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还上气不接下气,那人伸手拽住了我的胳膊,他的声音熟悉而焦急:“有没有咬到你?”莫绍谦!竟然是莫绍谦!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地想要见到他,我从来没有这样庆幸是他。我扑到他怀里,把脸藏在他胸口。他的心跳得又急又快,我的也是,我根本喘不过来气。但几乎是马上,他就把我抱起来了,抱到亮一些的地方。我的膝盖流血了,他按着我的骨头:“怎么样?这样疼不疼?”我还在哽咽:“不疼。”“骨头应该没事。”他问,“你怎么跑出来了?”“我害怕。”我哽咽着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他还在仔细观察我的伤口:“是摔的还是狗咬的?”“是摔的。”“它没咬到你?”“没有……”我吸了吸鼻子。他突然停下了一切动作,然后冷冷地说了句:“活该!”我的膝盖还钻心般地疼,他已经扔下我要走开。我还抓着他的衣袖,他这么幸灾乐祸我都没觉得,我低声下气:“你别生气了。”“谁说我生气了。”他淡淡地说,把我的手拨开,走到一边去看海浪。我哭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的脚踝也崴了,根本站不稳。我刚跳了一步,就听见他说:“你要再乱动,等脚肿起来,你就一个人待在这里。”我只好讪讪地蹲下去,重新坐在沙滩上。他不再理我,我也只能默默地坐在那里。漆黑的海面上看不到任何东西,细碎的星光偶尔一闪,远处的岛上有灯塔,笔直的光柱朝着悠远的大洋。海风吹拂着海浪,一波一波地叠向岸边,我觉得很冷,冻得发抖。莫绍谦好像完全不为之所动,他就站在沙滩上,无数浪花碎在他脚前咫尺。夜风吹拂着他的衣袖,仿佛黑色的羽翼。因为高,我从来都是仰视他,现在他站着我坐着,我更是仰视。“你看什么?”他的声音还是那样不冷不热,我一直怀疑他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都没有回头,就知道我在看他。我含含糊糊地说:“我在看……你在看什么……”他回过头来,忽然对我笑了笑,我不是很确定,因为太黑了。他伸手指着灯塔的方向:“很不错的天然良港,对不对?”这就是普通人与资本家的区别,资本家无时无刻不在想赚钱,而我这种人,永远只能惴惴不安地猜着他的心思。我一点也不懂港口,更看不出什么是良港。“当年我的父亲就是看中这里,希望做一个油轮港。因为在附近沿海的省市,已经有了几个大型的深水港,但那些基本是集装箱码头。如果可以在这里兴建大型油轮码头,所有从印度洋来的国际油轮,将比到宁波更节省航线。”我有点听不懂,但他声音中有种讥讽:“四十万……不过是区区四十万。我父亲那样信任你爸爸,你爸爸却为了四十万就出卖了他!”我瞠目结舌,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就是这片大海,原来就是在这里,我们的上一辈开始了恩怨纠葛。“前期工程已经开始,而他们煽动村民闹事,抗议油轮码头会有污染,然后说服政府改变规划,重新选址建码头。一环套着一环,计划真严密对不对?我父亲冒着酷暑飞来飞去,试图阻止或改变这个进程,最后他倒在机场里……再没能睁开眼睛。“最终在离这里二百公里的地方新建了油轮码头。招标被独揽,整座岛变成了一座大油库。整个投资比我父亲当年的标底还要多出几个亿,在商言商,这一仗他们赢得真是漂亮。“每当走到这里,每当看到这片大海,我就觉得我这辈子也无法原谅,原谅害死我父亲的那些人。”我知道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父亲,他永远不打算原谅我,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些话。他的眼中有闪动的泪光,或许是我看错了,因为他很快转过脸去。面对那一片漆黑的大海,波浪的声音像是一场疾雨,唰唰轻响着。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又高,又远,天与海都是辽阔的背景,而他只有孤零零一个人。我说不出来任何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太多,我一直觉得他是最恨我的那个人。可是他的手机里只有我的照片,那还是我睡着了他拍下来的。我还记得他给我吹头发,那样暖的一点点风,拂在我的脸上,我一直以为,那是做梦。他极力地压抑,压抑到我都觉得绝望,但现在我终于知道,比我更绝望的原来是他。我抬起眼睛来看他。而他只是看着海面。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男人抱有怎么样一种感情,从前我恨他,单纯而纯粹地恨他,后来我们互相厌憎,都希望对方可以在自己面前死掉。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些什么,我爱过萧山,那样深沉那样无望,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命运的灰烬。而我和莫绍谦,或许只是一场注定了纠葛不清的孽缘。我们在沙滩上一直坐到天色发白,大海渐渐露出它广阔的天际线。海和天的分别渐渐明显,大海是深蓝近乎墨黑,而天空是墨黑近乎深蓝。东方有很刺眼的彩霞。我的脚踝肿到老大,根本不敢落地。清晨的风比午夜的风更冷,我冻得都麻木了,试图自己站起来,努力了几次都是徒劳。他终于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我看着他的背,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可是总不能在这里坐一辈子。我被他背在背上,背回别墅去。海浪还是一声迭一声地压上来,身后的沙滩上只留下他的脚印,清晰地烙在湿沙里,然后被海浪渐渐舔噬干净,再也看不见。我搂着他的脖子,被他摇晃得像个小孩子,快要在他背上睡着了。我的脚用冰块敷了大半天,没有明显的好转,也没有明显的恶化。莫绍谦去买了正红花油,擦得我泪眼汪汪,他的手不是一般的重。可是也不知道是正红花油有效果,还是他那手重的按摩有效果,到晚上的时候我的脚终于敢落地了。但我感冒了,在海边被冻了大半夜,开始只是嗓子疼,第二天起来就头晕发烧咳嗽,窝在床上软绵绵像煮熟的面条。莫绍谦很快被我传染,我们两个各自捧着大杯子喝冲剂,然后根本懒得去买菜,只是煮白粥来吃。没有任何佐菜的白粥其实是甜的,我喝了三天的白粥,几乎喝得都快升仙了,感冒终于有好转的趋势了。吃过感冒药做什么事都晕乎乎,我一时勤快把莫绍谦换下的衣服塞进洗衣机,结果把他的钱包也洗了。莫绍谦午睡起来的时候,我正把湿透了的钞票贴得满落地窗玻璃都是。我对他讪讪地笑:“银行卡估计没有事……”我把他的照片也洗了。他放在钱包里很小的一帧合影,年轻的父母抱着小小的婴儿,婴儿漆黑的眼睛依稀可以看出成年后的影子,没想到莫绍谦小时候是个胖乎乎的苹果脸,脸上竟然还有红晕,看上去像个小女孩。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莫绍谦的父亲,成年后的莫绍谦长得非常像年轻时的他,两人都是典型的北方男子,眉宇间有种凛冽的气质。我本来把那张照片贴在玻璃窗上晒干,但晒到一半它就掉在了窗台上。莫绍谦将它拾起来看了看,出人意料地没有对我发脾气。我有些不安地看着他,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对不起。”这声“对不起”,或者已经迟了十余年。莫绍谦没有回头看我,他只是低头注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他才说:“和你没有关系。”在海滨的这段时间,可能是我和莫绍谦之间相处最平和的日子,虽然感冒占去了大部分时间,但难得不再吵架。我想他大约懂得我的意思,我们之间也不过只有十二天了,这十二天像是凭空多出的一截生命,让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相处。虽然我看到那片广阔的海域就会有种莫名的歉疚,如果我爸爸没有做出那样的事,或者这里早已经成了大型的港口码头,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包括我和莫绍谦的生活。我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他手机的事,我更没有在他面前提起慕咏飞,他也不提,我想如果他与慕咏飞的婚姻真的只是一场交易,那么这肯定是他最难过的地方。而我和他也只有这十二天而已。天气晴好的时候莫绍谦会去海边游泳,我被海边的太阳晒得又黑又瘦,但我学会了捉沙蟹,还学会了挖蛤蜊。这些东西每天都被我们吃掉了,莫绍谦做蟹粥简直是一绝,我觉得他大有当厨师的前途。我虽然笨,也学会了用微波炉做蛤蜊,淋上一点点酱汁,非常鲜美。莫绍谦应该非常喜欢我系着围裙的样子,因为每次我在厨房做事的时候,他总会从后面抱住我,那是他待我未曾有过的温柔举动。从落地的玻璃里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系着围裙的样子,或者像个最寻常的家庭主妇。而他的怀抱,其实很温暖。我们没有继续分房睡,好像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我终于习惯了和莫绍谦同床共枕,或者说,他终于习惯了床上多了一个我。有时候深夜我偶尔醒来,他总是还没有睡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的睡相老是不好,大半个人压在他身上,他肯定是被我压得睡不着。我觉得歉疚,往床里面挪了挪,问:“你怎么不睡?”他通常并不回答我,只是让我快点睡。在海滨的最后一晚,我照例在半夜醒来,莫绍谦却不在房间里。落地窗帘虽然拉上了,可是仍旧听得到隐约的海浪声。卧室里格外寂静,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我以为他去了洗手间,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伸手把台灯打开,温暖的橙色光晕中,窗帘被晚风吹得微微拂动,海风腥咸的气息我早已经习惯,海浪在安静的夜晚声声入耳。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里去了。我在楼下找到他,他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抽烟。客厅比二楼卧室更漆黑一片,如果不是他烟头上的那点红芒,我差点都看不见他。我穿着拖鞋,走路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任何声音,他却偏偏看见了:“醒了?”我摸到沙发前,藤制家具有种特有的清凉触感,我摸索着坐下来,看他将烟掐熄了,又点上一支,于是问:“你怎么不睡觉?”他说:“我坐一会儿,抽支烟。”我磨磨叽叽蹭到了他旁边,看他没有赶我走的意思,于是我胆子也大了点,把他嘴上的烟拔了下来,我试着吸了一口,微凉,很呛。他在黑暗里笑,因为我感觉到他胸腔的震动。我靠在他身上,软软的是他的肚皮,硬硬的是他手臂的肌肉。“原来就是这味道……”我把烟掐在了烟灰缸里,“一点也不好闻。”“那你以为是什么味道?”我没有说话,只是抬起头来吻他。这是我第一次心甘情愿地主动亲吻他,不沾染情欲,没有动机,只是纯粹地想要吻他而已。烟味带点苦苦的,他身上的气息永远是清凉的芳香,那种香水的味道很淡,被海风的味道淹没了。我抱着他,像无尾熊抱着树,他的胸膛宽阔,让人非常有安全感。过了很久,我才听到他微微沙哑的嗓音:“好女孩子不应该这样。”“你这是什么古董观念?你没听电影里说,90后都出来混了,我都多大年纪了。”“我是说抽烟。”“我也是说抽烟。”我很鄙薄地斜睨了他一眼,反正黑漆漆的他也看不见,“你想到哪儿去了?”他没再跟我斗嘴,而是用行动告诉我他想到哪儿去了。早晨的时候我醒来,发现自己还睡在沙发上,却是独自一个人。我睡得头颈都发僵,全身的骨头都似乎散了架。我真的老了,在沙发上趴一夜原来就这样难受。我爬起来上楼去,却看到莫绍谦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他看到我站在门口,连头也没抬:“走吧,去机场。”原来十二天已经过去了。我看着他的样子都有点发怔,他已经换了衬衣,虽然没有打领带,可是与海边休闲的气氛格格不入。我终于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一直以为这个月会非常漫长,直到一切结束,我才觉得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长。我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如释重负?也并不觉得,反而有种异样的沉甸甸,甚至带着一些失落。他很轻易就从这一切中抽离,而我就像演员入戏太深,到现在还有些回不过神。我想我大约是累了。最近这几个月,我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我真的累了。我们回到熟悉的城市,下了飞机有司机来接。天空下着小雨,北方的暮春难得会下雨。司机打着伞,又要帮我们提行李,莫绍谦自己接过那把黑伞,阻止了司机拿我的行李箱。他对我说:“你回学校去吧。”我跟学校多请了一周的病假,可是今天也到期了。“我选了化工厂那份,我手头有个化工项目,正好谈得七七八八了,你可以直接拿过去,余下的事自然有人办。”我看着他,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语气也淡淡的,像在说件小事:“合同在你的行李箱里,你拿给刘悦莹的父亲,他是内行,一看就知道了。”我怔怔地站在那里,雨丝濡湿了我的头发,有巨大的波音飞机正在腾空而起,噪音里他的声音并不清晰。而细密的雨中,他的脸庞似乎也变得不甚清晰。“童雪,这是最后一次。”他稍微停了停,“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了。”他转身就上了车,司机接过雨伞替他关上车门,车子无声无息地驶离,在我的视线里,迈巴赫渐渐远去。细密的雨丝如同一张硕大无朋的玻璃帘幕,将天地间的一切都笼在浅灰色的薄薄水雾里。我看着我脚边小小的旅行箱,雨水丝丝落下,它上面全是一层晶莹的水珠。这只箱子还是三年前莫绍谦买给我的,他说这箱子女孩子用刚刚好,正好可以装下衣服和化妆品。其实他买给我的东西真的挺多的,这三年里,我拥有所有最好的一切,在物质上。所有的东西我都留在公寓没有带走,当时我一心只要摆脱与他的关系,再不愿意与他有任何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