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软饭王

扶妈扶弟扶妹魔他死了……又活了。从今天起,种花养草烤蛋糕,按摩煲汤美容操,对,就是这么低调!才不管实力允不允许呢!

第 72 章
    要说:  日常任务(1/1)

    五日任务(2/5)

    第二天差点坚持不成啊。。。

    ☆、婚变鲜ròu(11)

    兰妮拿出房产证, 照着上面的门牌号找到了地方。

    精装修的房子买了六年了,一直就没住过。

    可想而知, 里头虽然有电器, 但还有一大部分家具是没有的。

    先去附近商场买了生活用品, 又叫了保洁给房子做打扫……总之一通收拾。

    “兰妮姐,你之前背摔的那两下, 是不是练过的啊?”

    男人和女人本来体力就有差距,当时兰妮的大弟要挥拳打人的时候, 她吓了一跳,正要上去拦呢,没想到兰妮一下就把他给打趴了!她都没看清楚动作!

    后头兰妮大弟再说话,都是只动嘴了。

    “还不是为了拍戏需要练的?”

    兰妮一边将洗净烘干的床单铺到床上, 若无其事地说着。

    “哇!真棒,这部戏里兰妮姐演的是位女镖师,怪不得呢!”

    小邓也从烘干机里拿出烘干的衣物这些东西,一样样地叠好。

    现在的那些小鲜花,哪里会演戏的?拍个室外戏都怕哂黑还要用替身!

    而兰妮姐呢, 能自己上的从来都是自己上,而且动作还特别漂亮,要不怎么就算是隐退三年, 复出还照样能红呢?

    兰妮笑了笑没说话,接过衣物来,分门别类地放进柜中。

    等屋子打理得差不多了,新的钟点工也面试过了, 小邓这才向兰妮告辞。

    她坐上电梯,等电梯门关上的时候,随意地扫了眼旁边站着的人。

    登时跟见鬼一样。

    “怎么是你!”

    跟她同电梯的人,居然是小张!

    是宋城的新助理!

    小张也一脸见鬼的模样,“我老板就在这儿啊!我怎么不能在?倒是你了,怎么会在这儿?”

    小邓心里一个格登,“你是说你老板就住在这儿?现在跟着的那个?”

    艺人的助理私下都管艺人叫老板,所以小张的老板就是宋城。

    宋城居然跟兰妮姐住同一栋楼,还是同单元?

    这是什么样的孽缘啊!

    看着小邓那副表情,小张紧接着追问,“喂!喂,你还没回我的问题呢!”

    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小邓哼了声,一扬头,脚下用力咔咔地走了出去。

    “谁认识你啊!”

    这个事情必须得赶紧告诉兰妮姐,免得两个人见着了就被动了。

    这会儿兰妮已经躺在自己打理好的床铺上,身穿宽松家居服,脸上敷着面膜,手拿平板在看剧本……

    接到小张电话微微愣了下神,随即不在意地笑笑,“哦,那还真是巧啊!没关系的,反正离了就没什么关系了,这样接豆豆过来我这儿也方便。”

    放下手机,兰妮这才想起这房子买的来由。

    兰妮是穷人出身,虽然该撑的场面她都大方地撑着,也有贵重首饰和高奢,但不能撑面子的,她都不太会去白花钱的。

    然而这套房子买的却挺稀奇的,买来都没看过,直接就空在那儿……

    其实兰妮买这个房子主要是为了宋城。

    当初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宋城没名气没钱,是个京漂穷小子。

    有一次大概无意中跟兰妮提了句,他想买锦华小区,听说这个小区的开发商还算有口碑。

    兰妮想给男朋友一个惊喜,就买下了这个房子,因为买的早,也不算太贵。

    不过等她说起来的时候,男朋友不但没高兴,反而伤了自尊,连看都没看就给她推了回去。

    当时闹得不欢而散,后来还是兰妮主动求和,两个人这才和好,但后来谁也没提过这个房子了。

    兰妮大概下意识觉得这房子很讨厌,刻意地遗忘了。

    后来宋城有了钱,终于也在这里买了最大面积的顶楼平层……

    所以离婚后的两口子,居然又住在了同一栋楼的同一个单元里!

    “所以说恋爱脑要不得啊!娱乐圈里的男人……啧啧!”

    兰妮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又接着去看剧本了。

    这部剧已经拍了一大半,如果不是她额头破相,现在她的戏份早就拍完了。

    此时楼上的宋城,正穿着围裙带着袖套,在贮物室里辛劳地收拾着。

    穿着米色小卫衣和天蓝背带裤的小豆豆蹲在门口,两只小手托着小脑袋,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爸爸。

    “爸爸……”

    “宝贝!”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宋城已经可以自动翻译出小孩想表达的意思。

    “爸爸又找到了十瓶香水,八支领带夹,九盒领带,五条皮带,二十瓶酒……”

    原身其实还挺逗的。

    这些都是他红了以后,那些广告商和合作商送给他的。

    大部分都算是轻奢品。

    比如说这个男士香水,要正价大概一千六左右,领带也得八百多,至于那些酒,都是舶来品,威士忌白兰地龙舌酒之类的,宋城对这些没什么研究,但上个世界城,家里的酒柜,这些都常见。想必价格也低不了。

    那为啥这些东西都藏在这儿呢?

    原来原主跟兰妮结婚以后,头两年两个人还是很和谐的,但后来有了孩子,兰父兰母以照顾月子和外孙当借口,带着个孙子一住就不走,而且完全的一派主人长辈架势,什么东西不管再贵重,只要让他们看到,想用就用,想吃就吃。

    如果他们只是自己用倒还好了,偏偏他们一扭头,就寄回了老家,给兰妮的两个弟弟。

    好几次原主新买回来还未拆封的衣物,就那么不见了……一问,才知道是被兰父兰母拿走寄给了兰妮弟弟。

    而且还特别理直气壮,反正是他闺女出的钱,他们拿几件怎么了?

    别问!问就是老兰家的钱!

    原主也是烦得不行了,有时候私人专属的东西就都放在这儿。

    本来这些东西虽是轻奢,其实也就千百八块,对于明星来说真不算什么,可他看到岳父岳母那个嘴脸实在腻烦得很,真是一点便宜都不想让他们占的,所以就把这些都塞进了公寓的储物间里。

    时间一长原主都不记得里头塞了些什么了。

    倒是让收拾东西的宋城看得啧啧叹气。

    前头他整理出来一批袖扣,不就大方地赠送给了他的新员工了么?

    行吧,这些东西,都可以用来给员工发福利嘛。

    他拿了个造型活泼的海星领带夹给小孩玩。

    毕竟不是给小孩设计的,小孩玩了一会也就放下了。

    “爸爸!”

    小孩指着一瓶香水,“要!”

    “这个没什么好玩的啊……”

    宋城这么说着,还是找了一小瓶看上去比较可爱的给了小孩,“拿好啊!”

    小孩小心翼翼地把瓶子塞进盒子里,抱着盒子东藏西藏,最后塞进了自己床头的小抽斗里。

    宋城不由乐了。

    “豆豆这是想要每天喷香香吗?”

    “不是!”

    小孩一本正经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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