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凄惨男主出来找我了?

情有独钟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主角:温固,夏知新┃配角:┃其它:写一个童话,和你住在里面立意:不要轻易放弃最初的梦想:温固是个糊逼小作者,狗屎运中了彩票之后,直接将文章坑了,连手稿大纲都扔垃圾桶了。但是某天他租房的隔壁,搬来了一个阴鸷苍白总是戴着口罩的邻...

第34章
    他在路边等车,眼看着一个亮着空车的出租车过来,然后他伸手招了下,就低头拉衣服的拉链,快要入冬,夜里有点凉。

    等他拉上拉链,街边站了个车,车门都打开了。

    温固没仔细看就上去了,上去之后发现后座竟然还有人。

    这么晚了,拼个车倒也不稀奇,只是这人穿的一身西装革履,气势十分不凡,腿长得很,靠着后车座,翘着二郎腿,却一点也不给人轻浮的感觉,看不出年纪,侧脸轮廓十分好看。

    男的能用好看形容?

    温固脑子有点木,总觉得这人有点熟悉,他知道自己醉了,所以把这种奇怪的想法压下去,他上车关门,对司机说,“去金山公寓。”

    前头司机和后面男人对视一眼,然后无声地发动了车子。

    温固上车之后闭着眼睛,闻着车里不像是寻常出租车那样有股子劣质的车载香水味道,反倒是一种十分有格调的木质香味,他忍不住问,“师傅你车里用什么香水啊。”

    他也想买一个。

    没有人回答,车里很安静,他身边拼车的哥们仿佛不存在,温固也不在意没有得到回答,他真的醉了,没一会就晕乎乎地睡着。

    他醒过来是被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九的黑衣男人叫醒的,温固迷糊地睁眼,男人就跟他说,“我们夏总要我接你进去聊聊。”

    “什么?”温固皱眉,看了看四周,是很陌生的地方,看着像是野外?

    他警惕地醒神,但没有用,最后他是被男人拎着脖领子扯着胳膊一路扯到了一间富丽堂皇的屋子里面。

    温固吱哇乱叫完全清醒,手机悄悄地伸进衣服里,要拨110,但不幸被发现制止了。

    温固发现这是一幢四面环山的别墅,他瞬间脑子里面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剧情,各个和杀人抛尸有关。

    他这辈子是真的没有来过这么高级的别墅,小说里倒是写过,但那都是臆想,不现实。

    现实是客厅里面沙发大得离谱,屋子里能直接跑马,那个和他“拼车”的哥们,一身西装坐在沙发上,看着他十分礼貌地说,“温先生,别紧张,请坐。”

    温固紧张不紧张的也没有用,酒jīng让他头昏脑涨胆子也大,他走到沙发边上坐下,还不忘了质问男人,“你谁?要gān什么?”

    男人说,“你听说过夏夜集团吧,我是夏夜集团董事长,名字叫夏夜。”

    温固:……何止听过,简直如雷贯耳。夏夜集团在农港市无处不在,涉及的行业多种多样,集团董事经常上新闻,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看着眼熟。

    操,电视上看见过,还不止一次。

    温固甩了甩头,对于现在这个情况有点犯傻,酒jīng让他的大脑迟钝,他竟然幻想不出什么狗血桥段,但事实是他写小说倒是有借用这夏夜集团的原形,毕竟艺术来源于生活,这比小说还小说。

    现在最小说的,是夏夜集团董事长,最年轻的三省首富,半夜三更的把他劫持到半山别墅,不知道要做什么。

    而他不是小说里面的傻白甜女主。

    “你叫温固,我一直听你的名字,还是第一次见,幸会。”夏夜没有什么感情地说,“我就不绕弯子了,我比你大十岁,就叫你小温。”

    “我今天请你来,是想跟你聊聊我儿子的事情。”夏夜说,“小温应该对他印象深刻,就在今天下午,你们还在公园见过。”

    温固:“……那个神经……”

    他话说到一半顿住,眼珠子没有挤出来,全赖他自己用手按着。

    夏夜笑了笑,开始一个个的引爆炸弹。

    “他说自己叫温池夏对吧,”夏夜说,“其实他叫夏知新,温故而知新,你们还真是有缘。”

    温固:……?

    这样的缘分他并不想要。

    “我儿子给你带来的困扰,我很抱歉,可是就和你说的一样,”夏夜换了个姿势,双手jiāo叉身体前倾,看着温固说,“他有神经病。”

    “确切地说,他有神经方面的问题,加上臆想症。”

    温固毫不意外,但还是忍不住倒抽一口气,因为那个神经病是夏夜的儿子,也因为他真的有病。

    “他把自己幻想成你小说里面的人物,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夏夜手指绞在一起,片刻后松开说道,“将近十年。”

    温固嗤笑出声,“可我写小说也才十年,最开始甚至都没有人知道……”

    “十年前你去你姑姑家,在本市jīng神病三院,用纸条和一个小孩子隔着墙通信过,你还记得吗?”

    温固脑子蒙了一瞬,下一刻猛地坐直,他十七岁的那年夏天,确实是去过住在郊区的姑姑家,确实是用纸条哄过一个小孩子,那个自称自己没有神经病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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