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河跑了将近一个时辰,乌兰毕竟是重伤刚好,终于喘息着停下了脚步。 经过了一个夏季的干旱,呼伦河的水量已经缩小了三分之一,干涸的河床上稀稀拉拉地长着几片青草。 虽然已是秋季,可是正午的草原依旧酷热难当。岳绮云带着乌兰走进了一旁的胡杨林,找了一片阴凉坐下来歇息。 乌兰气息还没有喘匀,却忽然抬起头,警惕地看向胡杨林外。而岳绮云则立刻趴了下去,用耳朵贴在地面。 须臾的功夫,干燥的沙地上,细小的尘土就轻轻地,有规律地震颤了起来。 “是马群!”岳绮云辨认着地表传来的密集的马蹄声,吃惊地低叹:“少说也得上千匹。” 乌兰警惕把身体紧紧贴着地面,做出潜伏的态势,扭头对岳绮云低声咕噜了一声:“是野马群,还有人的气味。” 长期的野外出行的经历,让岳绮云对于危险有着天然的预知能力。她也学着乌兰的样子,紧紧地贴在地面上,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将身体躲在一片矮丛的后面,悄悄地向外张望。 远方,浓浓的尘土扬到了天空,嘈杂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渐渐的,一匹白色的骏马率先闯进了她的视线里。 数着马蹄落地的频率,岳绮云倒抽了一口冷气! 从来就没有见过奔跑速度如此快的马儿,她只是眨了下眼睛,那白马就像是一阵旋风般地从她眼前掠过。这速度,快得让她都没看清楚那白马的轮廓。 “咦?那家伙身上还有一个人!”乌兰的眼力比岳绮云强多了,但也只是看了个大概。“它可是马王,那人不想活了,敢骑到它的身上?” “马王?”岳绮云感觉这个名字好熟悉,但很快就被紧跟着跑过来的野马群吸引了注意力。 急促而有力的马蹄重如擂鼓,好像要把这草原的地面踩塌一般。大地为之颤抖,尘土铺天盖地地闯进她们藏身的胡杨林。岳绮云慌忙捂住了口鼻,眯缝着眼睛看着外面急掠而过马群。 奔腾的骏马,如同起伏的洪流,风驰电掣地驰骋在广袤荒芜的草原。阳光落在那些马儿的身上,它们油光的皮毛闪着健康的光泽。 因为奔跑而搏动的肌ròu,洪亮的嘶鸣声,自由奔腾的马群,漫天的尘土,脚下震颤的大地,让这草原充满了粗犷的力与美。 野生野长的骏马,不同于军队马厩中的战马,也不同于牧民马场中的马。它们有着最强壮的肌ròu,有着令所有野兽望尘莫及的耐力。 这是一群遵循着自然法则生存的,经过了无数次淘汰,最终获得生存权利的最优秀的物种。 看着洪流般飞驰而过的马群,岳绮云的双眼亮晶晶的。如果,这些马成为战马,那拥有这群军马的骑兵,将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随即她又为自己的贪心感到好笑,即便有铜铃在手,她也没有把握收服这么庞大的野马群。 “幸亏刚才躲在了这片树林里,这要是在河边,还不得被这些发了疯的马群给踩成ròu泥!”过了好一会儿,马蹄声渐渐远去,岳绮云狼狈地站起身,吐出了满嘴的灰尘。 “发疯的不是马群,而是那匹领头的白马。”乌兰摇头摆尾地一通扭动,把它一身的土抖落了岳绮云一身。 “喂,你倒是看着点儿……呸呸!”岳绮云满嘴的干草屑,不断地拍打着身上的尘土,凶巴巴地踹了乌兰一脚。 “那家伙自视极高,如今被一个人类骑在身上,不发疯才怪!”乌兰甩着尾巴走出了胡杨林,看着地平线那头的大片尘土说道:“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真是不知死活!” 第四十三章 宝马 > > “你认识这群野马?”听乌兰的语气,好像对它们很熟,岳绮云问道。 “刚走下雪山的时候,跟它们混了一段时间。”乌兰的眼神有些黯淡,它一边趴在河边喝水一边说道:“一群吃草的家伙,跟它们一起的那段时间可把我给饿坏了!” “看看,还是跟着我有ròu吃!”岳绮云大喇喇地坐在乌兰的身边,取下腰间的水囊,仰脖咕咚咕咚地喝水。 自从乌兰身体恢复了过来,每日供应给大妃的牛羊ròu,都被它吃了个干净。好在岳绮云这个大妃不用同牧民一样劳作,只吃些rǔ制品和ròu粥就饱了。 “哎!”乌兰慢悠悠地顺着野马跑过的道路走着,还不忘抱怨道:“就是那窝老鼠有些讨厌,总是逗弄巴图。” 巴图已经长到了乌兰一半的身高,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分外地漂亮,在配上暗金色的四只小爪子,又威风又霸气。然而小奶狗特有的二货调皮劲头,却让它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尤其是寄居在王帐外面的草原田鼠一家子。 “听元烈说,小巴图是铁包金,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想起巴图那乌金乌金的皮毛,岳绮云不禁好奇地问道。 “那都是人类根据獒犬颜色胡乱起的名称,我和巴图的爸爸是真正的雪獒,哪里是普通的獒犬能比拟的?”乌兰不屑地道。 王庭里也养着几只獒犬,无论是皮毛还是体型,都和乌兰不可同日而语。今天岳绮云又见识了乌兰奔跑的速度,当然知道雪獒要比普通的獒犬优秀太多。 “好大的血腥气!”乌兰忽然停住了脚步,高昂着鼻子在空气中嗅着。“糟糕,那个骑在马王身上的人要遭殃了!” “乌兰,我们去看看!”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岳绮云呼啸一声腾空而起,朝着马儿奔去的方向疾驰。 “喂,你当心些!”乌兰像一只豹子贴地飞奔,一边跑一边对前面那娇小的身影叫道:“那人的气味很危险!” “在这边!”乌兰随后紧跟在她的身后,只是提着鼻子在空气中略微闻了闻,立刻锁定了方向,毫不犹豫地向着远处绵延的高山奔去。 “乌兰,前面就是烈焰山吧?”又跑了一段时间,岳绮云终于看清那是一座被红色石头覆盖的高山,忽然想起被族人称为天然屏障的烈焰山。 “是,翻过这座山,就是克伦族的地盘了。”乌兰也没想到,岳绮云的轻功如此之高,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跑过来两三百里。 岳绮云自己也没料到她居然会为了一个风一样的影子,跑了这么远的路。在半路上她就想起来了,部族里那匹老马曾经对她提起过的天马。 貌似,刚才那惊鸿一瞥应该就是它了。 半年多前,她心系父帅的安危,为了尽快地回到梁国,活活累死了自己最亲密的伙伴汗血宝马,这是岳绮云心中永远的痛。 无论是岳绮云,还是齐云,每当回忆同枣红马度过的快乐时光,她都会追悔莫及,其后悔的程度甚至高过了无意中丢掉的那片薄膜。 “血腥味道就在那山峰上!”乌兰看向山顶的红色巨岩,肯定地道:“快点,那白马是想把那人杀死。去晚了这人的性命不保。” “那白马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