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闪婚,腹黑老公坏坏的

十八岁,秦芳薇是个幸福的小女生,有一个情投意合的心爱男生。十九岁,秦芳薇锒铛入狱,心爱的他,长眠不醒,而她生不如死。二十八岁,秦芳薇成了剩女,爱情已死,对于婚姻,她毫无想法。人生如此绝望,父亲却硬逼着她嫁给一个流氓。他是个混混,他会打架,他很肮脏,他品性无良。她嫌弃他,却又嫁给了他;她厌恶他,却又摆脱不了他,渐渐的,她竟发现自己爱上了他。其实他一点也不坏,其实他还有点可爱……后来,卸下伪装,穿上制服,他低笑着调侃她:“老婆,嫁给我,还觉得亏吗?”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初夏,他早已爱上她。

作家 潇潇红尘 分類 历史 | 219萬字 | 264章
第99章 那种单恋,是最苦涩的
    第99章 那种单恋,是最苦涩的
    清晨,天朦朦亮,秦芳薇觉得身边有窸窣窸窣的声音,傅禹航在起床,没开灯。
    “这么早?”
    她翘首,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
    “嗯,你再睡一会儿,我去趟山上。等一下自己起来洗漱时小心点,别再摔了,大妈怕是扶不起你的。”
    他坐在床上叮嘱。
    她差点白眼,她又不是小孩子:“知道了。”
    “还有这只手机给你。我身上的备用机。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一只手机塞了过来。
    “嗯。”
    这人的心,真的是够细的。
    “走了。”
    他居然又凑过来亲了她一下。
    真爱占她便宜。
    好吧,也可以说这是他爱她的表现。
    “嗯……”
    秦芳薇闭着眼,抱着被子,继续睡。
    脚步声远去,门吱扭一声了开了又关,屋内恢复了平静,她假寐了一会儿,睁开了眼,睡不着了,起来,瘸着脚往外去……
    开门,天色放霁,东方露出了红色,天在一点点亮堂起来,有鸟雀声传来,而衬得四周异常的宁静。
    她取了毛巾,到了井水,提水洗脸。
    在乡下,井是个好东西,冬暖夏凉,人们爱用井水洗。
    这里离上市远,有的人家已经盖起了小楼房小别墅,有的人家仍是小房小院。
    大妈一个人住,所以,屋子里也没什么电器设备,一切全是照着旧习惯在生活。比如,在灶上熬粥。
    她洗了洗,去厨房和大妈打了个招呼,大妈和她聊起天,说柴火熬的粥好喝什么的……她的心思飘的有点远,想着那颗痣,傅禹航身上的痣,怎么就那么熟悉……
    想着想着,她猛得惊站起,眼睛更是瞪得圆圆的,呼吸跟着一下急促起来。
    因为,她记起来了。
    十年前,就在这山上,她见过那枚痣的。
    那时还要小点,淡点,就长在那学渣同学的耳后。
    那日,她趴在他的背上,不小心发现的。
    “小傅媳妇,你怎么了?”
    大妈吓了一跳。
    “没……没什么……”秦芳薇忙解释道:“我和朋友之前约好打个电话的,忘了,我去打。”
    她一瘸一瘸回去找傅禹航留下的手机,打了个电话给索娜。
    可索娜不接,也许是太早了,那丫头睡得沉……
    她的心情却激动起来,困惑起来,越想越不对。
    那学渣同学双姓封绍,双名昀珩,据说他父亲姓封,母亲姓绍,所以才取了这么一个怪名字。
    在学校,有的人叫他“封少”,有人的叫他封昀珩,也有人叫他绍昀珩……在好学生眼里,他是学渣,专门拖班级后腿的;在学渣眼里,他是老大,因为他特会打架,一次次的记过,一次次的没事,据传,那是因为他有后台,总会有人帮他摆平一切……
    可是,长相不对,那个学渣,长着一张毁容脸,这个傅禹航脸孔虽粗犷,可脸孔上洁没有疤啊——也许,这只是一种巧合吧……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是索娜打过来的:“喂,谁啊?一大早扰人清梦?”
    语气是那么的不耐烦。
    “对不住,对不住……我忘了你工作起来总忙得不分昼夜。”
    秦芳薇忙道歉。
    “芳薇?是你?这号码,不是你的呀?”
    “对,不是我的。是傅禹航的备用手机。”
    “哦,你那只呢?”
    “没电了。我问你一个事啊……你还记得我们学校那学渣吗?”
    “就那个姓封绍的?”
    “你对他印象这么深?”
    她诧然。
    “那当然,那家伙救过你一回,还为你干过一架。我当然记得深刻。”
    这话让秦芳薇一怔:
    “为我干过一架?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哦,你是不知道,那时你进去了,是判了刑之后的事。后来我也没顾上和你说。那封绍跑去把邓夫人给打了,据说还把人打进医院了,封绍因为这事被关了半个月。出来后就被家里人转校转走了。”
    “你怎么没和我说起过?”
    从牢里出来后,她也曾听说过:这个学渣在外打架斗殴,学校方面子实在挂不住,就把人踢了出去,人家是灰溜溜转走的。
    “我也是后来上了大学后,偶尔间从封绍的几个死党那里听说的,说是他去给你抱打不平,没忍住就把人给打了……事过境迁后,我听说了,也就笑笑没记在心上……怎么了?你遇上这个家伙了?”
    索娜好奇的问。
    “没。”秦芳薇道:“只是突然想到,之前我接到了同学会的请贴,说是十月的时候有个高中会,我在想那个人要是去的话,我就不去。你帮我留心一下。”
    没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因为现在,她没有任何证据。
    “哎,你怎么这么怕他?那回在山上,他救你的时候,是不是对你不轨了,要不然你至于这么怕他吗?”
    “哪有。只是那人嘴上不留口德。我不喜欢。”
    她实话实说。
    索娜嗤之一笑:“你家那个傅禹航也是那种人。那你怎么嫁了?”
    秦芳薇一僵,回想了一下在山上遭到的呵斥,是啊,这两个人,在骂人方面,还真是惊人的相似:“那不一样。对了,后来,你有再听说过这人的消息吗?”
    “谁呀,封绍?”
    “嗯……”
    “哎,你奇怪啊,怎么关心起他来了?”
    “没呢!随口一问。”
    “不知道啊,自从你进去后,这个人也就此和所有人断了一个干净,至今没和任何人联系过。甚至没有人知道他家住哪呢?”
    居然有这种事。
    “你倒是和我说说,为什么突然想起这家伙来了?还有,你手机没电不可以充电吗?为什么会用傅禹航的手机。”
    “我……我现在在外头,没带充电器……”
    正说话呢,外头大妈叫嚷了一句:“你们什么人,干嘛的?喂,你们怎么乱闯啊……啊……”
    发出了一记惨叫。
    秦芳薇一惊,冲门外看了又看:“外头好像出事了,我出去看看,回头再和你联系啊……”
    她匆匆挂了,瘸着脚往外去,一瞧,心头一寒,来了四五个男人,一个个蒙着脸,其中一个将大妈撂倒在了地上,而当她跨出门的那一刻,一把刀子架到了她脖子上:
    “想活命就乖乖别乱动。”
    秦芳薇只得举起了手,看着近在咫尺的刀子,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没什么,给你男人打个电话,乖乖的把东西交出来,否则就让你和你老子一个下场,快打……”
    那凶狠的嗓音,可怕的威胁,令她双眼顿时一红,心脏跟着紧缩,狠狠盯视了过去,可惜,看不分明他们的模样:
    “是你们害死我爸的?”
    “吵啰嗦,快打……”
    那人极不耐烦:
    “我的刀子可不长眼。”
    锋利的刀锋往她脖子上一割,一阵隐痛就传了过来。
    秦芳薇顿时后背生凉:这些人还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呀,那到底是一些什么东西,竟然令他们如此不惜一切代价的想要夺回去?
    还有就是,他们来这里这件事,傅禹航应该没和任何人说,她也没对其他人说起来,他们怎么就知道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取父亲遗言里所深藏的真相。
    当时,听到这段视频的人,就只有三个人,她,索娜,索尧,病房里没有其他人存在,他们怎么会晓得父亲临终说了什么?
    这事,真的是太匪夷所思了。
    “打不打?”
    脖子上血水在滴下来,大妈因为看到这血水,尖叫得更厉害了。
    秦芳薇识趣的抓起手机,把号码拨了出去:“您好,您所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可能是山上信号弱,收不到。
    “不通。这边的通讯信号不是很好。”
    秦芳薇按的是免提,他们应该也有听到了。
    “继续打。”
    那人吼了一句。
    *
    傅禹航在山林间走了好一会儿,才抵达了那个山洞——那个一个天然洞穴,很深,里面很阴凉,清代时可能是有钱人家的陵山,但里头被盗得一无所有,就几块碎碑,不成样了。
    第一次来这里是十年前。
    那天背了一个丫头来避雨,他在山洞里偷吻了那个丫头。
    那是他第一次吻女孩子,心跳得特别的厉害,生怕她醒来会狠狠揍他一拳,骂他流氓。
    毕竟,那个时候,他是地,她是天,他的任可举动,对于她来说就是一种亵渎。
    可他就是吻了,并永远记住了嘴唇温软的滋味,以及晧齿那坚硬锋利的触感……
    后来有一天,他重新来到了这里,追忆往昔,一步步往深处走,发现洞底下有个墓群。那种地方,一般人是不敢进去的。
    他不是一般人,最喜欢去探险。十七八岁正是最孤勇的时候。但第二次由于准备的设备太少,到了陵门口了,生怕里面有毒气啊什么的把自己的小命玩掉在这里。折了出来。第三次去的时候遇上了和人一起来登山的秦牧秦老师。
    秦老师问他干什么去?
    他说了,于是两个人一起去探了险,里面没什么东西,令他有点遗憾。他本以为能挖到什么宝贝呢!
    秦老师笑笑对他说:“古墓真要那么容易挖到,那还要考古学家干什么?这种敞开式的山墓,大多都是被盗过的,或是普通人家的墓地。没什么历史参考价值的。”
    他说:“我挺喜欢这里的。”
    秦老师问:“为什么喜欢?”
    他说:“喜欢需要理由吧!第一眼看上了,看着舒服,自我感觉好就可以了。”
    那天,秦老师盯着那个阴嗖嗖的山洞怪怪的看了他一眼,说:“你的喜好,还真是够独特……”
    他笑得很不自然,没办法说,其实他说的是对他女儿的感觉,之所以喜欢这里,只是因为他的初吻落了这里。
    一个丑八怪喜欢上了一个美丽姑娘。那简直就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那种单恋,是最苦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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