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凌霄

本书又名《皇家弃子》唐从心,一个美术落榜生,意外来到这一方女帝世界,成为一个朝不保夕的没落皇孙。而其真实身份,更是一个谪王的部曲之子。步步藏玄机,步步有杀机,一路行去,再回首时,俨然已是凌霄第一峰!披云似有凌霄志,直从平地起千寻!

作家 月关 分類 古代言情 | 96萬字 | 287章
第004章 此行,路远且长
    唐庶人一家在「玄鸟卫」武士们的护送下,开始下山了。

    经过一夜的豪雨,山涧里原本潺潺的溪水,此刻变成了发狂的公牛。

    洪水轰鸣着,裹挟着泥沙树木,沿着溪谷向山外狂奔,发出牛哞一般的巨大咆哮声。

    山路很是崎岖泥泞,间或还有被大风刮断的老树拦在路上。

    老二唐修的步伐时快时慢,你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一个规律:他的速度快慢,完全取决于贺兰娆娆、竹小春和狸奴的速度快慢。

    他的贼眼一直盯在三位姑娘身上,方便看谁就看谁,一点也不挑。

    此时,他正盯着贺兰娆娆的背影。

    贺兰娆娆举步下山,不管是迈过碎石,还是跳过断树,举手投足间,不仅优雅轻盈,而且姣好的体态总能在不经意见呈现出一道诱人的曲线。

    唐修看得两眼放光,忍不住对一旁的唐治道:「三郎,你瞧瞧,你瞧瞧,这腰、这腿、这屁股……,真他娘的要命啊!」

    唐治无语道:「二哥,我劝你啊,还是该多读读书,你说你除了‘要命"、‘太要命"、‘要了老命",还会说什么?这么说话,显得你粗俗了些~~~」

    唐修身材高大,一身的腱子肉,听了唐治的话,不服气地反问道:「那要是你,你怎么说?」

    唐修瞄了一眼贺兰娆娆优美动人的背影,悠然说道:「一搦纤围间舞腰,行也媚,坐也娇。盈盈圆圆弧流线,摇曳里、珠玉窕。」

    这就是多读书的好处了,曾经的学渣唐从心,自从推断出自己将要成为「异世隆基哥」后,就开始发愤读书了。

    冀王一家迁来「蝉鸣寺」时带来的所有藏书,他都已经看得滚瓜烂熟。

    唐修听了这句话,不禁喜得抓耳挠腮:「好听,好听,啥弧、啥圆,你再说一遍,我记一下!」

    唐修好不容易肯好学了,大哥唐齐却拄着一根树枝,蹒跚地走到了两人身边,调侃地道:「老二,你就别学了,怎么学,你也学不来老三那种斯文败类的优点啊!」

    「大兄你又来调侃我!」唐治伸手就去夺他的「拐杖」,三兄弟顿时闹作一团。

    这三兄弟从小被拘于「蝉鸣寺」中,一起成长了十年,兄弟间的感情是很深的。

    三人笑闹一阵,唐齐感慨地道:「二弟三弟,咱们离开神都时我才,如今却已二十许多年来,神都气象,只在梦中,今日得以重返神都,为兄心潮起伏,如浪潮之难遏……」

    唐大哥诗兴大发了,他顿了顿拐杖,漫声吟道:「欣得帝诏辞蝉鸣,阶阶高崎步履轻,心若……心若……」

    唐修和唐治对视一眼,双双架起了唐齐,大步向前走去。

    唐治坏笑道:「大哥,咱们走着,你一边走,一边想,看能不能七步成诗!」

    这山路越往下走,道路越是难行。

    唐庶人夫妻不曾修习过体术,正常山路走多了都会气喘吁吁,更何况如今是在大雨之后。

    快到山脚下时,道路更显泥泞湿滑,虽然有家仆搀着,唐庶人还是跌了两跤,弄得一身污泥。.

    唐修眼见父亲狼狈之相,不耐烦起来,便大步赶过去,轻舒猿臂,一把揪住父亲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大踏步地跨过了那片泥泞区,步伐竟是稳若磐石。

    唐修天生神力,虽然没习过什么高深的武学,但是有一身蛮力,所以百十斤的重量于他而言,自然也不算什么。

    贺兰娆娆瞟了一眼唐修的举动,微微一笑。

    她知道,这唐修天生神力。

    这些年来,看守唐庶人一家的官兵,要时常把他们的情况报送

    神都。而贺兰娆娆做为「玄鸟卫」的首领,对唐庶人一家的情况可谓是了如指掌。

    在她的资料里,唐家三兄弟中,大哥唐齐喜好吟诗作赋,斯文懦弱,身体单薄。二哥唐修身材魁伟,有天生神力,喜弄拳脚棍棒,却只粗识文字,一让他翻书,用不了多久便昏睡不起。

    至于老三唐治,却似乎兼具了两个哥哥的优点,文也懂一些,武也练一些,只是文不及唐齐,武不及唐修,倒是喜欢拿着炭条作画,画风很是罕见。

    「哇,你看二哥,都带着阿父走了,三哥,三哥,你背我呗!」唐小棠一见二哥帮父亲下山,马上也偷起懒来。

    不过她也确实举步维艰了。

    她今天特意穿了那双最喜欢的靴子,那是她母亲韦氏的一双旧靴。靴子虽然陈旧,却是韦氏做王妃时穿的靴子,自然华丽舒适。

    虽然山居简陋,但是小姑娘天生爱美,自从向母亲讨了这双靴子来,便成了唐小棠的心爱之物,平时她还不舍得穿呢。

    今日返京,唐小棠欢喜不禁,才换上了她最好看的衣裳、最心爱的鞋子。

    只是,她从未离开过「蝉鸣寺」,根本不知道雨后的山路如此难行,如今一路行来,靴上的泥巴越沾越厚,如同灌了铅,便向唐治撒起娇来。

    唐治「鸡贼」,他穿的是一双草鞋,所以步履甚是轻盈。

    眼见小妹已经累得娇喘细细、额上香汗涔涔,唐治便弯腰道:「上来吧。」

    唐齐一见,便摇头责备道:「只不过下个山而已,你辛苦,那你三哥难道就不辛苦了?三郎啊,你不要惯着她。」

    唐小棠一双美眸天生带着甜意,俏巧地白了一眼大哥,纵身一跃,便跳到唐治背上,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这才向大哥傲娇地扬起小瑶鼻儿,得意洋洋地道:「三***我,就喜欢背我,咋滴。」

    唐治托着唐小棠的一双大腿,便朝山下走去。

    练气术与其他技术一样,不仅需要苦练,同时还讲究悟性。

    悟性不是天生的,而是一个人通过各种学习、实践、思考、见识,渐渐养成的一种触类旁通的能力,乃至培养出来的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作为一个蓝星现代人,即便唐治当初只是一个落榜美术生,是一个学渣,但是在系统而科学的现代基础教育体系培养下,他对于事物的理解、接受能力,较之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也是高明多多的。

    这种能力体现在学习「子神炼气术」上,效果也很明显。

    虽然只是短时间,唐治如今的炼气术,已然早非等闲。

    这泥泞的山路,他若施展出「子神炼气术」来,也能健步如飞。

    只不过,唐治一直在藏拙,所以走得极是惊险,时不时他就出溜一滑,险些跌倒,骇得唐小棠搂紧了他的脖子只管大呼小叫,一对鸽乳在他的背上都挤扁了,自己也是浑然不觉。

    唐治倒不是有意在揩唐小棠的油,唐小棠再漂亮,那也不是他可以肖想的人。

    而是因为他唐治如今的人设,就是文不成武不就,他总不能健步如飞,泄了自己的根底儿吧?

    对于武功一道,他从没有暴露给任何人知道,包括他这两个兄弟和小妹。

    虽然他相信极大的概率上,自己会是「异世李隆基」,可是万一出现偏差呢?

    谁也不知道他身怀绝技,到时候就是保密的本钱。

    唐齐跟在唐治屁股后边,一路喋喋不休:「三郎啊,你太惯着她了,这么惯可惯不出好儿来!」

    莽莽山林中,有一棵老槐。

    高处横生的树干上,稳稳地站着一个男人。

    这男人细腰窄背,一身短打,皮护腰上

    插了一排飞刀。

    虽然,他的衣衫遮掩了身体,但是随着他的动作,依旧能看出他拥有一身极具爆发力的肌肉。

    眼看着唐庶人一家在「玄鸟卫」的护送下走在山间小路上,他忽然一弯腰,便从那高高的老槐树上向下滑去。

    他的双手上套了一双「虎爪」,锋利的铁爪勾挂着老槐树树皮上的裂隙,使他稍缓下坠的速度,但是下滑依旧很快。

    老槐树下,还站着一人,同样穿着劲装,脸颊长如驴马,颊上有两道法令纹,双眉如髭须,但是中间似乎断了一截似的,貌相有些凶狠。

    那人从树上下来,便道:「徐老大,‘玄鸟卫"的人接了唐庶人一家,已经离开‘蝉鸣寺"了。」

    徐老大沉声问道:「玄鸟卫来了多少人?」

    「约摸有三四十人,加上唐庶人一家,一共六十多人。」

    徐老大略一沉吟,冷笑道:「可惜,我们只晚了一步啊!」

    「老大,我们怎么办?」

    徐老大把牙一咬,沉声吩咐道:「他们刚刚出山,此时戒备之心最强,我们不好接近。吩咐咱们的人,且在暗中辍着他们,寻找好机会再下手,一定要把唐庶人一家劫回朔州去!」

    「虎爪飞刀」眉开眼笑:「放心吧老大,我以前就常干‘绑票"的活儿,这一回也算是重操旧业了,一定不会失手的。」

    将近中午,唐庶人一家人终于出了山,却没人注意到,从他们不远处的丛林里,适时地飞出了一只白鸽,展翅朝远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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