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英国的十年,程毅一次都未回来扫过墓,每每到了那天,他都想不起来做了什么,多半都是被酒jīng麻痹睡着了,第二日,再去上课或者上班,总之,从不悲伤。 而今年,不可避免。 “你不想去也得去,一家人都得去的。不打扰你谈恋爱了,后天早上7点,我跟你姐夫来接你。”丢下这句,程汐往衣帽间走,在那又跟施越打了招呼,才离开了程毅的家。 施越出来时,程毅不在客厅,落地窗帘被风chuī得来回飘,她嗅了嗅,有烟的味道。 程毅撑在阳台上,窗户开的很大,呼啸的风chuī乱了他前额的发,那一缕缕烟也涣散四飘,弥在阳台。隔着窗户看程毅的背影,施越忽然觉得这刻的程毅很寂寞孤单,那猩红的火星不断在风中忽暗忽明,送进口中。似是有千言万语的烦恼无处抒发,也仅仅只能靠烟解愁。 他像是感应到身后的目光,转头的瞬间就看见立在门边的施越,穿着毛茸茸的家居服,心也一下安静了不少,朝她勾勾手指。 施越拉门出去,刚想抱他,就呛了一鼻子,程毅含着一口烟搂她在怀里接吻,那苦涩的尼古丁钻进口腔,舌尖到处都是程毅带给她的苏麻。 他嘬着她的唇,搂着绵绵的腰掐,“这么勤快,都给我洗衣服了?” 抓着烟的那只手指了指上方,施越咳着嗓子平静,狠狠瞪他,“早知道不给你洗了!” 他又使坏,chuī了她一口烟,施越赶紧扑闪着小手,“你烦不烦?难闻死了!” “真难闻?平时不都挺喜欢的?”程毅俯身亲亲她红扑扑的脸。 施越是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烟味,那味道中和了好闻的皂角香气,是gān净硬朗的男人身上应有的味道,也让施越着迷。 他撇走程毅的脸,看看窗外,“不冷吗?”又握握他的手,“手这么凉。” “给我捂捂。”说完伸进了她的家居服内,皮表一冰,施越浑身一激灵。 “你就知道欺负我!”那只手拽也拽不出。 程毅灭了烟头,放在窗台,将人提溜起来抱在身前,“宝宝该累了吧?以后别给我洗衣服了,反正请了阿姨,以后你的也别洗了。”说着亲了亲她软软的手,生怕变粗糙了。 施越自己的衣服都是自己洗的,跟吴齐生活的日子里,她没怎么洗过衣服,分开后去回想那段日子,觉得自己除了会画画一无是处,也是时候学会独立,自己生活。 “我手脚都好的,能自己洗就自己洗。倒是你,难道要请家政一辈子啊?”抱着程毅的脖子,玩着他脑后的头发。 他带她进屋,拉上门,阻隔寒风。 “我这不心疼你嘛。” 说是心疼,其实就是懒。 晚上太冷,他们没下楼,又是叫的外卖,施越吃着外卖,忽然觉得很没意思。 这种生活再过下去,他们两一定会变成越来越懒的人,施越更不想让程毅也这么懒下去。 “我打算学做饭。”一句话冒出来,程毅愣了。 “外卖不挺好的,学做饭很累的。”程毅放了筷子,看她。 “那我跟你住一起,不能我两就天天吃外卖吧,一点家的样子都没有。”她拨着米饭,突然就没了胃口。 家的样子,程毅低了头,原来施越把这里当成了他们的家。 再抬头时,他扭了扭施越的脸,“给你报个班学学?” 施越也有这个想法,当晚就在网上找了烹饪班报名,学的是北京菜。 第二天一早,程毅又是过了八点起来,施越今天要去温蒂的画廊jiāo画,也跟着起来了。于是,洗漱台前两人一声不吭的刷着牙,洗脸。 施越换衣服时,程毅刚好穿好,过来帮她拉衣服的后拉链,她脊骨贴皮,一直很瘦,程毅天天养都养不胖。 把人转回来,他摸摸她瘦脱的下巴,“最近很累?怎么瘦成这样?” 施越脑里第一反应就是某项运动过度,导致她瘦成这样,住在一起半个多月,几乎天天出勤,谁能受得了。 踢了程毅一腿,“你还好意思说,天天跟个打桩机一样…” 他了然,看她走出去的背影,追上将人公主抱在怀里,又是把她吓了一跳。 “你还不是天天晚上乐得要命,抱着我哥哥哥哥叫的不停?”他说话永远带着情调,只几个字眼就能让施越脸红心跳。 “我的包,我的包…”见他要抱她走,急急提醒包没拿。 又抱着她折回衣帽间拿包,两人才匆匆乘电梯下楼。 作者有话要说:521,你们继续快乐! 第34章 扫墓的这天早上,施越被闹铃闹醒,她睁睁迷糊的眼睛去找声源,发现是程毅的手机在响,而他,却不在声旁。 闹铃被按掉后,她渐渐听清了周围的声音。 程毅在浴室洗澡。 出来时,施越依然紧裹着被子半眯睡觉,听到有拖鞋在地板上的声音,她揉揉眼睛去看程毅,他正在穿衣服。 “今天不是周末吗,怎么那么早就起来了?”她带着不太清醒的语气问他。 “出去办事,下午回。”他解释了一下。 施越半支起身子,她看看窗帘,遮的很严实,但外头的风一直呼啸的可怕。 “今天有点冷,风大,你穿羽绒服吧。”说完,她又困了,打了哈欠赶紧躺下。 程毅看她懒洋洋的样子,扣好衣服半撑在chuáng上跟她闹了一会后,才走了。 他没有穿羽绒服,一身黑,黑色衬衫,黑色线衣、大衣,还有黑色的皮鞋。 天越冷,程毅的皮肤就越显白,青色的血管和黑眼圈无处遁寻,程汐见他淡淡冷漠的态度,也不想多说什么。 “吃点儿。”程汐给他带了一份早点,是胡同口那家。 何宇开车,程汐坐在一旁,手中是一束白jú,程毅靠在后座,看着车窗外的灰色风景。 北京的今天,yīn天,温度1℃,东北风4级。 墓地在城郊的一处陵园,他们到时,程启文已经在风中驻足了很久。 程毅跟在何宇他们身后,插着口袋往罗琳的墓地的走。 “爸,我们来了。”程汐和何宇喊了一声程启文。 程启文点点头,往他们身后看去一眼,到底是有些不满,“还知道来。” 这话,有怪程毅的意思,他十年里没有来过这。而再次看见罗琳的照片时,程毅儿时的记忆开始从水阀里迸出。 他有十八年,没有妈妈了。 程毅的眸子依然很冷,站在程启文旁边,他已经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了,个头也超过了他。 “这地儿,我还没资格来了?”他回眸对上程启文的目光。 程启文先前已经扫过墓,跟这个亡妻说了心里话,面对程毅冷傲的态度,他内心里只觉得混账,背着手,一声不吭走到了一旁,将位置让给他们。 十年没来看罗琳,程毅知觉自己的不对,可又有什么错,他从未忘记母亲的一言一行,也永远记得她唤他的每一声。 程汐将花摆在墓碑前,罗琳在生前,最喜欢的花,就是很普通的白jú,像她这个人,高洁、善良。 “给妈磕个头,说说话吧,都十年了。”程汐拍拍程毅的肩头。 他双膝跪地,双手合十,向母亲叩了三个头。 何宇和程汐在先前已经叩过,他们走到程启文身边,将那一方空地,留给了程毅。 他的母亲,不是北京人,是从遥远的江南小镇考到北京来的。罗琳十九岁时认识了程启文,她读中文系,比程启文小了三岁,认识学政法的程启文时,他已经快要毕业,但不妨碍两人坠入爱河,罗琳毕业后,他们就结婚了。 看着罗琳的照片,程毅用拇指抚了抚墓碑上的灰迹。 “对不起。”他的声音微不可闻,被风chuī散。 罗琳的那张照片,是十八岁时的她,留着一头齐肩的中发,笑起来时,眼梢永远是勾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