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刺殺(二更) 艾夢沒有直接回公寓,而是來到洛氏集團附近的一個咖啡廳坐下。 不管萬建豪要做什麽,不管是不是她多想了。訪著點總是好的,這一招也是在萬建豪身上學的。 表面上萬建豪是寵她愛她,但是艾夢也知道,他根本不信任她。這也是艾夢搬進公寓之後極少出門的原因。 “他們好像是夫妻吧。”印皓瑾想都沒想就說了出來。 結婚了嗎?他們是夫妻嗎? 齊辰略略皺眉,隨即一閃而逝。點了點頭,就欲準備上樓。 但是這個小小的變化卻沒逃過印皓瑾的眼睛。 平常齊辰並不是這種會八卦的人,而且他也應該是剛剛才認識歆愛的吧。 想到這個,印皓瑾連忙開口。“怎麽了?對歆愛有意思?” 如果真是這樣,那可不行。經過這段時間相處,他知道歆愛不是什麽富家女,或者說家境應該很平凡。別說齊家不會接受門不當戶不對的歆愛。就憑她已經結婚了這一點就已經不行了。 而且齊辰好像是有未婚妻的吧。 不知道為什麽,被印皓瑾這麽一問。齊辰心裡莫名的煩躁。“你也太小看我的眼光了。只不過我好奇洛雲澤怎麽會那麽在乎那個女人。看上去很一般嘛。外界對他的評價可是很高的……” “是這樣子的嗎?”聽齊辰這麽一說,印皓瑾放下心來。如果齊辰真的喜歡上歆愛,那樣對他們雙方都只會造成麻煩。而且歆愛身邊還有一個洛雲澤。 “累了,先上去休息一下,記得叫我吃飯。”不想再說這個話題。齊辰也不做解釋了。丟下印皓瑾一個人,徑直上樓。 看著齊辰的背影,印皓瑾無奈的搖頭。看了下時間。 小月月在回來的路上睡著了,他剛好可以趁這點時間把這兩天落下的工作做完。 艾夢在咖啡廳呆了半個多小時。燁磊才從門外進來。 沒辦法,雖然他討厭在公司上班,但是現在洛雲澤出事,公司裡一切事物都得他做主,他也差點變得跟洛雲澤一樣,公司,家。合為一體了。 入夜,胖嬸直接趴在歆愛的病床邊睡覺。 許是因為太累了,沒過一會兒就睡熟了去。 咯噔咯噔~安靜的走廊上突然出現的不和諧的腳步聲。 只見一個男子穿著一件白大褂在走廊上來回走動,因為臉上帶了口罩。看不出他的樣子。 男子左顧又盼了一番,確定沒人。才打開一間病房門走了進去。 看到病床上躺著的洛雲澤,男子心裡一陣欣喜。沒想到這麽容易就要得手了,男子一把扯掉口罩,從口袋裡摸出一支注射劑 冷笑一聲。“洛雲澤,要怪就怪眼紅你的人太多了,你這樣活著也是受罪,還不如讓我送你一程.” 男子一步一步向病床靠近,一點也不著急。仿佛一切已成定數。 “那也要看你有沒有那個本事了。”嘭~隨著聲音的到來,病房門也在這個時候被人踢開。 燁磊雙手抱胸,靠在門口。戲謔的看著男子。緊接著,他的身後,跟著四個壯漢。 乍眼一看,不就是洛雲澤放走的雷子幾個人。 畫面回到了燁磊跟艾夢見面的場景。 “我今天看到萬劍豪去醫院了,我懷疑他要對洛雲澤下手。”燁磊一出現,艾夢也不墨跡,直接說出了自己找他出來的目的。 “萬劍豪?他有那個膽量嗎?”再說他們跟姓萬的明面上好像沒什麽過節吧。 “他有沒有那個膽量我不知道,但是昨天他親口說了,如果洛雲澤死了。那之前洛氏給萬科投資的那筆錢就完全屬於萬科了。如果他只是說說的,那今天又在醫院門口碰到他就未免太碰巧了吧。”艾夢急了,連忙解釋。 “你不了解萬劍豪那個人,他是那種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擇手段的人,醒著的洛雲澤也許他不敢想。但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洛雲澤現在昏迷不醒,他肯定會放手一搏的。再說洛雲澤死了,對他有好處。就算計劃失敗,他也可以說跟自己沒關.” “知道了,按你這樣說,也是有那個可能的。” 幸好艾夢提前跟他們說了,所以現在燁磊才能及時出現。其實這個男子進這個醫院開始就已經被他們注意到了。才會有這場甕中捉鱉的戲碼。 哐啷~男子的手一抖,注射劑掉到了地上。 中計了~。 男子迅速環顧了一下四周。目光停在了窗戶那裡,這裡是二樓 看出了男子的想法,燁磊連忙跑過去。可還是晚了 男子破窗跳了下去。 該死的。 看著男子在自己眼皮下跑了,燁磊憤憤的咬牙。“追。” 也跟著從窗戶上跳下去。雷子他們見這模樣,相視一眼,趕緊跟上去。 醫院裡又恢復了安靜。 然而他們離開沒多久,走廊上就出現了3個陌生男子,三個人不像之前那人那般嚴謹。而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了洛雲澤所在的病房。 一個的男子走到窗戶前看了一眼,冷笑。“剛剛那個人還真幫了我們一個大忙。” “哼,也不知道是誰派來的,看來想洛雲澤死的不止我們啊。” “都別說了,誰知道燁磊什麽時候會回來,快點動手吧。” 為首的男子瞪了兩人一眼,掏出刀子,想洛雲澤逼進。 “該死,讓他給跑了。”看著馬路上的車子,那人已經跑到對面了。燁磊停下來。喘著氣罵了一句。 “那現在怎麽辦,”眼看那人就要消失在他們的視線裡,雷子上前詢問。 “既然知道是萬劍豪派來的,那這筆帳就算他身上吧,我們先回醫院。”既然連萬劍豪都會有這種想法,難免別人不會有這種舉動。守在醫院,才是最好的保障。 病房裡,男子俯視著躺在床上的洛雲澤,嘴角微微上揚。舉起手上的小刀。 正中洛雲澤的心臟,刺了下去. (跪求收藏打賞評論.)推薦好友佳作《戲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