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综]

排雷:男穿女,搞事大佬爱上我,犬口组1V1,双洁。   主题:人与自然【微笑.jpg】   通知:已设置“防盗章禁止购买”,没什么章节是一毛钱买不到的,如果有,那就多花几毛钱。于你,是一杯奶茶;于我,是正版曙光。   他养了只哈士奇,不幸去见了上帝;   他玩儿了个妖号,不幸变了副身体;   他为了保命饲宠,不幸成为狗儿媳;   他以为不会翻船,不幸栽在了坑里。   蛇精剧本,怎么拼得过大佬们的算计?   非酋体制,如何骚得过大宇宙的恶意?   纵有千言万语诉,最后都汇成了MMP!   PS:点击我的专栏,求一波作收┗|`O′|┛ 嗷~~

作家 老肝妈 分類 历史 | 335萬字 | 306章
27.第二十七只狗
    吉尔伽美什是谁?
    那是史诗级别的英雄王,圣杯战争的夺命王,壕无人性的嘴炮王,唯我独尊的丧病王,更是跨越次元风靡万千少女的双汇王中王!
    可人算不如天算,这位满嘴“杂修”、撒币无极限、靠脸就能吸引仇恨值的王者竟然也有今天!
    他居然从英雄王堕落成“狗兄汪”……
    这是命薄西山的金毛汪,节操不保的虚弱汪,毫无依靠的苦命汪,谨小慎微的受气汪,更是被女人和萝莉连番玩弄的破布娃娃汪!
    他从未遭遇过如此羞耻的侮辱,更未受过如此非人的委屈——简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吉尔伽美什恼羞成怒,区区人类,竟然敢蔑视王的尊严,抬起王的后肢,偷窥王的隐私,还特么评价王尺寸的大小!更过分的是,她们竟然开始讨论“王后”的品种==
    愚蠢的杂修,他吉尔加美什不是狗!
    他的王后根本不可能是另一只金毛!更不可能是萨摩耶和串串!
    该死的杂修,为什么连斗牛犬都能入选王后的宝座?
    吉尔加美什气得浑身发抖,他拼命想打开王之宝具毁灭眼前的人类,但很快他就发现,作为一只狗,身体不仅没有力量,还长了根尾巴!
    尾巴!
    一根被杂修摸两下就欢快甩起来的尾巴==
    吉尔加美什:……
    伟大的英雄王两眼一翻,晕厥过去。
    在意识还未消散的档口,他听见了女人充满担忧的惊呼:“呀!它的伤口怎么又裂开了!好多血!”
    撸着他毛的小杂修气定神闲地说道:“莫方,金毛是温顺可爱的小天使,很亲近人类。可它伤得太重,血淋淋的模样被人类排斥。”
    “颠沛流离地活着,失去主人的照顾,当它再次感受到人类的善意时……”叶久泽顿了顿,继续道,“难免激动过度,爆了血管。”
    英雄·爆血管·王:……
    戈薇对金毛顿生怜惜:“乖,遇到我们不要太开心,好好睡一觉吧,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
    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
    一直!
    吉尔加美什:……
    杂修!本王拒绝你们的照顾!拒绝!
    他口中艰难地悲呼了一声“汪”,随即坠入了黑甜的梦境,一沉再沉。
    “不愧是金毛,真是懂得感恩的狗啊。”叶久泽听着最后绵软的一声“汪”,感触甚深,“只是救了它,它就学会应人了。”
    “哪像我家那俩傻狗,今天打架还把房子拆了。”叶久泽叹息,“这货比货得扔,狗比狗得炖。”
    他撸着金毛的背,眼神忧郁极了。
    “你还养了两条狗?”
    “是啊,它们一只叫‘富强’,一只叫‘民主’。”叶久泽说起自家孩子,顿时充满了广场舞大妈说媒时的长吁短叹,“它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又处于叛逆期,已经不听主人的话了。”
    戈薇有些懵:“狗也有……叛逆期?”
    “那当然。”叶久泽给了她一个阅尽沧桑的眼神,“你养过狗吗?”
    戈薇想到犬夜叉的脸,点了点头:“我养的……挺大一只。”
    “成年犬啊。”叶久泽啧啧出声,“它在你之前可有过主人?”
    戈薇突兀地想起了桔梗,本质上,她才是犬夜叉的第一任……饲主?!
    “有……”
    “其实比起幼犬,成年犬更容易三心二意。”叶久泽说道,“你想啊,它与前主人有过的美好是时光难以磨灭的,即使与你相处渐深,可心里记挂的还是第一个人。”
    “我以前看过一则新闻,家犬走失,被好心人收养了三年之久。可某一日,它被牵着遛街,不巧撞上了前主……它发疯似的挣扎,扑到前主的身上,几乎忘记了现主人,相当叛逆啊。”
    戈薇一愣,不禁抓紧了裙子:“你、你这么说,是要我放弃养他吗?”
    “当然不。”叶久泽借着萝莉的外表露出了纯真的微笑,“大型犬所有的三心二意,都建立在主人调|教不力的基础上。”
    “我只是想告诉你,加大驯养力度,将有限的精力投入无限的教育事业,为‘枫之村’培育出真正的忠犬。”
    “让它再也没时间想起前主人。”
    “而你孤身一人,精力毕竟有限。”叶久泽情真意切地劝道,“戈薇姐姐,你还要学习啊!”
    戈薇心神皆被“学习”所慑,一种补作业刷题考倒数的心酸扑面而来。
    “所以,戈薇姐姐,养好你现有的狗就行了,这只金毛……请交给我饲养吧!”
    叶久泽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直击重心:“金毛是你捡回来的,我不该夺你所好,可是,小姐姐你太忙了,照顾一条狗就够累的,难道还想再来一条吗?”
    戈薇猛烈摇头:“不!”
    她要学习,还要照顾犬夜叉,怎么能多养一条狗!
    “两只成年犬,能拆了你的家,撕了你的作业本。”
    戈薇一个激灵,立刻端正了坐姿,郑重地拜托道:“那……抱歉,‘穗之村’的小巫女,请答应我的请求,帮忙照顾……这个孩子。”
    “我会的。”叶久泽觉得自己活下去的时间稳了。
    他笑得真心实意:“它很谦虚知恩,温顺应人,这么懂礼貌的孩子,就叫它‘文明’吧!”
    一番嘴炮,他拿下了金毛犬的饲养权。
    至于戈薇家那条即将被加大调|教力度的狗……他管得着吗?
    那是人家犬派的情趣嘛!
    ……
    犬夜叉在前头领路,邪见牵着双头坐骑阿哞沉默地跟在后头,而玲蹦蹦跳跳不知忧愁,根本没注意到二者间诡异的氛围。
    “邪见爷爷,我们不等杀生丸大人了吗?”
    “啰嗦……”杀生丸大人的气息已经散去,再等下去,他们会被妖怪吃掉的啊!
    “邪见爷爷,为什么红衣服哥哥的头顶上会有耳朵?”
    “因为……他是半妖。”邪见眼神复杂。
    “半妖都会长耳朵吗?”
    “愚蠢,犬夜叉是犬妖和人类的孩子,所以才会长耳朵。”
    杀生丸不在身边,邪见说这些都压低了声音,唯恐被犬夜叉揍一顿。
    可他却不知,前方的红衣男子早就听惯了“半妖”的称呼,也对别人品评他怪异的外貌心如止水。
    并非不介意,只是,介意了……就能改变他身为半妖的事实吗?就能改变人类和妖怪对半妖的看法吗?
    不能。
    他就像一个禁忌。
    犬夜叉将手抄在衣袖里,加快脚步往村落走去。却听后方的小女孩雀跃地惊呼一声,笑道:“邪见爷爷,玲记得杀生丸大人也是犬妖。”
    “那杀生丸大人以后的孩子,也会长耳朵吗?”
    “不可能!杀生丸大人,绝对不会喜欢上人类,根本不会让人类怀上自己的孩子!”
    邪见严厉警告着玲:“因为你是大人拿天生牙救的第一个人类,所以大人才允许你的跟随!但并不意味着你对杀生丸大人来说是特殊的!”
    玲听懵了,完全不能理解邪见的意思。她无父无母,也没受过系统的学习,因此对许多词汇感到陌生。
    她只能机械地重复,慢慢地理顺:“杀生丸大人……不能让人怀上孩子?”
    邪见:……
    犬夜叉:噗!
    邪见抓狂了:“闭嘴!杀生丸大人很健康!完全没有问题!一点问题也没有!以后可以生一百个孩子!”
    玲更懵了:“杀生丸大人……能生一百个孩子,没问题?”
    邪见:……
    犬夜叉:噗!
    “不——你闭嘴!”邪见只觉得膝盖中了一箭,身为家臣,居然没保住杀生丸大人的英名,还让半妖看了笑话。
    “杀生丸大人不喜欢人类!你记住这句就好了!”
    犬夜叉没搭话,他只是高深莫测地看了邪见一眼,将他们领到了叶久泽住的地方。
    门扉开启,里头的人影印入邪见的眼帘。
    刹那间,风吹了,雨下了,连带着心里的冰雹都砸在头顶。邪见懵逼地盯着室内端坐的女孩,深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自己的左右脸疼得厉害!
    【杀生丸大人不喜欢人类!】
    但……但是这个女孩身上,为什么会有大人浓烈的气息?!
    为什么?!
    邪见凌乱异常,殊不知叶久泽危险地眯起了眼。
    哟,瞧他看见了什么?
    那只在月光下挠他脚底板的河童!
    呵呵……
    ……
    逢魔时刻,叶久泽丢在窝里的狗终于舍得爬出屋子了。
    他们在不同时刻一前一后离开,循着她的气息,奔向“枫之村”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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