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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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好费思啊 分類 军事 | 54萬字 | 147章
第10章 见面礼
    第二天早上起来,丁费思的黑眼圈格外明显。

    祝野的语气冷淡,

    “你昨天晚上去抢银行了?”

    丁费思呵呵了一声,愤愤不平地用叉子戳着叉烧,

    “我再也不许愿了,破神,根本没用。”

    祝野悠悠道,

    “只摔了最便宜的部分,神已经挺给你面子了。”

    丁费思委屈道,

    “但我那么虔诚,神就不能摆满把我的霉运连根拔起吗。”

    祝野毫不留情地嘲笑她,

    “你怎么这么迷信?”

    丁费思低头划着叉烧,似乎那块叉烧是她的敌人,尽管她没什么表情,祝野却能感觉到这只兔子在咬牙切齿。

    祝野面不改色道,

    “我今天不在家,要去实验室赶实验项目。”

    丁费思点点头,咬牙切齿地戳着那块硬得划不动的叉烧,

    “我今天也很忙。”

    祝野撩了下眼皮看她,随口道,

    “去干嘛?”

    丁费思终于把那块叉烧切开了,自暴自弃道,

    “我去划车。”

    她像是较劲似的,把那块硬叉烧放进嘴里,小脸鼓鼓囊囊的,活脱脱一个小受气包。

    祝野:“……”

    他轻嗤一声,

    前女友真像个傻子。

    祝野走了之后,丁费思一个人去建材市场看灯。

    下午费秀又突然叫她吃饭,说要和祝叔叔和哥哥一起讨论婚礼细节。

    丁费思本来是不想去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她已经够难过了,还要亲自策划怎么送妈妈嫁人,这简直是在她伤口上再划一刀。

    但总不能失礼,她只能灰溜溜地过去了。

    祝野被通知还要回去再形式化地吃顿饭的时候,直接就拒绝了。

    祝进华严肃地告诉他,吃完饭应该把妹妹送回去,不然费阿姨会担心。

    祝野想了想,丁费思那样的倒霉蛋,自己一个人晚上回去确实不安全。

    在饭桌上一开始还好,过了一会儿,费秀在席上突然道,

    “感觉小野以前是不是见过费思?”

    祝野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丁费思,

    “见过。”

    丁费思有点底气不足地道,

    “以前是同学。”

    祝野不负责任地补了一句,

    “关系不好的那种。”

    丁费思凭空被冤枉,两个长辈还坐在席上,她下意识委屈地反驳道,

    “哪里关系不好了?”

    祝野慢悠悠抬眸看她,似笑非笑的,却让人耳根发热。

    丁费思才惊觉自己说了什么,恨不得当场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费秀见祝野是开玩笑的,提着的那口气才松下来。

    祝进华和蔼地追问道,

    “以前小思也是七中的?”

    丁费思点点头,

    “嗯,就是您当校长那段时间。”

    祝进华家业一是靠祖辈积累,二靠早年多个产业投资,后期股份价值暴增,但正经来说,他是个老师。

    和费秀一样都是老师。

    两个人是大学时期在师范学院认识的,丁费思听了一耳朵,才知道她妈妈还有这么个陈年往事。

    回去的时候,祝野把一个礼盒拿给丁费思。

    丁费思好奇道,

    “这是什么?”

    祝野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方的红绿灯,声音浅淡,

    “补给你的见面礼。”

    丁费思拆礼物的动作一停。

    见面礼…

    她低着头没说话。

    也是,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她和祝野已经没有提起过去的必要。

    丁费思只是沉默了一瞬便点点头,

    “哦,我也给你准备了见面礼。”

    “等会儿你回去就看得到了。”

    其实本来不是见面礼,但话赶话到了这儿,说是见面礼也许更合理一点。

    祝野进门之后,丁费思特地把其他灯都暗着,开了安置在客厅和餐厅之间的那盏大灯。

    丁费思弱弱地道,

    “昨晚我看了一下,客厅到餐厅之间特别暗,光线范围中断,今天出门恰好看到这个灯,觉得还挺适合你家的装修风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拆也特别方便。”

    她低着头,不自在地抠着自己的手。

    那盏灯的灯光很独特,并非明光,而是偏灰的暗光,没有破坏掉屋子整体灯光体系,还融进了房子以水墨二色为主基调的装修风格之中。

    黑白的水莲旋转而开,低调却靠繁复精致的旋转花瓣成为了整体装修的点睛之笔,祝野的房子本身装修风格寡淡,仅仅多了这一盏灯,却像是突然有了主基调,整体的风格都变得层次分明起来。

    因为丁费思一直在跟新房的装修,看了很多相关资料,没有请设计师,她对于房屋的装修有了一定的心得。

    这盏灯其实送得恰到好处,审美也很高级。

    祝野抬眸看了一眼那盏清婉冷艳的花灯,眸色愈发深沉,忽然问道,

    “你是不是记得以前学过一句步莲秾李伴人归。”

    心仪的美人,会步步生莲而归来。

    这盏水莲灯出现的时机过分凑巧,让人难以不起误会。

    她恰好携莲而归。

    丁费思迟疑道,

    “思越人吗?”

    祝野垂眸看向她,她有些茫然。

    祝野没说话,却懂了她的意思。

    她不是故意的,也并没有在故意暗示他什么。

    祝野没多说什么就回实验室了,丁费思也不知道他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丁费思一个人看着那盏灯,恍然想起以前高中的时候,祝野参加了华国国画艺展,在众多参赛选手之中拿了金奖,参赛者不乏有知名画家。

    她看那幅参赛作品,只觉得风骨孑立,每一笔都似薄刃落笔,画风清锐,落款写的祝野二字也磅礴大气。

    尽管她什么都不懂,也知道他画得很好,祝野似乎生来就带着高级两个字,连他画的画都有一股高攀不起的意味。

    他拿全国艺展金奖这件事,在学校掀起轩然大波,那段时间总有美术班的特长生过来膜拜祝野。

    而他的优秀远不仅仅在国画,在很多地方,他都有足够的资本恃才傲物,从丁费思认识他以来,他似乎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

    祝野就是祝野,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很好。

    不像她,哪怕她已经尽力在做好了,也总是把事情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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