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很喜欢喝茶啊?”苏叶放下报纸,看了看孟佳乐手中的杯子。 “嗯。我妈喜欢喝茶,所以家里囤了不少。”孟佳乐笑笑。 “真好,难怪你皮肤那么好,光滑得啊,都不长痘痘,看我,一天到晚奶茶零食垃圾食品的,痘痘总是这儿冒一颗那儿又出来一颗的,烦人啊。”苏叶感叹。 孟佳乐笑着摇摇头,说:“你也就长了那么一两颗,很快就会好的。” “是哦。”苏叶说着,拿眼睛瞄了一眼远处的黎地,似乎心里平衡了。因为,黎地一脸的痘,学生们都私底下管他叫‘豆包’了。 又闲侃了几句,然后,孟佳乐就带上书去高一七班了。 教室里头真心的人声鼎沸啊,直到自己走到教室门口,那帮兔崽子也还是没有消停。 “很活跃啊,看起来jīng神不错嘛,今天应该不会有人上课打瞌睡的吧。”孟佳乐顿了顿,一边走进去,一边说。 于是,教室里面的人迅速归位,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大家翻书的声音。 孟佳乐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威信的。 这一节课要讲的,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按照惯例,她先让学生们将诗歌朗诵了一遍。 朗诵完毕后,孟佳乐问:“有谁可以主动起来概括一下这首诗歌的中心思想么?” 语毕,有几个人举起了手。 于是,孟佳乐点起了岳月淑。 “这首诗歌讲述了作者的离别思绪。”岳月淑站起来后,很工整地回答了一句。 “请坐。”孟佳乐点点头,随后又问:“那么,大家还记得以前学过的关于离别的诗么?” “《雨霖铃》,多情自古伤离别!” “还有李白的《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还有么?”孟佳乐再问。 于是,下面没了回答。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首诗是谁写的?”孟佳乐问。 “豆腐!”结果,台下有个学生特大声地喊了出来,笑倒了一片人。 孟佳乐额上黑线重重。 “我猜想这位同学想说的…是杜甫吧?”孟佳乐扼腕。“不过,不是杜甫,是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好吧,其实,对于一些学生而言,一提到诗什么的,首先想到的,不是李白就是杜甫,其他的诗人都快成为打酱油的了。 “现在我来讲讲徐志摩,他出生于1896年,浙江海宁人。他的父亲是浙江硖山镇的首富,有名的银行家,徐志摩本该是继承其衣钵的,甚至也去留学学了经济系,但最后他发现自己做不成那个,因此就掉头搞文学了。然后他就辍学了——开始到处游历啊,然后就遇见了林徽因,两人情深意浓地,火速就打到了一块儿,说到这儿,咱好孩子可别学啊,因为那是段婚外情。”孟佳乐一口气介绍完了徐志摩,最后还是忍不住吐槽了一下。 说实话,她毕竟还是很痛恨搞婚外恋的,不管对方是文学大亨还是透明虾米,只要对感情不忠,她都想喷其一脸血——当然,只喷人,不喷作品。 听到课本上的大作家感情上有这么一出,顿时,学生们都提起了兴致。 “言归正传,这首诗写的是离别没错,不过,同之前大家列举出来的其他离别诗都不一样,这个差异,不光体现在格式上,还体现在了…” “李斌,出来!” 然而,就在孟佳乐讲得兴致勃勃的时候,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男子突然出现在了教室门口,双手背在身后,满脸的肃杀气息,忒吓人。 一瞬间,学生们都放下课本,脖子一个大转弯儿,齐刷刷地望向了一个人——李斌。 那是个个头较小的男孩子,皮肤略黑,眼睛很大,黑眼圈也大,头发乱糟糟的,跟稻草一样。 看见那个中年男人之后,李斌磨磨蹭蹭地站起身来,走了过去。 “爸,你怎么…” 然而,李斌刚刚开口,还没完整地吐出一个句子呢,结果,一个巴掌就带着股海啸气息呼到了他脸上! 瞬间,所有学生都怔住了,更有不少女生捂住了嘴巴。 “你他妈都gān了些什么事儿?以为老子不知道?!”李父气得那叫一个满面通红,估计关公见了都甘拜下风。 之后,李父一把抓起李斌的领子,又要一个巴掌呼过去。 孟佳乐暗叫不好,将课本往讲台上一放,三两步就冲下讲台,跑到了教室门口,然后伸手硬生生地抓住了李父扬在空中的手,说:“先生,有话好好说,别伤着孩子!” ☆、37.诡异的家长 孟佳乐在上学的时候,虽然也听说过班上个别的同学家里父母管教很严格,要是小孩儿稍稍做错了什么,大人就会实施各种恐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