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 學室內。 令史昌正肅然的介紹著秦律體系。 “大秦自商君變法以來,已形成十分完備的‘以吏為師,以法為教’的教習體系,但秦律體系非是學室教習的這麽膚淺。” “完整的體系可分為五個范疇。” “‘律’、‘令’、‘式’、‘課’、‘廷行事’。” “律指秦律。” “這部分主要是商君變法時制定的。” “很多你們都已知曉。” “目前大秦推行的秦律大體有三十余種。” “務農要遵循《田律》,飼養牲畜要遵循《廄苑律》,儲存糧食要遵循《倉律》,從軍要遵循《軍爵律》,經商要遵循《金布律》、《關市律》,吏員要遵循《置吏律》、《除吏律》等等。” “令指特定事件臨時發布的命令。” “當年商君變法時急需開墾農田,就曾公布過‘墾草令’、‘為田開阡陌令’、‘興徭令’等等。” “這些命令大多隻適用一段時間。” “不過也並非沒有固定下來的,固定下來的這類律條以往是被稱為‘命’或者‘令’,但天下一統之後,統稱為‘製’。” “至於‘式’。” “這部分是我學室主講的。” “主要包含的有調查、勘驗、審訊、查封等內容,你們主要學的是相關法律文書的格式,主要是《封診式》和《治獄程式》。” “其次是法律解釋。” “這主要依據的是《法律問答》,不過這是法官需要理解的,與你們的關系不大,若是你們今後成為法官,《法律問答》必須聊熟於心,隨問隨答。” “最後是法律文告。” “這是各級地方官在自己管理的郡縣內發布的文告,這些文告都是地方性的法規,並不會記入秦律,但你等今後為地方官員,卻是要對其有所了解。” “‘課’為考核。” “‘程’為規格。” “‘廷行事’為各地郡縣官府確定並實施的案例判決。” “正是因為這些完備的律令體系,才使得大秦在各個方面都能有法可依,成功的做到了‘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 “端平法度,萬物之紀!!!” “你們作為史子,需要學習的東西有很多,有的並不是僅靠在學室就能掌握了解的,有時是需要深入到地方,才能真正體會得到律令的嚴謹和重要。” “這堂課你們繼續仿寫《封診式》。” “下堂課,我會帶你們去獄衙,讓你們去體驗《封診式》上寫的全部過程,讓你們提前感受一下‘試為吏’的階段。” “現在你們繼續仿寫吧。” 令史昌輕咳一聲,曲腿坐了下去,看起了今年正月(十月),禦史府剛更新的新律令。 秦落衡等人則老實抄起了文書。 不過。 他們也是心神搖曳。 ‘試為吏’,這是他們身為史子必須經歷的一個階段,也是學室結業最為看重的內容。 甚至沒有之一! 試為吏就相當於後世的試用期。 期限為一年。 試用合格,則能正式畢業,成為一名秦吏。 若是四年‘試為吏’都不合格,則會被官府直接除去弟子籍,耐為候,還要補服這四年的徭戍。 當然。 教習的令史也要跟著被罰。 貲教者一盾。 若這名史子是地方的令、丞、尉等官吏推薦的,這些官吏也會跟著被處罰兩甲。 秦落衡其實很清楚。 令史昌說的‘試為吏’其實就是旁聽,跟結業時的‘試為吏’,還是有不小差別,但依舊讓他感到興奮。 他已經看過不少秦律。 但對秦律是如何貫徹下去的,卻是有很大的好奇,尤其是以往沒少聽夫子嘲諷秦律嚴苛殘暴,他也是想親身感受一下。 秦律在生活中究竟如何? 真有夫子說的那麽殘暴,還是外界的以訛傳訛。 亦或者兩者兼有。 跟秦落衡一樣心思的史子有不少。 他們都躍躍欲試。 想體驗一下‘試為吏’的感受。 令史昌自然能感受到學室內的氣氛,但他全然沒有放在心上,他更關心的還是今年更新的大秦律令。 律法。 早已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不知過了多久。 鐺! 室外有銅鑼聲響起。 下課了。 令史昌起身,拿起帶來的竹簡,緩緩離開了學室,秦落衡等史子則連忙起身恭送。 等令史昌走遠,眾人興奮的討論起來。 眼中滿是雀躍。 不過,還沒有等他們興奮多久,奮突然插了一句,也是讓原本火熱的學室瞬間冷卻了下來。 “下堂行文課是在五天后!” 但很快。 這略顯沉寂的氣氛就被打破了。 閬罵罵咧咧道:“就你這廝知道的多是吧?我們不知道?還需要你提醒?母婢的,我看你就是昨天挨揍挨少了。” 奮不屑道: “切,昨天還不知道誰打誰呢。” “我這十八年的摘桃術,是你這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家夥能扛得住的?” “昨天我只是讓你。” 聞言。 閬氣的哇哇大叫。 一個虎撲朝奮衝了過去,而奮則一個側身躲了過來,兩人在學室內你追我趕,倒是活脫脫的兩個活寶。 秦落衡安靜的收拾著竹簡。 就在抬頭的瞬間,他似乎想起了什麽,眼中閃過一抹遲疑。 他有點拿不準。 工師貳會不會繼續圍堵自己。 昨天他的確通過一些手段,算是戲耍了一番工師貳。 但這都不是長久之計。 世上只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的? 若是昨天自己進禁苑,還不能打消貳的貪心,恐怕最後還是要用武力保護自己。 他不挑事,但也不怕事。 如果對方用強,他也必然會用拳頭還擊。 這時。 秦落衡感覺自己住在禁苑沒那麽好了。 若他是住在其他地方,貳等人應該會尾隨他到家,到時他完全可以憑借律令做到自衛反殺。 《賊律》有言:‘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人欲犯法者,其時格殺之,無罪。’ 而現在。 他若是搏鬥過程中無意殺死了對方,只能按照‘鬥殺人’或者‘賊殺人’定罪。 這一來一回,差別可就大了。 秦落衡也頗感鬱悶。 “算了。” “到時再說吧。” “萬一這工師見我住禁苑內,不敢對我下手了呢?但如果還敢對我動手,那我就只能讓他體會一下,匹夫一怒,血濺三尺了。” “我秦落衡亦有血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