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系暖婚

作家 顾南西 分類 科幻 | 142萬字 | 474章
70.第70章 070:醉酒后的狗粮(一二更合并)
  第70章 070醉酒後的狗糧(一二更合並)
  最後,是酒量最好的薑九笙醉了,宇文衝鋒和謝蕩都沒敢多喝,因為她太貪杯,一直在喝,她定會醉,他們默契地都選擇清醒。
  其實,薑九笙酒量很好,極少會醉,可以說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這酒莊的萬千佳釀,喝了八九分醺,她平時性子靜,若是醉了,反差會很大。
  宇文衝鋒和謝蕩都見過她醉酒的樣子,所以才沒敢跟著多喝。
  薑九笙走路已經是曲線了,一彎眸子微醺,三分迷離七分水霧,她走不了直線,便乾脆蹲下了,抬頭說:“蕩蕩,你背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蕩蕩,跟他老子一樣!
  謝蕩抬手把她頭髮揉成一團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薑九笙剛趴上去,又把謝蕩推開,她手勁兒大,差點沒把謝蕩給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著,抱著膝蓋,耷拉著腦袋像隻大型的狗狗,嘟囔著說,“你們倆,我要你們倆抬我。”
  宇文衝鋒:“我不抬。”
  謝蕩:“我也不抬。”
  掉價!
  地上蹲的那個,已經迷糊了,半點平時的冷清淡薄都沒有,軟軟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後眼皮耷拉,身子往後一倒,她要睡這。
  謝蕩慌手忙腳地趕緊拉住她。
  薑九笙眼皮都不睜:“抬我。”
  平時那麽淡漠隨性的人,怎麽一喝醉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這世間能讓她薑九笙卸下防備肆無忌憚貪杯的人,不多,謝蕩算一個,宇文衝鋒算一個。
  他們三人的關系很奇怪,談不上親密,可到底不同於尋常。
  莫冰曾這麽定義過他們三個,宇文衝鋒是可以為了薑九笙犯罪的人,謝蕩卻是可以給她頂罪的那一個,而薑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獄的那一個,雖然誇張,可認真算起來,像那麽一回事,不用涉及愛情這麽複雜的層面,無關風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後,當然還是抬了,兩個大男人,一人抬著一邊,怕摔著她,弓腰駝背,別提多狼狽。
  她倒好,揮揮打著石膏的手:“別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謝蕩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後槽牙:“薑九笙,你以後再喝醉試試,我要管你我就是孫子!”
  “謝蕩,”宇文衝鋒提醒,“你別抬她手,她手還沒好。”
  “哦。”他趕緊換了個姿勢。
  薑九笙是藝人,又喝大了,謝蕩與宇文衝鋒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來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薑九笙喝醉了,會賣萌,特別難搞,比如……
  她剛把車窗搖下去,一回頭,薑九笙就沒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發現她正蹲邊角裡,低著個頭一動不動,莫冰就問她:“你蹲那裡做什麽?”
  薑九笙抬頭:“噓!”她神秘兮兮地說,“我是一顆蘑菇。”
  莫冰:“……”
  她還能拿一顆蘑菇怎麽樣呢?就任由著那顆蘑菇那麽一路蹲到了禦景銀灣。
  到了小區門口,莫冰先下車,沒發現記者跟蹤,這才折回去,推開車門:“笙笙,下車了。”
  她抬頭,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來。”
  她走下來,歪歪扭扭走了幾步,然後又蹲在路邊了。
  莫冰趕緊關上車門,趕緊去扶:“我的小姑奶奶,又怎麽了?”
  她抱著膝蓋,一臉認真:“我還是一顆蘑菇。”
  “……”
  莫冰拿她沒辦法了,叫上小喬,一左一右地架著她往小區裡走,剛走到綠化帶的路燈口,突然一聲狗叫:“汪!”
  嚇了莫冰一跳,抬頭,一隻理了板寸頭的胖狗跑過來,衝著她:“汪汪!”
  這狗的髮型,是真醜,醜爆了!
  莫冰抬頭看過去,果然,孤燈長影人獨立,萬樹花開下,是時瑾,一副皮囊不論看多少次,還是精致得教人驚心動魄。
  “時醫生。”
  小喬跟著莫冰,也問候了句。
  時瑾從路燈裡走來,眼裡都是零碎的光,走近了,目光落在薑九笙身上,影影綽綽的眸緩緩凝了神采。
  他問莫冰:“笙笙怎麽了?”
  “沒事,多喝了幾杯。”
  他猶豫了下,禮貌而隨和地問道:“需要我幫忙嗎?”
  並不冒昧,十分有涵養。
  莫冰搖搖頭,婉拒了:“不麻煩時醫生了。”
  話剛說完——
  薑九笙突然抬起頭,桃花眼彎彎地眯著:“時瑾,抱。”
  莫冰:“……”
  小喬:“……”
  時瑾笑了笑,走過去:“給我吧。”
  還不等莫冰松手,薑九笙就撲過去了,她趔趔趄趄,時瑾連忙扶住她的腰,她順勢就摟住他脖子了,一本正經地跟時瑾說:“你抱我,我就給你好多好多簽名照。”
  莫冰:這一定是個假的薑九笙。
  別人醉了不是鬧就是睡,她倒好,賣萌!把二十幾年沒賣過來的萌一股腦倒出來,簡直犯規。
  也就時醫生脾氣好,哄著她乖乖別動。
  薑九笙哪會真不動,踉踉蹌蹌扭來扭去,非常固執地問:“時瑾,要我現在給你簽名嗎?”
  時瑾拍拍她的頭:“嗯,我們回去簽。”然後薑九笙乖了,他回頭對莫冰說,“路上小心。”
  然後,時瑾半是抱著半是扶著薑九笙往小區七棟走,薑博美走在前面領路,時不時汪汪兩句。
  莫冰:“……”
  看起來很順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對的樣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視感奇怪得不行。
  薑九笙溫溫軟軟的煙酒嗓,低低的,帶著氣泡音:“時瑾,你喜歡我唱歌嗎?”
  “嗯,喜歡。”
  “那我給你唱。”
  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幾句緩緩的民謠,莫冰聽出來了,是新專輯的主打歌,一首愛情民謠,這是薑九笙第一次寫愛情的歌,很有觸動感。
  最後微微沙啞的嗓子,在夜裡,格外動人。
  只是,她隻唱了幾句,就迫不及待地問時瑾:“好聽嗎?”眨巴著眼睛,像個等待誇讚的小孩子。
  時瑾淺淺地笑:“好聽。”
  她眼睛彎彎,像天邊星辰環繞的新月,專注地看著時瑾,問他:“時瑾,你明天也當我粉絲好嗎?”
  “好。”
  “你以後天天都要當我粉絲。”
  “嗯。”
  薑九笙開心地哼了幾句調,滿足地說:“那我天天給你粉絲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別開心:“那手給我摸。”
  時瑾用一隻手抱著她,遞上另一隻手。
  她一把抱住,親了一口他手心,然後把臉埋進去,可勁兒蹭蹭:“我最最最喜歡你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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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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