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力量的代價 贖罪島到處都是罪犯。 殺人犯,強奸犯,搶劫犯,盜竊犯,還有戰犯。 能在這樣一個地方活過一天,就不是新人了。 能活過一年以上,就一定不簡單。 林斯頓活了五年。 他是一名刺客,因為刺殺了白龍島某位爵士被捕,被白龍伯爵放逐到這裡。 在外面,他有自己的身份,是某個小規模刺客團體的主力成員。 但到了這裡,他卻成了獨行俠。 像從前一樣,加入某個盜匪組織? 林斯頓搖頭說“不”。 贖罪島有三大盜:神盜,荒盜,鼠盜。 神盜人數最少,個個都是精英,他還沒資格加入。 荒盜是強盜,野蠻凶殘,不和他的胃口。 鼠盜專業盜墓,挖掘地下深處的陵墓、遺跡,也不合他的胃口。 至於那些小型盜匪組織? 他看不上。 所以一直獨行。 贖罪島從來都不是一個抱團取暖的地方,沒有人值得信任,獨行有獨行的好處。 他膽大心細,實力很強,潛行能力非常出色,一個人活到了今天。 從剛來時被剝奪了全部裝備,到現在賺來了滿身魔法裝備,手上還有一把+2的匕首,他從未失手。 喝最烈的酒,玩最騷的女人,遊走在黑暗的邊緣,他的一生就是一支刀尖上的舞蹈,危險而又刺激。 如果把贖罪島所有的刺客排個號,他自信可以名列前五。 或者至少前十? 白天,他盯上了一個肥羊,一個出手闊綽的法師學徒。 現在,他來取貨。 這家旅店名叫“已宰的羔羊”,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這一點他很清楚。 這家旅店的價格一向很貴,比其他旅店貴了一倍,所以能住進這裡的旅客,當然都很有錢。 有錢,就不是羔羊,是肥羊。 所以他來了。 摸進旅店並不難。 作為一名專業刺客,他有十幾種方法能打開旅店的門,不發出任何聲音。 他腳步輕盈,不亞於雜技演員。 他手法乾淨,堪比最好的魔術師。 門開了,他毫不猶豫,潛行上二樓。 調酒師不在,這一點他早就確定。 白天他很容易就確定了那個小法師的房間,但現在他卻停住了腳步。 因為他忽然發現,廚房裡有一點微弱的光。 真的很微弱,再加上廚房裡本來就有燈光,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來。 身為陰影中的行者,他對光亮非常敏感,以前還用某種特製的藥劑洗過眼睛,才能分辨出來。 不是蠟燭的黃光,而是慘綠色的光芒,有點兒像是綠寶石。 “地下室有綠寶石?” “這家旅店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難道地下室裡藏著他的財寶?“ “就算不是德拉科法師的,也有可能是旅店老板的。為德拉科法師服務,他一定積攢了不少錢吧?” 林斯頓心生貪婪。 他前兩天又買了一件魔法裝備,身上沒錢了,連找女人都找不起。 他決定去看看。 門,從裡面鎖上了,這難不倒林斯頓。 隻用了13秒鍾,他就打開了門,沒有發出一絲聲音。 然後他有些失望,因為不是綠寶石,竟然真的是蠟燭的光,一種慘綠色的蠟燭光,很奇特,也很陰森。 “聽說德拉科法師還是一名煉金師?這些奇怪的蠟燭,難道是德拉科法師製作的?說不定下面真的隱藏著某些寶貝!” 貪婪,說服了林斯頓。 反正都來了,看一看又何妨? 就算裡面有人,他也有信心不會被發現,或者在被發現前離開。 向下的階梯是螺旋形的,很少見。 於是他看不見更深處的景象,只能繼續深入。 他的腳步比貓還要輕盈,就算走到一個人身後,在他衣服上寫幾個字,也不會被發現。 更何況他還保持著潛行。 然而沒走幾步,他就再一次停下腳步。 他心生警兆。 從被選中成為一名見習刺客,到現在成為一名資深刺客,他用了17年。 這17年裡,對危險的感知已經變成了直覺。 這種直覺,讓他死裡逃生了7次。 今天,將會是第8次。 他沒有猶豫,轉身就跑。 甚至直接打破隱形,疾跑! 因為他很清楚,哪怕晚了十分之一秒,等待他的,也許就是死亡。 林斯頓速度很快。 刺客的疾跑本來就很快,堪比追捕獵物的獵豹。 從他現在的位置,到地下室門共18步,以他此時爆發的速度,只需要不到2秒鍾。 剛才進來時他順手關門了,開門也需要將近1秒。 哪怕腳下是一個冰霜陷阱,他也有信心在陷阱爆發前,逃出地下室,然後逃出旅店。 雖然是一名刺客,但他最擅長的從來不是刺殺,而是逃跑。 然而才剛剛衝出去9步,他就強行停下腳步,額頭上冒出了冷汗。 一把彎刀,擋在了他的面前。 看著這個足有兩米高的人類壯漢,再看他袒露一半的胸口上,那標志性的狼頭紋身,林斯頓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嘴裡發苦,聲音發澀:“荒盜之王,西蒙斯!” 荒盜之王,竟然出現在這家旅店? 他居然進了地下室? 他和這家旅店有什麽關系?和德拉科法師有什麽關系? 難道荒盜,竟然是德拉科法師扶持的? 一瞬間,林斯頓冷汗如雨。 “獨行刺客,林斯頓。” 荒盜之王嘴角微翹,露出了一絲冰冷的嘲諷:“你來幹什麽?” “看上了一隻小肥羊,沒想到驚擾了您。” 林斯頓咬牙:“您放心,我這就走!” “走?這麽容易?”荒盜之王似笑非笑,彎刀近了一寸,林斯頓的額頭滲出了一滴血,鮮紅嬌豔。 “我願意留下一隻手,一隻眼!我知道規矩!您在這裡的消息,任何人都不會知道!”林斯頓咬牙,下定了決心。 只要能活,他願意犧牲! 犧牲再大,總比送命強!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不是麽?” 荒盜之王冷笑,就要動手。 忽然,一個聲音響起:“西蒙斯,讓他過來。” 聲音從地下室深處傳來,低沉而又陰冷。 彎刀還在額頭,荒盜之王冷笑,林斯頓轉身慢慢走。 很快來到了地下室最深處。 然後他看到了調酒師,看到了超過50個人,其中有些他見過,是荒盜。 還有幾個穿著黑色的長袍、戴著黑色的兜帽,看不清臉,身上散發出讓人不舒服的氣息。 其中有一個人掀開了兜帽,露出一張蒼白陰沉的臉。 林斯頓瞬間心如死灰: 竟然真的是德拉科法師! 噗通! 他直接跪下,磕頭如搗蒜:“德拉科大人!林斯頓願意追隨您!願意為您付出一切!哪怕死!” “是麽?” 德拉科法師淡淡的道:“那麽,把桌子上的東西喝了吧。” 桌子上? 林斯頓抬頭,看到最中間慘綠色的篝火旁,有一張桌子。 篝火不是普通篝火,而是魔法弄出來的火,沒有煙氣,甚至不熱。 桌子上擺放著一口超大號坩堝,鍋裡是一種粘稠的、慘綠色的液體,散發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坩堝旁邊是一個大號酒杯,裡面還有殘存的液體。 林斯頓掃視一周,看到那些荒盜的嘴角,都有綠色液體的痕跡,顯然剛剛都喝過了。 林斯頓咬牙。 看起來,喝了至少不會死。 只要不死,什麽都好! 他跪著上前,起身,拿起酒杯,舀了滿滿一酒杯液體,然後屏住呼吸,一飲而盡。 真的很難喝。 但喝了之後,他卻感覺到了一種奇怪的力量,在自己體內滋生。 他感覺自己變得更強了。 他的身體更強壯,他的力量更強大,他的感知更敏銳,他的一切都在增強。 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一種嗜血殺戮的渴望,湧上心頭。 他忽然想起了小時候第一次殺人,他害怕的吃不下飯,於是去教堂祈禱。 有一個年輕的牧師曾經對他說過,想要得到任何東西,都是有代價的。 殺人的代價是好幾天吃不下去飯,那麽力量呢? “代價是什麽?” 他轉頭,看向德拉科法師,問。 德拉科法師的臉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如同惡魔: “一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