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死神少年

被父母弄丢的孩子,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这对夫妇却因为意外去世,孩子再次流落街头,被一个老者看上,收为徒弟;一身本事,六岁行走江湖,成为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死神,行走于各个国家,干着猎者的工作。回归都市,本想安与平静却不得,无奈死神降临都市,兄弟只见的...

第九十二章 万宝古刹
    龙破天道:“别担心,一会儿吃完饭,我跟你走一遭!对了,这是神将执法局的事情还是警局的事情啊?”

    方若琳道:“当然是警局,神将执法局抓妖魔都忙不过来,再说了,这些事情当然要警局但当,否则要他们何用?当然,如果是妖魔作祟,神将执法局还是会出手的!”龙破天道:“既然如此,那就快些吃,吃完一块去看看!”

    吃完饭后,方若琳开车拉着龙破天来到了这个古刹,龙破天抬头一看,万宝古刹。

    龙破天虽然来到这里也三个多月了,但是这里的地方还没有完全走过,就如同这个古刹,还真不知道。

    方若琳道:“这个古刹,原来也是燕京最著名的景点之一,听说在清朝的时候,这里是一个富商的宅子,后来搬走了,经过了多年,变成了一个名胜古迹。

    但是就在十几年前,这里面发生了命案,很快破案了,但是都觉得这里变成了凶宅,以前在这附近做买卖的也都搬走了!”

    龙破天走进了古刹,发现被打扫的一尘不染,龙破天道:“这里有人住!”

    方若琳点点头道:“没错,一定有人住,但是我们前前后后都查过了,也许是凶手藏得比较深,所以什么都没找到!”

    龙破天道:“所谓的线索,就是被忽略的细节,所谓的侦查破案,就是在探索的时候将这些细节无限的放大,直至所有人都能够明白。”

    龙破天发现中央有一个长桌子,方若琳道:“这个桌子你们查过了吗?”方若琳道:“查过了!”

    龙破天道:“怎么查的?”方若琳道:“就是看了看!”龙破天四处摸了摸,钻到了下面,发现光溜溜的。

    龙破天觉得有些不对劲,尽管是打扫的很干净,木制的桌子,而且年头不小,也不至于如此光滑。

    龙破天摸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关键所在,龙破天将桌子翻了过来,撕下了一层滑膜,这一撕,线索直接出来了,没擦干净的血迹。

    方若琳道:“龙破天你可以啊!”龙破天镇定的一笑,龙破天站在桌子上,躺了下来,方若琳摇了摇头,龙破天有仔细的看了一会儿。

    龙破天道:“凶手,拿着刀,走了过来,这里有一个点点滴滴的血迹,像是喷洒过来,就在我站的这个位置,凶手划过被害者的脖颈,导致鲜血喷洒成一条线。”

    方若琳觉得有道理,只有在勃颈处,鲜血才能喷到这个位置,龙破天道:“这个人不一定是第一个受害者!”

    龙破天四处走动,在墙壁上看了许久,招了招手,方若琳走过来,龙破天道:“若琳姐你看,这个地方,有一个小圆点。

    这明显是没有擦干净而留下的血迹,说明这人是在门口这里,被凶手杀害的,这绝对是是第一个受害者!”

    方若琳问道:“你为何如此断定?”龙破天道:“你看,刚才那个血迹,虽然没有擦干净。

    但是,凶手把他给掩盖了,这是有了杀人经验之后,才做出来的,而这个,这么明显的位置,竟然还留下蛛丝马迹。

    这说明是凶手杀得第一个人,他知道要清除血迹,但是留下了没有擦干净的血,绝对是经验不足!

    你仔细看,这周围,虽然不明显,但是也能看出有几个小圆点,都是血迹,这要是坐在专业的人的眼里,绝对能够发现。”

    方若琳道:“可是你只说出了凶手杀人的经验,还是没有什么能够有进展的线索!”

    龙破天道:“若琳姐,查案不要太急,要循序渐进,就好比一大碗汤,哪怕是你直接大口大口的喝,也需要几口才能喝完,这是一个过程!”

    方若琳点了点头,龙破天道:“线索越来越难找,说明这家伙杀人的技巧越来越成熟,而且还懂得处理尸体。

    但是,有一点,就是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第一次慌张的杀人,一定不会处理尸体,而到后来,慢慢成熟了,他更不会处理尸体。

    其实一般的杀人案,特别是连续杀人狂,他从一开始不是享受杀人的乐趣,而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猜测,这个人是因为一些事情,躲在了这里,第一个进入这里的人,发现了一些让凶手不想让他发现的事情。

    这有三点,其一大盗,偷了许多贵重的物品藏到这里,被第一个人发现了,想要拿走或是报警,被杀。

    第二,这个凶手在这里研究什么东西,被发现,那个人想要窃取成果,或是这个凶手不想让那个人知道这样东西,被杀!

    其三,这是个杀人犯,杀了人,躲在这里,被第一个进入这里的人看见了,想要报警或是勒索,被杀!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这个线索,在这里就被杀了,按理说一进门就被杀不太可能,即便是这个凶手动了杀心,也不可能上来就杀,因为这个时候他还不是变态。

    那就是这个人在逃跑的时候,跑到了这里,被抓住,被杀了,那么按照这个线索。

    我们来看看这三个假设,第一个,大盗,他完全可以收买这个人,就算是谈不拢,也不至于逃跑,顶多就是生了一肚子闷气的走出去,那么就不可能在门口被杀,因为凶手一定是用跑的,第一个假设拿掉。

    第二个,研究东西,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个知识渊博的人,在忙乱的情况下,拿起凶器,再追出去,很有可能追不上。

    况且一般研究什么物体或是事情的人多数为博士和学士,更加不能快速的反应过来要杀人灭口。

    第二个拿掉,那么我们来看第三个,一个杀人犯,他本来就是杀人犯,手里一定随身藏着凶器。

    而且跑的很快,这个还算是合理,那么就先推理一部分故事,这个人,因为杀了人,也许不是出于本心,但还是逃了。

    跑到这里躲起来,被第一个来到这里的人给无意间发现了,这个人要报警,却发现他有凶器,于是急忙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被凶手追上,杀掉了。

    但是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杀人次数,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讲尸体藏起来,就藏在这里。

    之后,有更多的人来到这里,他本不想杀人,但是却还是被发现了,已经杀了人。

    下意识会觉得这些人出去了一定会报警,一定会带警察来,所以必须杀。以至于甚至有很多人求饶都没用,因为不能冒险。

    来一个杀一个,来一个杀一个,慢慢的有了经验,把尸体一个个处理,但这个时候心里已经是个杀人狂了。

    他开始享受杀人的乐趣,看着鲜血喷洒心中有快感,于是,他开始倾心于在这里杀得第一个人的尸体,他觉得这是自己的艺术品,直到现在还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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