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噬炼

雷神,钢铁侠,哈利波特,海贼王,加勒比,魔戒··· 王者,亡者。在无尽的空间中,踏着由亡者构筑的道路。噬炼……只有最强者!才能登顶王座!!

作家 钢兵 分類 二次元 | 77萬字 | 137章
第六十五章 沙漠蛛蜂(求红票~求收藏~)
    麦德伸手捏了捏脖子上绿色吊坠,十分的犹豫。就是这一瞬间的犹豫,被索尔成功的抓住了机会。提脚一个膝击撞在麦德腹部,连接着直拳轰出。麦德大口一张,浓稠的蓝色鲜血喷出足有两米远!!
    连忙右手将巨剑背到背上,挡住了索尔从背后打来的肘击。左手不再犹豫的将吊坠扯了下来,把尖锐的一端对准自己,狠狠地刺向自己的左胸口!一巴掌拍了下去!
    “噗嗤!”
    吊坠顺利的剥开皮肤不断深入,完全刺进了心脏中!绿色晶体在心脏中破开一个小口,从尖端开始化开,变为绿色的液体,溶解在麦德蓝色的血液中!
    大脑缺氧3秒钟,人类就会死亡。
    而人类心脏被穿破,视流血情况的不同,持续时间也不同。只要不是大范围的破损,大脑可以继续短时间内得到血液的供氧。一般人可以坚持的时间是,一分钟。。准确的来说,不会超过3分27秒。
    麦德肯定比一般的人类强大的多,心脏也强健得多。。但是也是有极限的!!等晶体融化完,在心脏这种要害上被开出手指大小的洞,十分钟左右麦德就会撑不下去!如果再加上晶体融化的速。二十分钟,麦德必死无疑!!!
    浑身抖如糠笠,牙齿全部被咬碎了,满嘴是血!!麦德的这种行为无异于自杀。。但是效果也很快体现出来了!身体像吹气球,不断的膨胀,肌肉疯狂的坟起。血管,青筋暴露,像爬山虎一样张牙舞爪的布满全身。身高从原来的四米暴涨为十米多!皮肤上隐晦的纹路,也在这一刻散发出幽幽的蓝光。。
    “普罗米修斯的胆汁”,短时间内有大幅激发身体素质的能力。冰封世界繁盛的时候,是一种流传在贵族圈中,十分昂贵的亢奋剂。也就类似于地球的“伟哥”。。。几毫克的固体粉末,就能够令一名冰霜巨人“纵横疆场”一晚上!
    亢奋剂的注射其实只需要打在血管中就可以,并没有非要插到心脏中。但是打在血管中,等血液流通到全身消耗的时间太长了。特别是这么大的一块结晶。想要药效快速发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打入心脏,瞬间通过所有动脉流通全身!
    但是在这间不容发的战斗中,哪里有条件可以让麦德好好的找一个地方,安全的将药打到心脏里?!麦德剩下所能做的选择,就是这种敌死我亡,两败俱伤的做法。。。
    麦德夸张的体型,凶悍的气势。让索尔生不起任何与之对抗的念头!况且索尔也看的出来,敌人的状态绝对不会持续太久。在麦德身体变为十米之前,索尔就警觉到了。立刻转头飞奔,疯狂的想要拉开与麦德的距离!
    麦德视若无睹的任由索尔离开。直到身体停止膨胀,嘴巴也终于可以松开来。。往地上啐了一口,将满嘴的牙齿碎片和凝固的血液,吐到地上。抬头望向索尔跑走的方向……
    “吼!!!”
    一声像像炮弹一样的暴喝,从麦德的口中打出!空气成为有形的透明环,一圈圈的冲向刚跑出几十米远的索尔。
    如同雷音贯耳,索尔被震得在原地呆住了。麦德抬起左脚向着身前的地面一踏!索尔的脚下,周围土壤坟起,方圆30米内的土地都在震动,慢慢隆起!!突然,一只巨大的蓝色冰拳破土而出!将索尔像拍苍蝇一般,高高的击飞到空中。。索尔像个破沙袋一样浑身上下的伤口,都被挤的喷出血来,飘在空中!
    半米宽的重剑,抓在现在的麦德手上,变得不再显得突兀!右手反握重剑,左手尽可能的前伸。左脚保持向前跨出,做了一个投射标枪的姿势!!
    刘争看到索尔被震晕,立刻知道大事不好了!拔起尼泊尔弯刀,转头对着身后巨大的箱子砍出了两条巨大的口子。一脚踢到距离战场最近的地方……
    麦德握着剑柄的手轻轻的甩了出去。麦德手臂的动作,刘争看的一清二楚。。但是手上抓着的重剑,在刚开始挥手的那一刻,瞬间消失不见了!仿佛麦德一直是空着手的!!
    重剑跨越了空间,出现在索尔的腹部。蛮不讲理的已经钉着索尔像远处飞去!众人目送索尔被钉在战场外的一个沙丘上。喷涌而出的鲜血,染红了整个沙丘!珍立马就向着索尔跑过去,而索尔早就昏迷不醒的晕厥了。。。
    黑色箱子上,从刘争劈开的两条裂缝中。一大群蓝黑色的昆虫,争先恐后的飞出了箱子……数量足有,200只!向着麦德气势汹汹的冲去……
    “艾瑞克,这难道是……”黛丝吃惊的盯着眼前的黑影,向艾瑞克问道。
    “没错!”艾瑞克也颇为吃惊的扫了一眼刚跑回来的刘争“是狼蛛鹰(沙漠蛛蜂)!”
    不要说艾瑞克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科学家,就算是任何一名新墨西哥州的本地人,也能够轻而易举的认出眼前的这些昆虫。。因为新墨西哥州的州虫正是眼前不断飞舞的这些沙漠蛛蜂!!
    在新墨西哥州,沙漠蛛蜂的地位就如同天朝的熊猫,澳大利亚的袋鼠考拉一般,家喻户晓。刘争在现实世界中的职业,是动物园的驯养师。对新墨西哥州的这种著名动物,当然是早就有所了解。
    艾瑞克之前就向刘争提过,有一个专门生活在新墨西哥州的生物学同事。在新墨西哥州,研究生物。细心的刘争当时就将艾瑞克的话,记在了心上。
    就像珍来新墨西哥州研究龙卷风一样(新墨西哥州是美国龙卷风的多发地)。这名科学家,明显就是为了当地著名的狼蛛鹰而来!
    就算是有万一,这名生物科学家其实并不是为了沙漠蛛蜂。但是既然来到新墨西哥州,怎么也会研究一下沙漠蛛蜂吧?在刘争的努力寻找下,终于见到了这名生物学研究者。
    当然,值得庆幸的是,事情不出刘争的意外。。这名科学家的研究课题真的与刘争的目标一模一样,同样都是一种蓝黑色的昆虫。。狼蛛鹰(沙漠蛛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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