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m.xinwanben.com 第75章 熟人作案 李飞将坐了下来,林老师对小雅挑了挑眉,小雅会意地点点头,往后推了推凳子,站了起来。 “首先,我说一下死者的尸检的结果:死者颈部有明显的缢沟,甲状软骨、舌骨大角外1/3与内2/3的交界处均有骨折。尸体颜面有发绀现象,为缺氧所致。口腔部涕涎流注,舌尖露出齿列外。死者眼结合膜下有出血点,心、肺浆膜下同样也有出血点,部分内脏淤血,这些都明显符合缢死特征。同时,死者的身上有大量的淤伤,其中拳击伤为13处,踢打伤为24处,烟头烫伤有7处,其他不明打击伤有9处。死者身上的大量伤痕提示,死者曾经遭遇过虐待和打击,李队长已经调查证实了死者在学校内遭遇打击虐待的事实,详细的一会交由李队长介绍讲述。” 小雅手上拿着尸检报告,看了看李飞,又扫了一眼周围的同事。 “另外,死者项部、肩部、肘部以及指骨等部位均出现了尸斑,到场死亡时间为10小时到12小时,也就是在昨晚凌晨的12点到2点之间死亡。我们在死者家中发现了遗书,而现场内,没有第三者进入的痕迹,减层足迹与加层足迹相符合,且脚印方向只有一个由大门延伸到尸悬下方。这也是我们初步判断死者为自缢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据,但……” 小雅突然提高了音量,下面的民警也纷纷打起了精神来,直腰的直腰,拍脸的拍脸,迅速目不转睛地看着小雅。 “晚上八点半左右,死者的家属辨认现场后,我们有了新的发现,将原有上吊自杀案件的性质定性为杀人悬尸案。根据死者家属交代,现场曾经陈放有石墩两个,重量八十斤到一百斤,而尸体的重量为一百二十斤左右,如果凶手利用这一点来伪造脚印,是具备有条件的。新闻发布会上,林科长明确指示案件初步判断为自杀,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虽然案件的性质符合自杀,但仍然存在疑点。 经过案发现场的还原,我们大致推理出凶手是如何进入现场以及离开现场的。凶手将张祥杀害后,搬运尸体来到了悬尸现场,通过托举的方式进入了现场,完成悬尸后,转而以搬运石墩的方式离开现场。现场才会出现了往返脚印相似的情况,之所以只有一排而且方向相同的足迹,是因为凶手采用了倒步走的方式离开了现场。” 小雅按了一下手中的激光笔,中央会议室的屏幕上切换了一张照片。 “2号死者张佳雄,男,20岁,同为海滨镇榆木村人,而且和1号死者张祥同读于氏峰市卫生学校。同样是被吊死在家中,不过和死者张祥的死亡方式略有不同。” 小雅又按了一下激光笔,没有反应,只好点了一下鼠标,张佳雄俯卧在床上的死状出现在屏幕上。 “死者面部朝下,被数据线缠绕颈部吊死在床上。死者喉头下方有呈闭锁状态的典型勒沟形成,勒沟水平缠绕颈部一圈。2号死者颜面部淤血肿胀较为明显,呈缺氧青紫色,睑结膜和勒沟上部皮肤都有这种瘀点性出血。” 小雅用鼠标的光标在图片上圈了圈,示意着瘀点性出血斑点。 “死者体表并没有明显的挣扎抵抗伤,内脏器官有淤血和水肿的情况。另外,死者的背部有轻微的损伤,应该就是在遭遇犯罪嫌疑人他勒的时候所造成的。 死者手指甲缝有血迹,肛周围也因为括约肌松弛而出现了排泄物。以上所述与他勒法医学鉴定相符合,确定死者在不经意间遭遇他勒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现场检查尸体时,尸体出现了部分尸僵缓解现象,死亡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根据胃内容物鉴定分析,死亡时间确定在昨天晚上的七点到八点。 死者脚下的鞋是凶手帮他穿上的,而且现场勘察可见地面脚印有断层现象,为凶手所留下,确定是大脚穿小鞋的。 根据两起案件的比较和分析,作案方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大部分细节相似,可以确定两起案件是有关联的。” 小雅汇报完尸检报告之后,林老师站了起来。 “下面我说一下关于刑侦调查的方向,从现场的脚印和作案手段来看,犯罪嫌疑人的心思极为缜密,有着极为成熟的犯罪经验。” 林老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家都炸开了锅,有些民警甚至在细声地交头接耳了。 “1号死者的伪造可以说是近似教科书式的杀人悬尸,从死者的死亡方式,自杀的心理状态的模仿,现场环境的处理,凶手都布置得相当的完美。 但我们从2号死者的死状以及现场处理上可以看出,凶手在杀害了2号受害人后,是不敢面对死者的面貌的,在处理现场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漏洞。 但是为什么1号死者的现场处理会这么完美呢?是因为在杀害2号死者之后,凶手的心理已经调整过来。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凶手应该熟知一些犯罪悬疑类的电影和书籍的。” 林老师站了起来,拿着大头笔,在白板上写着。 “1号死者身高比2号死者的身高要矮一些,但比2号死者肥胖,脚的尺寸要比2号大。而现场的伪装脚印与1号死者的脚印几乎吻合,所以凶手的鞋码应该在43码以上。 1号死者身高约168,2号死者的身高约181,而1号死者的痕迹与自缢形成的缢沟相当,说明死者的身高要比凶手矮许多。2号死者的勒沟略微水平向下,证明凶手的身高比2死者要矮。 凶手的身体特征应该是身高178到180,体型高大,中微胖,鞋码在43以上。” “凶手对犯罪学有一定的了解,反侦查能力强,可能现在或曾经从事刑侦或者相关工作。 2号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八点左右,1号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凌晨一点时间,中间有5个小时。 现场的脚印都是凶手留下,而且和死者生活中所穿的鞋是一样的,说明凶手作案时要么身上背着一双鞋,要么在杀害2号死者之后,回家换鞋了。 凶手对死者家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并且知道死者的鞋码,死者家门没有被撬开的痕迹,考虑是熟人作案。” 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