她当真是好手段,一支木簪便能哄得他娘这么高兴。若早知道,他娘因为一支木簪便能高兴成这样,他也给他娘买了。毕竟他这几天也赚了些银子,别说一支木簪了,一只银簪他都能买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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