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重生]

宋离上辈子是个jian臣,但天生一副好相貌,因而位极人臣,独占帝心。时人骂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只笑笑,说咱家好歹金玉在外不是。  不曾想,他一朝身死,竟回到二十年前,还成了丞相府那位早夭的么子。叶氏一族皆是清流,让他这个jian佞很是不好过。  一...

第(21)章
    可惜了这样好的花。

    他之所以有闲心想这些,是因为他会游水,自从第一次被人推下水,他便特地学了这项技能,所以在夏夜的池水里泡一会,不过是白泡个凉水澡罢了。

    不曾想,扑通一声,竟是有人跟着跳入水中,在黑夜中无法辨认相貌,直到那人到跟前了,他才发现这人是叶重晖,这倒是极大出乎宋离的意料。

    夜色很深,池水也不算浅,文弱的男人就这样跳进水里,让自己抓住他的手,带着他往岸上艰难挪动,这场景莫名有些滑稽。

    宋离甚至坏心眼地想,叶重晖,名满京城的恒之公子,文人口中的标杆,这样的人若是因他而死,他这人人唾骂的jian佞只怕又要加上一条残害忠良的罪名。所谓债多不压身,他其实真的不介意。

    书生多文弱,叶重晖这样的尤甚,他虽然会游水,体力却不足以支撑携带一个宋离上岸,见他越发吃力,宋离便对他道:"叶公子,其实宋离是会游水的。"

    叶重晖怔愣了一瞬,便松开了他的手腕,自顾自爬上了案。

    宋离也随之上岸,顾琛派遣的暗卫早等候在一旁,立刻送上暖茶和gān净的衣物,他问:"人抓到了吗。"

    有人回道:"抓到是抓到了,不过已经服毒自尽了。经核实,是静妃娘娘宫里的洒扫宫女。"

    静妃那女人还没有笨到这个地步,应该是有人蓄意陷害,不过他已经懒得追究真凶,这后宫里谁都想让他死,不过是看谁先按捺不住罢了。

    他转身朝叶恒之道谢,那男人面色复杂,却是冷冷道:"宋离,你当真不怕死。"

    他那时是如何回答的?

    ----恒之公子说笑了,在下其实怕死得很。

    然后那男人便拂袖而去。

    回过神来,下人们已经清理完莲花池,安嬷嬷正指使丫鬟们送上糕点茶水犒劳,小厮们拿了点心欢欢喜喜地出去,胆大的便朝窗户这边张望,想瞧瞧丞相大人的宝贝么子究竟是什么模样。

    自然是瞧不见的,因为叶重锦已经合上窗户。

    他前世其实怀疑过叶重晖对他有些意思,非他自恋,而是他的相貌原本就极出色,加上顾琛娇惯了他十几年,吃穿用度皆是最好,那张脸也称得上倾国倾城了。

    只是,后来被这叶重晖接连几十份奏折狠狠打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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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便是年底,这几个月来,除了太子殿下时常送些小玩意儿到福宁院,陆子延偶尔过来蹭吃蹭喝,倒没什么特别之事。

    不过听说晟王爷的爱女安成郡主闹了大笑话。

    这晟王爷乃是太后娘娘最疼爱的一个儿子,不过他自小爱舞刀弄枪,不喜文墨,最后求娶了将门虎女,这夫妻俩都是烈性子,生下的女儿自然也是个小辣椒,小小年纪便传出了刁蛮的名声,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不过此番闹的笑话,倒不是误伤了谁,而是这安成郡主瞧上了镇远侯,竟是进山里猎了只白鹿,径自去侯府提亲。

    自前朝起,白鹿便有着吉祥如意的寓意,因此男儿若是有心仪的女子,便猎一只白鹿作为求娶的聘礼之一。倒是不曾见过女孩猎白鹿,求娶男人的,难怪镇远侯把安成郡主关在门外,任由她喊破嗓子也不开。

    夏荷还在道:"听说那日侯府门前挤满了围观群众,热闹非凡呢,可惜没能够亲自见一见。"

    叶重锦想想陆凛平日里的为人,打了个冷战,心说看谁的热闹也不敢看这位的,日后被报复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于是转移话题,道:"白鹿肉好吃吗。"

    "这事简单,孤去王府替你要来便是。"

    听到那人的声音,叶重锦小脸一僵,果不其然被人托着小屁股抱起来,这几个月他没长多少,顾琛却又高了半个头。男孩垂眸看着他,唇角露出浅笑,姿态竟是十足的宠溺。

    顾琛似开玩笑一般,说了四个字:"白鹿为聘。"

    第22章 礼

    白鹿珍稀,世代深居东峄山的涧泉下,可遇而不可求,安成郡主也不过是运气好,恰巧得了那么一只,便亟不可待地去找陆凛献宝,全然不顾大家闺秀的教养,可见已经高兴得失了理智。

    以白鹿为聘礼,于时人而言,算得上至高的诚意。

    顾琛这简短有力的四个字,其实分量很重。

    只是他这话也不会有人当真,且不说他们年纪小,就说都是男人,也不会叫人产生什么联想。大邱并非没有男妻的先例,到底是少数,且汉族以子嗣传承为大,极少有人愿意舍弃娶妻生子之正道,与同性结合。

    但是说这话的人是太子殿下,而叶家的宝贝疙瘩又与他有婚约在先,这出乌龙也不过是三年前的事,如今旧话重提,到底是有些尴尬的。

    这几日天寒,偶尔会飘几片雪花。屋里烧着暖炉,青花缠枝香炉冒着袅袅烟气,小娃娃包裹在雪白的兔皮夹袄里,一张玉雪无瑕的脸蛋冻得有些泛红,直想让人亲上一口。

    顾琛怀里抱着个香软的糯米团子,被那双湿漉漉的黑眸瞧着,不自觉想逗他一逗。

    他捏着小娃娃的脸颊,轻勾起唇道:"太子哥哥把安成郡主的白鹿要来,送给阿锦可好。"

    叶重锦眼底闪过流光,随即垂下浓密的眼睫,小声嘟囔道:"阿锦只是好奇而已,又不想要那稀罕物,娘说白鹿吃的是山里的仙草,喝的是山里的灵泉,是有灵气的,若是真吃了,神仙都是要怪罪的,阿锦才不敢吃。"

    他故意曲解顾琛的意思,把白鹿当成顾琛平日里送来的吃食,其实谁舍得吃那价值千金的灵物,但他如此一说,倒是缓解了先前的尴尬。

    安嬷嬷松了口气,笑道:"太子殿下勿怪,小主子素来贪食,眼里唯有吃食占在首位,便是老爷夫人都是要往后排的。"

    顾琛倒是不介意,抱着小娃娃径直坐到榻上,道:"不吃也无妨,养在院子里便是,左右是个灵物,给阿锦添些福气也好。"说着又捏了捏小孩嫩白的脸蛋,道:"怎的总也不长肉,孤送来的那些吃食,莫不是进了旁人的小肚子里。"

    小娃娃摸摸自己的小肚腩,觉得这人就是睁着眼说瞎话,姚珍来了相府之后,整日钻研好吃的喂他,宫里御厨为了讨好太子,更是挖空心思研制新点心送来,眼看肚皮都鼓了,亏得顾琛能视而不见。

    他蹙着眉,认真地辩解道:"都是阿锦吃的。"

    顾琛便勾唇笑了,那笑里带着说不出的意味,道:"孤不信,除非亲自查验。"

    "……"

    叶重锦正待要说什么,便被这不讲理的人放到软榻上,他今日穿的兔皮夹袄,外面是一层鲜艳的红绸锦缎,脖颈处围着一圈雪白的兔毛,四脚朝天地仰躺在chuáng榻上,白皙的脸蛋透着粉,因穿得多,怎么也坐不起来,圆滚滚的甚是憨态可掬。

    安嬷嬷本想救他,可一瞧,竟是忍不住噗地笑出来,夏荷几个丫头也都憋着笑,别开眼不敢瞧。

    顾琛伸手揉了揉他的小肚腩,道:"原来都长在这里了。"

    叶重锦肚子上有一圈痒痒肉,被人又是捏又是揉的,哪里受得住,憋笑憋得小脸通红,险些把眼泪bi出来,连忙唤道:"嬷嬷,救救阿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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