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华被圈内的一些人称作奸商,阁区长,则是公认的正直官员,如此正直的一个官员与一个奸商走到一起,似乎很不符合逻辑。 但是,他们确实走到一起了,而且,走得很近。 某天晚上,阁区长和阚总在一个茶楼喝茶,两名身着绿茶色短裙的妙龄女子在旁伺候。期间,阚华突然神神秘秘地让两名女子出去,说与阁副区长有要事相商,女子分别与他们撒娇,又进行了交叉吻别,才依依不舍地关上滑动木门。 阚华告诉阁区长说自己有一笔资金,想要赚点钱,琢磨许久,便想起了这个二十三万平米的区域,及土地开发计划。 这个计划在他们看来,可谓是一箭多雕、一举多得之事。 当然,这些是后来阁区长向调查人员陈述的,据说他陈述的样子据说并没有撒谎的意思,看起来是发自内心的。 他说,对于区政府甚至这个城市来讲,这片区域应当招商引资进行开发,可以激发城市活力,可以推动经济建设,也可以增加旅游收入。 当调查人员问他,是不是他是不是能从中获利一千二百万回扣的时候,他沉默了。 至于阚华呢,更不用说了,他能从中获得的利润更是巨大,但是他说自己也是为了城市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对于区政府的其他领导,他们也认为这个项目的运行本身就是一种招商,几十亿的项目建设成功,对地方经济是一个巨大的推动,算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政绩,值得去办,而且能够获得几个亿的出让资金,可以缓解一下财政的不足。 所以,在阁区长的操办下,区里会议顺利通过,审批、设计、规划、挂牌、签署合同,一切便紧密锣鼓的进行了。土地上房屋和建筑的征收与谈判也在紧密锣鼓地同时进行。 当然,具体操办此项的,并非区政府,因为他们不想万一有什么纠纷而缺少协调和缓冲的余地,于是具体流程交由区国土局来负责。 不过,观海区国土局里,无论局长还是工作人员,他们并不知道事件的内幕。但是,他们也不想知道,对他们来说,似乎知道得越少,对自己便越安全,而且,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是必须要办理的,何况还通过了区里办公会,也有区里的主要领导的批示,于是,一切便向前推进了。 本来按照挂牌通知以及合同的约定,出让的土地需达到“七通一平”,才满足交付土地的要求,但是一直没达到。 关于什么叫“七通一平”,杜比安问过曲律师,曲律师给他看了合同,上面写明了七通的要求是“通供水、排水、路、电以及通讯和通暖气燃气”,“一平”便指土地平整了。 至于如何平整呢,曲律师似乎也不知道,杜比安问过他,他都答不上来,说是自己回去查查,结果便再也没有下文了。 不过,杜比安私下想,即使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呢,这一片区域,如果要开始建设,起码上面不能有任何居民的房子,还有需要将高地挖掉,低洼填平才行。但是,直到窦大勇死在这片土地上,上面依然赫然屹立的,还有四五处房屋之多。 既然还存在那么多的房屋,也就是说呢,这个土地并没有按照约定的那样交给仙来云海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说来也是奇怪,即使没有按照政府挂牌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那样交给云海置业公司,但是这个公司却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 整个事项,代表云海公司交涉总是阚华,他号称自己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切都由他说了算,可是,后来杜比安从曲律师那里得知,阚华从来没亲自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字。 阚华,其实也不是云海置业公司的对接人,这是曲律师在参与后期这个棘手的项目处理、谈判和诉讼的时了解到的。 不仅如此,这个阚华跟云海置业甚至一点关系都没有。 曲律师说过,有几次见面,阚华甚至说不出云海置业公司的主要业务。 杜比安还通过一些途径了解到,阚华只是打着云海置业公司的名义与阁区长及国土局进行业务谈判,他也只是个中间人。 阚华真正的企业并不叫云海置业,而叫仙来山脊集团,他这个企业与云海置业也没有任何的关联关系,更不存在业务往来。据曲律师说,山脊集团似乎也是空壳,并没有业务。 曲律师说,因为要解决观海区政府这个问题,他还专门去过山脊集团,在阚华山脊集团的办公室里,发现他的员工也有十几个,似乎都很繁忙,但是不知道在干什么。 杜比安从曲律师这里了解到,这个山脊集团呢,在一个居民区里,既不挂牌,也没有指引,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集团就是为了做中间人而设立的,说通俗一些,就是做政商之间的皮条客,因为阚华有天然的优势,因为他的叔叔是仙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副主任,他姑父是州国土局的三号人物。 很多人想打听他父亲的背景。 可他的父亲,对很多人来说似乎是个谜。 阚华说,项目开发,并非他的主义,他只不过恰好知道云海置业的一个王姓股东手里有一笔资金想要在仙来市做一个项目,这笔资金呢也不是那个股东的,来自另外三人,三人来自南部某市,股东们只是以成立公司的名义注入的。 项目公司成立后,王喜龙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阚华当然知道,于是,他说服了阁副区长,说回去便说服云海置业的王董事长。而且,他手里还有一个资源,是一个特别想要这块土地的公司,这个公司愿意出价五个亿拿下这块土地。 阚华便想,若三亿拿下这个项目,再转手就净赚两个亿。 后来不知道阚华用什么手段,将自己变成了云海置业公司的总经理,挪用了这笔钱。 他想,等实际投资人发现时,已经晚了。 阚华说等项目转手挣钱了,自己给中间人五千万,剩下的一个多亿自己只要一千万,剩下归他们,王喜龙知道后很是生气,但是无奈也只能这样了,他只能怪自己用人失察。 刚开始的时候,拿完土地,阚华拿到了约定中介费的一半,两千万块,他给了阁副区长五百万,阁副区长说要一千万要上下打点,其实,后来才知道,他自己完全给独吞了。 既然钱已经到手一半,他便不急了,正好拆迁工作也遇到一些阻力,国土部门也不想去硬拔一些钉子,所以,拆迁进度一直停滞不前。 后来,云海置业的实际投资人催促他,阚华便来催促国土局。另外一个实际想拿地的公司也催促他,因为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转让,云海置业的资金才能够拿出来进行真正想要的投资,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前提有需要云海公司先完成三亿两千万的出资。 事实上,到云海公司实际投资人找到阚华的时候,他只实际完成一亿三千万的出资,毕竟公司账户里面不过一亿五千万。另外,阚华还担心全部出资之后,区国土局不再继续推进拆迁工作,所以没有全部缴纳。 都是聪明人,区国土局的一些领导逐渐也发现了问题。 国土领导了解到云海公司无力支付剩下的款项,不想因此将自己的前途搭进去,便想方设法的不给他们核发土地证。 云海置业公司呢,因为他们急需撤出这些资金另作他用,所以,也找到市里一些领导,还威胁说不解决就向上反映。 于是,几方都陷入谈判僵局,空气开始凝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